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2023年5月3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范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以及有关活动,促进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国家安全。根据该条例规定,广德市公安局将对辖区范围内无人驾驶航空器开展实名登记和管理服务登记工作,保障我市低空领域环境的安全稳定,规范我市辖区内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以及有关活动,推动我市建立健康规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行业秩序,推动无人驾驶航空器使用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飞行规则,依法打击各类违规违法飞行行为,维护公共安全。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目前我市无人机使用数量逐年增加,并且这一数字随着无人机厂家的技术提升和价格下调而增长的越来越快。但无人机持有者的法律意识、操作水平、行为能力等方面参差不一,为了规范行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而制定。
三、出台过程
1.法律文件颁布实施。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于2024年1月1日施行,要求除用于执行军事、警察、海关和应急管理飞行任务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以外,其他无人驾驶航空器均应当按要求实名登记与管理服务登记。
2.集中培训,做到应知应会。2024年10月,广德市公安局组织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与管理服务工作流程培训,各派出所负责人参加,熟悉掌握登记流程及管理要求,并在会上开展交流。
3.扩大宣传,统一实施。通过广德市公安局发函到全市各企事业单位,要求拥有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企事业单位,到辖区所在派出所进行实名登记。
四、工作目标
尽全力保障好此次实名登记工作,通过条例解读,法律宣传,政策解读等方式,让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在进行无人飞行时遵守法律要求,注重飞行安全,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通过实名登记的措施,警示无人驾驶航空器持有者,在进行飞行活动时懂法守法,提高飞行驾驶素质。
五、主要内容
《通告》内容包括对《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法律条款解读。《通告》中详细阐述了单位和个人实名登记的途径,另外告知登记所需材料。尤其对《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内容作出特别强调,让无人机驾驶员了解何时何地可以飞行,以及如何申请管制空域。如果违规飞行应当承担何种法律后果。
六、创新举措
1.本次实名登记工作通过城区、乡镇全方位开展,做到同时进行,全面覆盖。
2.通过广德市公安局发函到全市各企事业单位,要求拥有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企事业单位,到辖区所在派出所进行实名登记。
七、保障措施
通过广德市公安局统筹指导,各派出所具体实施,形成一套完整高效的登记服务体系。在各派出所设有专业负责此次登记工作的联络员同志,方便为人民群众解答登记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八、政策咨询渠道及线下登记地点
1.桐汭派出所 联系方式:0563-6022893
2.升平派出所 联系方式:0563-6013110
3.祠山派出所 联系方式:0563-6012110
4.桃州派出所 联系方式:0563-6988110
5.邱村派出所 联系方式:0563-6061122
6.新杭派出所 联系方式:0563-6081267
7.誓节派出所 联系方式:0563-6096110
8.杨滩派出所 联系方式:0563-6701038
9.卢村派出所 联系方式:0563-6091025
10.柏垫派出所 联系方式:0563-6079110
11.东亭派出所 联系方式:0563-6841110
12.四合派出所 联系方式:0563-6070110
13.太极洞派出所 联系方式:0563-6852110
广德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