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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564961173C/202502-00008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问题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2-08 发布日期: 2025-02-08
索引号: 11341723564961173C/202502-00008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问题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2-08
发布日期: 2025-02-08
关于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问题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2-08 08:09 来源:市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题安徽省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右上角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否参与投标

答复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4〕137号)的相关规定,自2024年3月1日起,安徽省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在右上角增加了使用时限的标注。2024831日之前,新旧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2024年9月1日起,旧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失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