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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2412-00072 组配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部门解读】《关于印发广德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相关措施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2-17 发布日期: 2024-12-17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2412-00072
组配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部门解读】《关于印发广德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相关措施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2-17
发布日期: 2024-12-17
【部门解读】《关于印发广德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相关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7 16:08 来源: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2024年12月17日广德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相关措施(政办〔2024〕64 号)(以下简称《相关措施》)正式发布。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2024年1月26日,省卫健委、发改、财政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皖卫人口家庭秘〔2024〕8号)。6月3日,经宣城市政府同意,宣城市上述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宣城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相关措施>的通知》(宣卫健人口家庭〔2024〕2号)。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我委结合全市人口发展状况,借鉴宣城市其他县市区做法,起草了《广德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相关措施》草稿(以下简称《相关措施》),并向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部门,社会层面征求意见建议,收到反馈意见9条,采纳7条(其中2条为提高生育补贴标准,未采纳),形成《相关措施(送审稿)》。通过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合法性审核(市市场监管局答复,因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无需合规性审查)。

工作目标

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建成政府引导、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服务管理机制高效运转,更广泛落实各项推动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

三、主要内容

(一)《相关措施》主要内容分为五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分为五个方面:1.完善生育保险。按照省医保局与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提升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政策。市卫健委根据要求在助产机构开展“孕妇学校”规范化建设。2.实施家庭育儿补贴制度。2024年1月1日起,全市实施家庭育儿补贴制度,对户籍至少一方为我市的夫妻双方依法生育并户口登记在我市的第二个子女,给予于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第三个子女,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所需经费,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市财政承担。3.强化税收支持政策。4.落实住房优待政策。5.降低教育成本。

第二部分是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共两个方面:1.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十四五”末千人口托位数不低于4.6。2.落实财政补助政策。按照《关于印发广德市扶持和规范普惠性托育机构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22〕31号),对经备案的普惠托育机构按标准进行补贴。

第三部分是支持女性就业。

第四部分是落实生育休假制度。

第五部分是做实计生特殊家庭关怀关爱。调整计生特殊家庭老年护理补贴标准,并做好新老政策衔接。根据宣城市要求,按照年龄和失能等级,年满60周岁以上发放300元/月的护理补贴,每增加10岁每月增加100元(我市原标准为年满65周岁以上发放400元/月的护理补贴)。为做好政策衔接,对于65至68周岁的计生特殊家庭人员在年满70周岁前仍按原标准执行。结合宣城市其他县市区做法与我市实际,对经评估为重度失能的,在上述基础上每月增加200元补贴,若年龄未达到60周岁经评估为重度失能的,每月补贴400元。落实就医绿色通道等关心关爱举措。

第六部分是强化新时代人口工作组织宣传。始终坚持人口工作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突出单位主责主业,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确保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附件《广德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分为7个方面。

一是资格认定标准。明确可享受补助的家庭在户籍、子女数认定等方面的规定

二是补贴标准。

三是申请时限。符合条件的家庭在子女3周岁以内进行申请,申请及发放时子女户籍需在广德市。

四是申报资料要求。

五是申报程序。明确规定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及其他人员的申报流程,填写留存《广德市家庭育儿补贴发放申请表》。

六是资金来源和发放方式。

七是工作要求。严格资金管理,强化政策宣传。

、创新举措

我市积极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落实“安心托幼”暖民心行动。2022年7月27日,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广德市扶持和规范普惠性托育机构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实施。坚持公益普惠的照护服务发展为基本原则,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和资金补贴。对经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新建的机构每新增托位补助1000 元/个;改扩建的机构每新增托位补助700 元/个,发放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经认定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按照A类800 元/生·年、B类600 元/生·年、C类500 元/生·年的标准进行补贴,认定为宣城市级示范性托育机构的按照1000元/生·年的标准进行补贴。普惠性托育机构向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提供免费指导和亲子体验服务4次以上的,给予1万元活动补助经费。

五、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陈园
  联系电话:0563-6817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