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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2509-00033 组配分类: 新闻发布会解读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新闻发布会解读】《广德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9-11 发布日期: 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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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新闻发布会解读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新闻发布会解读】《广德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9-11
发布日期: 2025-09-11
【新闻发布会解读】《广德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5-09-11 08:43 来源: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发布会主题:深入解读《广德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完善保障住房供应体系

发布会时间:2025年9月11日下午15:00
  发布会地点:市融媒体中心三楼综合演播厅

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广德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新闻发布会出席人员: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王德宏。

出席媒体:广德市人民政府网、广德市融媒体中心、广德新闻网、广德传媒网
  新闻发布会议程:1.解读《广德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2.答记者问。

议程一:解读《广德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

《广德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各位媒体朋友、各位领导:

大家下午好!下面由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广德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相关政策:

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与人口增长,住房保障面临新形势、新挑战,群众对“住有所居”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为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我们制定了《广德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该办法以解决住房困难家庭为出发点,规范配售流程,提升保障效率,推进保障性住房高质量建设与公平分配。

下面,我将该《办法》的背景、主要内容、群众关心的问题向大家作一一说明。

首先是政策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2023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在原有以配租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基础上拓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路径。制定本办法,旨在建立规范、有序、封闭运行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制度。广德市住建局深入研究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其次介绍下什么是“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限制处分权利,以保本微利价格,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配售并且实施封闭管理的配售型住房。

按照工薪收入群体可负担、项目资金可平衡、发展可持续的原则,由城市人民政府按划拨方式供地和负责建设配套设施,在此基础上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按保本微利原则配售。

最后是政策主要内容解读

1、《办法》适用范围是哪些?

本办法适用于广德市域范围内城镇家庭无自有住房或人均自有住房(集体土地房屋除外)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2、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面积多少?

保障性住房建设以满足基本住房需求为原则,新建项目单套住房建筑面积以70-120平方米为主;收购、盘活、转化的存量项目可适当放宽标准。

3、保障对象具体要求有哪些?

保障性住房以居民家庭为单位申购,申购家庭须确定1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为申购人,申购家庭中未成年子女已作为家庭成员享受保障性住房的,今后符合单独申请条件的,可再申请保障性住房。

申购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已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实物分房的家庭,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须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租住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的,应当在签订《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按规定退出保障;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高层次人才租赁补贴的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自《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次月起停止发放上述补贴。

4、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价格如何确定?

收购、盘活、转化存量房产作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以住建、发改和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共同核定的配售均价核算;以新建方式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配售均价按照基本覆盖“划拨土地成本+建安成本+5%合理利润”的原则进行核算,并结合楼栋、楼层、朝向、户型等因素拟定单套房屋销售价格,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项目最终销售均价不得高于核定的配售均价。

5、保障性住房配售程序是什么样?

(一)制定配售方案。开发经营管理单位根据房源供应情况制定配售方案。

(二)发布配售公告。开发经营管理单位发布配售公告,内容包括项目情况、户型及房源数量、准入条件、销售价格、登记方式、选房办法等。

(三)购买资格审核。申购家庭根据配售公告规定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开发经营管理单位对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核。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开发经营管理单位初核后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确认购房资格。

(四)公开选房。开发经营管理单位根据审核通过名单,通过公开方式进行选房。

(五)申购家庭选定房源后,与开发经营管理单位签订《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合同中载明保障性住房、不得上市交易等内容。

6、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如何封闭管理?

保障性住房申购家庭应按规定办理保障性住房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在预告登记证明和不动产权证上记载不动产权利人,附记保障性住房、不得上市交易等内容。

保障性住房房源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以任何方式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成商品住房流入市场,不得擅自转让、调换。

7、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住了怎么办?

保障性住房实行回购方式退出保障。按照原购房价格减去房屋(主体和装修)折旧费用,再加上依据银行存款利率及房屋持有年限计算的利息后确定回购价格。利息不计复利,房屋持有年限不足1年的不予计息。回购价格不考虑购房家庭自行装修及对房屋添附成本等相关费用。房屋主体折旧按照住房使用年限50年(年折旧率2%)、装修折旧按照使用年限10年(年折旧率10%)及房屋持有年限计算,均折完即止。房屋持有年限自办理入住日期起至签订回购协议日期计算,不足1年的按照1年计算。

(谢谢!)

 

议程二:答记者问

问题1:您好,我是广德市融媒体的记者。

请问:当前我市在配售住房保障体系方面有哪些重点举措?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重点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启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依托政策支持,探索“政府供房+限定价格+封闭管理”的住房供应新模式;

二是通过收购存量房、新建项目等多种方式筹集房源。

三是按照“以需定购、以需定建”的原则,合理确定房源筹集计划,依托部、省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等载体,建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

四是强化与市自规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动,形成保障合力,确保住房公平分配、阳光操作、闭环管理。

问题2:再请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政策文件有哪些新的政策亮点?

非常感谢你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广德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旨在最终实现政府保障基本需求、市场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让住房困难群体实现“居者有其屋”,推动房地产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办法具有以下四个鲜明特点:

一是价格机制更合理:房价以“划拨土地成本+建安成本+5%利润”为上限,确保群众买得起;

二是交易限制更严格:购买后不能上市交易,实行封闭管理,杜绝套利空间;

三是退出机制更规范:设定合理回购流程,避免住房资源被闲置或炒作;

四是保障对象更精准:严格审核住房困难家庭的资产、房产和家庭人口情况,实现“精准保障”。

我们希望通过这些改革措施,让政策真正“落在需要的人身上”。

 

问题3:您好,我是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的通讯员。

请问:群众最关心的申请条件与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条件:广德市域范围内城镇家庭无自有住房或人均自有住房(集体土地房屋除外)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保障性住房以居民家庭为单位申购,申购家庭须确定1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为申购人,申购家庭中未成年子女已作为家庭成员享受保障性住房的,今后符合单独申请条件的,可再申请保障性住房。

申购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已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实物分房的家庭,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须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租住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的,应当在签订《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按规定退出保障;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高层次人才租赁补贴的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自《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次月起停止发放上述补贴。

配售程序:

(一)制定配售方案。开发经营管理单位根据房源供应情况制定配售方案。

(二)发布配售公告。开发经营管理单位发布配售公告,内容包括项目情况、户型及房源数量、准入条件、销售价格、登记方式、选房办法等。

(三)购买资格审核。申购家庭根据配售公告规定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开发经营管理单位对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核。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开发经营管理单位初核后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确认购房资格。

(四)公开选房。开发经营管理单位根据审核通过名单,通过公开方式进行选房。

(五)申购家庭选定房源后,与开发经营管理单位签订《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合同中载明保障性住房、不得上市交易等内容。

问题4:您好,我是广德新闻网通讯员。

请问:群众购买配售型保障住房房屋能否上市交易?

好的,这可能是大多数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只能用于自住,不能出租,更不能上市交易。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其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也就是说,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禁止上市交易的。


问题5:您好,我是广德传媒网通讯员。

请问:群众如果购买后因特殊情况不住了怎么办?

好的,我们在此方面也有相关机制,如果确需转让,因辞职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由城市人民政府按规定予以回购。

保障性住房实行回购方式退出保障。按照原购房价格减去房屋(主体和装修)折旧费用,再加上依据银行存款利率及房屋持有年限计算的利息后确定回购价格。利息不计复利, 房屋持有年限不足1年的不予计息。回购价格不考虑购房家庭自行装修及对房屋添附成本等相关费用。房屋主体折旧按照住房使用年限50年(年折旧率2%)、装修折旧按照使用年限10年(年折旧率10%)及房屋持有年限计算, 均折完即止。房屋持有年限自办理入住日期起至签订回购协议日期计算,不足1年的按照1年计算。

回购申请审批通过后,开发经营管理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完成回购,解除合同并备案,退出的房屋及时纳入配售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