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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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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501-00107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广德新纺特种织造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专纺纱、15万件丝网印衣服、15万件刺绣衣服、250万米白胚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1-22 发布日期: 2025-01-22
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501-00107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广德新纺特种织造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专纺纱、15万件丝网印衣服、15万件刺绣衣服、250万米白胚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1-22
发布日期: 2025-01-22
《广德新纺特种织造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专纺纱、15万件丝网印衣服、15万件刺绣衣服、250万米白胚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22 10:40 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广德新纺特种织造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专纺纱、15万件丝网印衣服、15万件刺绣衣服、250万米白胚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德新纺特种织造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专纺纱、15万件丝网印衣服、15万件刺绣衣服、250万米白胚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科室: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政务服务科

电话:0563-6975571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4500吨专纺纱、15万件丝网印衣服、15万件刺绣衣服、250万米白胚布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广德市新杭经济开发区广安路与兴业路交叉处

建设单位:广德新纺特种织造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省经纬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利用空置的2#厂房1层对现有项目进行扩建,新增水洗、脱水、晾干、开松、梳棉、倍捻、织布及打包工艺。项目拟购置倍捻机、剑杆织布机、开松机、清洗机、脱水机、打包机等设备。

本项目拟将空置的2#厂房3层作为丝网印衣服、刺绣衣服生产车间;项目拟购置手工印花台、刺绣机、曝光机、制版机、网版清洗设备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等设备。

建设完成后能够达到年产4500吨专纺纱、15万件丝网印衣服、15万件刺绣衣服及250万米白胚布的生产能力。备案号为2405-341822-07-02-778961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收集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织布车间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广德市新杭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纳管至广德市新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流洞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德市新杭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流洞河。

2)废气

有组织废气:

项目开松、梳棉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297-1996)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297-1996)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无量纲)厂界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3)噪声

设备基础减振,厂房四周隔声。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4)固体废弃物

项目营运期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综合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的要求;选址于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东区,用地及产业定位符合《安徽广德新杭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中要求,选址合理;建设内容及规模符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政策要求,符合《安徽广德新杭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其审查意见,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低污染的原辅材料,工艺和设备先进;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可行,项目污染物排放可实现最大程度地削减,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质量要求。只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