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德市农业农村局、广德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广德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农政〔2024〕58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和《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农办机〔2024〕5号),以及《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皖农机〔2024〕118号)要求,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进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提升农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经商市商务局,制定《广德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 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按照推动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通过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努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皖农机〔2024〕1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24年9月,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广德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市农业农村局于9月29日将征求意见稿刊登于市政府网站向公众征求意见,经过与市财政局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和单位内部法制审查后,11月7日,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并通过《细则(审议稿)》;11月8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细则》。
四、主要内容
《广德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共分七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介绍该细则的贯彻精神、围绕内容、坚持原则、主要目的。
(二)补贴对象。为我市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补贴种类和报废条件。补贴报废农机种类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及其他重点机具。将农机报废条件细化为四个方面的条件,对未达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技术落后的农机,经县级农农村部门同意后,允许申请报废补贴。
(四)补贴标准和资金安排。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更新部分补贴标准按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执行。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中,专门测算安排了用于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资金,资金待市级分配下拨后使用。
(五)回收拆解企业。介绍拆解企业、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回收企业具体要求和标准。
(六)操作程序。一是按照“登记注销—旧机回收—拆解销毁—兑现补贴”的顺序将报废更新补贴操作分为四个步骤。增加了可操作性,也方便了机主办理。二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核对机主信息、机具信息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信息表》,确定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对符合补贴条件的,通过安徽省农机报废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兑付。县级财政部门按要求及时兑付资金,到人到户补贴资金应纳入“一卡通”打卡发放。机主只需跑一次就能办理补贴。
(七)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推行便民服务,鼓励采取“一站式”、网上办理等便民服务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工作目标
推进我市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推进我市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提升农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
六、创新举措
一是加大支持力度。今年的农机报废更新政策从三个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增加了补贴资金总量、扩展了补贴品种、提高了补贴标准。
二是制定本实施细则,对资金使用作出明确部署,加强资金管理,落实专款专用要求。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细化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公众知晓度。大力推行信息公开,对享受补贴的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额、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加强补贴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风险防范能力。财政部门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推行便民服务。有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式,鼓励采取“一站式”、网上办理等便民服务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充分利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等平台调阅相关信息,提高补贴申请资料校核效率。鼓励回收拆解企业有序设置报废农机回收站点,提供上门取机、代办服务等便民、惠民措施。
(三)强化监督管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纳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内容,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监管。对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具,要严格审查机主提供的资料,严格加强监管,严查虚假报补等骗套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严惩违规主体。发现拆解企业或回收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应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通报、暂停参与补贴实施并限期整改、禁止参与补贴实施等措施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企业、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要参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有关规定和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其纳入“黑名单”。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核查、处理群众举报投诉。
(四)及时报送情况。政策实施单位要加强实施进度统计分析,做好半年和全年总结分析,每年7月1日和12月1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和全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总结。
解读人: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阳开文
政策咨询机关:广德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563-6045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