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广德市政府(办公室) > 高质量发展 > 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 政策举措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2411-00073 组配分类: 政策举措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媒体解读】最新!“安居千户计划”购房政策发布! 《关于印发广德市经开区“安居千户计划”购房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1-09 发布日期: 2024-11-09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2411-00073
组配分类: 政策举措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媒体解读】最新!“安居千户计划”购房政策发布! 《关于印发广德市经开区“安居千户计划”购房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1-09
发布日期: 2024-11-09
【媒体解读】最新!“安居千户计划”购房政策发布! 《关于印发广德市经开区“安居千户计划”购房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1-09 10:33 来源:广德经开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以人为中心的城镇化,帮助企业稳岗、促进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广德市拟参照原货币化安置价格,将经开区空置安置房公开对外销售。

一、政策内容

对在我市经开区(含东区、北区、西区)企业工作符合条件的相关工作人员,有资格参照原货币化安置价格从市经开集团购买安置房,并优先保证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具体价格以公布的房源信息表为准)

二、申请对象及认定标准

(一)申请对象为在我市经开区(含东区、北区、西区)范围内企业工作,且依法缴纳社保三个月及以上的非广德市户籍人员;
(二)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同等情况下优先保证发放;
(三)符合条件的员工,以家庭为单位每户限购一套。

三、办理流程

01 申请

购买人需携带社保缴费记录、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经本单位盖章确认的《广德市经开区“安居千户计划”购房申请审批表》到市经开集团进行申请。

02购房

1.选房购房。申请人凭《广德市经开区“安居千户计划”购房申请审批表》,在指定房源中选房购房,并在缴纳认购相应的认购定金后,7-14个工作日内和市经开集团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不动产权登记。由购房人本人申请不动产权登记,市经开集团协助办理,购买住房所涉及的契税、物业维修资金、登记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均由购买人本人全额承担。从不动产权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四、所需材料

(一)广德市经开区“安居千户计划”购房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
(二)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社保缴费记录或证明材料。

五、房源推送

本次房源采取分批推送方式进行销售。

第一批

东昇花园二期、广安新村一期、广阳小区、文正新村、水岸阳光城一区、水岸阳光城二区6个小区合计200套房源集中销售时间为2024年11月-2025年1月;
     
     
    


第二批

祠山岗小区470套房源集中销售时间为2025年2月-2025年4月;



第三批

南塘新村、广安新村二期及三期370套房源集中销售时间为2025年5月-2025年6月。

  



六、申报时间

2024 年 11 月-2025 年 6 月集中办理,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七、相关单位及联系方式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0563-6041465
市经开区科技和人才局:0563-6988718
市经开集团:0563-6990791
备注:本购房政策与其他安居保障政策均不叠加。


附件:
广德市经开区“安居千户计划”购房申请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