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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5621819233/202503-00069 组配分类: 新闻发布会及其他发布实录
发布机构: 市交运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2025年第一期)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3-25 发布日期: 202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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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新闻发布会及其他发布实录
发布机构: 市交运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2025年第一期)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3-25
发布日期: 2025-03-25
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2025年第一期)
发布时间:2025-03-25 14:29 来源:市交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广德XX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危险货物承运人未按照要求对运营中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过定位系统实行监控案

【基本案情】

接宣城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交办单》,广德XX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在2025年2月4日0时至12时运营时存在车辆平台离线未处于监控状态,2025年2月8日上午08时05分,经广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到广德XX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核查车辆动态监控轨迹记录台账发现,该公司所属车辆在2025年2月4日0时至12时无运营轨迹,12时57分显示该车辆已进入上海市辖区,记录台账上登记装置异常。该公司危险货物承运人未按照要求对运营中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过定位系统实行监控。

【查处理由及结果】

该行为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参照《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决定给予广德XX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案件评析】

动态监控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的核心防线,其缺失直接导致企业丧失对高风险运输环节的过程管控能力。本案揭示了危险货物运输领域“技防失效”背后的管理痼疾。监管部门通过对此类案件查处,倒逼企业从“被动应付检查”转向“主动风险防控”,推动行业建立“设备-数据-人员-制度”四位一体的信息化监管体系。警醒同类企业以“实时监控+过程追溯”为核心,切实防范“移动的危险源”失控风险。

 

二、广德市XX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案

【基本案情】

2025年02月21日,广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广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案件移交材料显示:广德市XX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现有从业人员34人,1月份应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5人,其中9台车辆未行驶,实际线上培训12人,线下培训0人,实际总培训12人,未培训13人,该公司未有效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2025年02月25日09时14分,广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到该公司进行复查。经核实,该公司实际应有22名驾驶员参加学习,检查时发现12名驾驶员1月份按时完成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10人未按时参加学习,8名驾驶员2月份补学完成1月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还有2名车辆驾驶员未完成1月份的安全教育培训。该公司未有效组织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

【查处理由及结果】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参照《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责令广德市XX货物运输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并给予罚款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的完善与实施,关乎企业生存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实践表明,任一环节的疏漏都可能衍生系统性安全风险,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此案的严肃查处不仅对涉案主体形成有力震慑,更对全行业安全教育培训机制的有效性提出警示。道路客运经营者应当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通过制度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常态化督导,系统性构建并实施全过程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确保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实现质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