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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556342452T/202505-0002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特色栏目)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家长请注意! 2025年秋季广德市幼儿园招生即将开始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5-21 发布日期: 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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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家长请注意! 2025年秋季广德市幼儿园招生即将开始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5-21
发布日期: 2025-05-21
家长请注意! 2025年秋季广德市幼儿园招生即将开始
发布时间:2025-05-21 08:59 来源: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有关要求,本着“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公平、公正、公开,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5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时间

(一)城区各公办幼儿园:6月3日-6月30日。

(二)城区各民办幼儿园:6月10日-6月30日。

(三)各乡镇公、民办幼儿园招生时间原则上在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时间之后,具体时间自行确定。

二、招生对象、范围、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小班:2025年9月1日前年满3周岁的幼儿(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2.在消化大班额的前提下,各园有空余学位的,可以适当招收大班和中班插班生。

3.在满足三周岁以上儿童入园需求后,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可招收年满2周岁(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托班幼儿。

(二)招生范围、条件

1.城区公办幼儿园。招收规定服务区内的常住适龄幼儿。优先招收服务区内户籍和房产相一致的幼儿入园(房屋性质为住宅,不动产持有人为幼儿法定监护人,且具有完全产权),其次招收服务区内法定监护人有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的适龄幼儿入园。

有托班的幼儿园,托班幼儿可直接升入本园小班。在满足本区域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后,如有空余学位,可以面向周边区域招生。具体招生信息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本市户籍纳入常住管理且子女落户本市的家庭(同一对夫妻),2021年6月26日后依法生育的三孩,以及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引进人才子女等,按照相关政策执行,由个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市教体局审核认定,依据政策安排入园。

2.城区民办幼儿园。实行就近招生,具体招生信息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有托班的幼儿园,托班幼儿可直接升入本园小班。

3.各乡镇公、民办幼儿园。具体招生信息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三、招生程序

(一)基本信息备案。各公民办幼儿园根据办园规模、师资力量和硬件设施,科学拟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需明确各班级的招生人数,严格控制大班额,原则上小班每班不超过25人,中班每班不超过30人,大班每班不超过35人),于2025年5月30日前拟定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招生计划、招生对象、报名时间、携带材料、收费标准、咨询和监督电话等,并填报《2025年秋季招生计划备案表》、《广德市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表》、《幼儿园基本信息公示表》,报市教体局审核备案。

(二)发布招生信息。招生简章及相关备案表报教体局审核备案同意后,通过幼儿园网络宣传平台、幼儿园门口或宣传栏向社会发布。市教体局将对各园备案情况进行集中公示。

(三)预约登记

1.2025年6月3日至6月17日,申报就读城区公办幼儿园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招生简章要求,通过幼儿园发布的报名通道进行网上登记(只能选报一所),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预约登记先后顺序不作为幼儿能否入园的依据。

2.2025年6月10日至6月25日,申报就读城区民办园的幼儿,根据民办园招生简章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申报就读的幼儿园预约登记。

(四)资格审查

1.2025年6月25日前,城区公办幼儿园根据网上登记情况进行预审,网上登记审核通过后,通知符合相应条件的家长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幼儿出生证明等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始证件用于审核,复印证件由幼儿法定监护人签名后交幼儿园备案),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查验。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登记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现场抽号按计划数录取。逾期未提供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城区民办园预约登记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将该部分幼儿确定为入园对象;预约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应采取抽号方式确定入园幼儿名单。招生人数不得超过教体局核定备案的计划数。

(五)名单公示

2025年6月30日前,对通过资格初审,符合报名登记的幼儿名单在各幼儿园进行公示。

(六)办理入园手续

家长要在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内,带领幼儿并携相关材料到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入园手续一般包括领取入园须知、填写新生入园登记表。逾期未办理入园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幼儿园对入园幼儿进行编班,将编班信息和入园时间及时通知幼儿家长。

(七)新生入籍信息汇总

各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内,将新入园幼儿信息录入安徽省学前学籍管理系统,将入园幼儿相关数据汇总后报教体局

四、工作要求

各幼儿园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参与招生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招生政策,严守招生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纪律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要规范办园行为,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形式进行选拔性考试或变相考试;严格执行发改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跨学期收费;严禁幼儿园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以及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组织或参与竞赛等为由,额外收取费用。凡未取得办学许可的一律禁止招生;2024年度民办幼儿园年检不合格的幼儿园,整改期内未完成整改的停止招生(2025年具备招生资质幼儿园名单另行公布)。对违法违规招生的幼儿园,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五、附则
 市教体局设立招生咨询电话:0563-6015011,招生监督电话:0563-601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