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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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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502-00022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安徽省力鑫特钢有限公司含油废金属屑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2-10 发布日期: 2025-02-10
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502-00022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安徽省力鑫特钢有限公司含油废金属屑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2-10
发布日期: 2025-02-10
安徽省力鑫特钢有限公司含油废金属屑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10 10:31 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省力鑫特钢有限公司含油废金属屑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安徽省力鑫特钢有限公司含油废金属屑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评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安徽省力鑫特钢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广德经济开发区东区广安路,公司成立于20111125日,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碳素结构钢、棒材、线材连轧生产、销售等。

安徽省力鑫特钢有限公司目前以广德市及其周边地区企业生产产生的废钢及外购的生铁、铁合金等为主要原料,其中废钢直接外购广德苍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加工合格后的成品,厂区内无破碎、分选等废钢预处理工艺,经电炉炼钢、LF炉精炼、钢水连铸、轧钢(无酸洗、涂镀工艺)等主要工艺生产特种钢,属于短流程电炉炼钢企业,主要产品及产能为年产特种钢50万吨。安徽省力鑫特钢有限公司将现有轧钢车间内东北侧部分场地租赁给广德县新远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用于处理现有工程年产50万吨特种钢技改项目产生的钢渣,广德县新远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有一条钢渣极速风冷(风淬)处理生产线,目前已建成运行,钢渣处理生产线环评及排污许可等均隶属于广德县新远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其产排污、环保手续等不在安徽省力鑫特钢有限公司现有工程及本次评价范围内。

近年来,随着市场及经济发展,企业通过市场调研发现机械加工行业每年都会产生大量含切削液/切削油的金属屑,且市场上的含油金属屑普遍存在收集体系不完善、转运不及时、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金属制品机械行业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以及使用切削液或者切削油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产生的含油金属屑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HW08 900-200-08HW09 900-006-09),其经压榨、压滤、过滤或者离心等除油措施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或者压块,符合生态环境相关标准要求,作为生产原料用于金属冶炼,其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因此,为促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推广钢铁行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响应国家号召“对危险废物实行集中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理”的方针,助力“无废城市”建设,安徽省力鑫特钢有限公司拟外购经压榨、压滤、过滤或者离心等除油措施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或者压块的含油金属屑代替现有部分原料废钢,建设“含油废金属屑综合利用技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技改项目仅电炉炼钢工艺部分生产原料发生变化,现有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均不变,技改项目不新增产品及产能,建成后将实现年利用含油金属屑(废钢屑)4万吨,1:1等量代替现有部分原料废钢,产能仍为年产特种钢50万吨。

项目属于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及不新增产能的短流程炼钢技改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已取得广德市经信局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205-341822-07-02-417985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新增废气主要为含油金属屑暂存废气,项目外购的含油金属屑含油率约0.22%,对照《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GB11085-1989),本项目含油金属屑储存过程废油挥发量约为总量的0.01%,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很小,非甲烷总烃厂房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安徽省地标《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1/ 4812.6-2024)表4相关要求,厂界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要求,臭气厂界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电炉废气、原料上料、输送废气、精炼炉废气、连铸废气,其中电炉废气通过第四孔排气+狗窝罩+屋顶罩密闭收集与经集气罩+屋顶罩收集的原料上料、输送废气一起进入1套急冷+活性炭喷射装置+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3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精炼炉废气(含部分散点废气)通过密闭罩收集经1套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46.4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连铸废气(含部分散点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1套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18.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标准相关要求,二噁英排放浓度可以满足《炼钢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2相关要求。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上料、输送、连铸、轧钢等未收集废气及钢包烘烤天然气燃烧废气,无组织厂房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4、《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4相关要求,无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厂界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要求,无组织二噁英厂界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日本环境厅中央环境审议会标准》。

项目生产过程各工段废气均进行了有效收集,有组织废气和厂区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均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主要污染因子敏感点预测值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及露天装置,无新增生产、生活废水及初期雨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炼钢、连铸、轧钢等生产过程中的软水循环水、净环水、浊环水以及生活污水,其中软水循环水、净环水(部分旁路过滤)循环使用,不外排;浊环水(包括净环水排污水、软水制备浓水、设备直接冷却水、冲氧化铁皮水、初期雨水等)经除油和二次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循环使用,剩余废水回用于电弧炉喷渣和灰渣调湿,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cr、氨氮,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流洞河。项目废水不直接排入周围地表水体,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新增产噪设备包括智能输送机、给料器等。技改后,营运期各厂界噪声叠加现状后昼、夜间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距离企业最近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为西北侧195m的石家湾村,距离较远,叠加现状后其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中钢渣、废耐火材料、废电极、普通收集尘、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由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钢、废氧化铁皮、废边角料回用于生产;电炉除尘器收集尘、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危废、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分类、妥善处置,营运期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地下水:项目厂区已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在进一步落实源头控制、跟踪监测等措施的情况下,不会对周围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影响。

6、环境风险:项目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中,润滑油、含油金属屑所含废油、电炉除尘器收集尘等为《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B.1规定的危险物质。项目主要风险事故包括含油金属屑暂存间等操作不当引发的火灾,燃烧产生的次生污染物CO污染环境空气,事故废水可能污染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等。

项目厂区采取分区防渗,设置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和事故废水、废液吸附材料。企业已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编制了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本项目建成后,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在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的情况下,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7、清洁生产:项目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先进,产品性能良好、用途广泛;生产过程原材料利用率高,能耗较小;生产过程中污染物产生较少。通过对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等的分析比较,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的行列。

8、碳排放:项目不新增化石燃料及电能损耗,不新增碳排放量,厂区温室气体排放符合国家与安徽省碳达峰行动方案各项政策文件,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单位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水平较低。厂区采取了一系列技术合理、经济可行的降碳措施和管理措施,可有效减少温室气体的产生及排放,项目同时能实现区域含油金属屑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利用,具有较显著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9、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广德经济开发区东区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了较为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能在广德市范围内平衡,且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落实本项目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影响角度论证,该项目在广德经济开发区建设可行。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和其他相关信息及下载公众意见表的方式

通过附件查询,也可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至其办公场所查询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填写好后请联系建设单位并邮寄至其办公所在地(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安徽省力鑫特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0563-6067550

电子邮箱:794442801@qq.com

环评机构:安徽省经纬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63-6058508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所在区域相关单位、团体和个人等。主要事项包括您对本工程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的意见以及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征集意见范畴)。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直接致电建设单位;

2)发送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2025210202522110个工作日)。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网址

链接网址:http://www.guangde.gov.cn/content/detail/5cee009d7f8b9ad0da785b07.html

                                         安徽省力鑫特钢有限公司

安徽省经纬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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