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该方案是基于什么背景,有哪些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及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问:目标任务和保障对象为哪些?
答: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其中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等人员身份信息由民政部门认定;支出型困难家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和其他脱贫户等人员身份信息由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问:执行标准是怎么样的?
答:根据修缮加固户均补助1.2万元,房屋新建户均补助3.5万元。
问:注意事项及关键词诠释
答:确定补助对象时应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技术导则设计施工,确保改造后农房满足正常使用安全要求,具备基本使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