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发展,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教书育人氛围,根据《广德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量化考评办法。
一、考核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工。
二、量化考评办法
奖励性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德10分、能35分、勤20分、绩35分。
(一)德:安全工作和师表形象(10分)
①课堂上要对学生到堂情况进行考勤并填写记录,否则每缺一次扣0.2分。
②若因考勤不到位或发现异常情况不处理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一次性扣10分。其他因未履行安全职责而引起的责任事故,一次性扣10分。
③截止时间未完成学校各部门相关任务的,每次扣2分;
④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违反教育局六项规定特别是在工作时间(包括晚辅导)赌博、打麻将等,不听劝告继续违反的扣5分。
⑤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出走、伤害或家长到校吵闹的,一次性扣5分。
⑥有损学校声誉的言行,造成严重影响的扣5分。
⑦不顾全大局,拒不服从学校合理的工作安排或影响学校稳定的或擅停课的扣10分。
⑧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组织学生征订学习资料,造成学生家长投诉或教育部门督查发现的,或组织班级学生出游,或有偿家教的,均扣5分。
⑨上课教师不得接听或拨打手机,上课接听或拨打手机者发现一次每次扣1分。(每学期分期中、期末两次由相关处室组织班级学生调查)
⑩在九年级升学中涉及有偿招生的一次性扣10分。
(二)能(35分)
1、聘任情况(3分)
在学年初的双向聘任中,首聘达到满工作量及以上的得3分,首聘未满工作量的得2分,落聘后经协调上教学岗位的得1分,协调到教辅或后勤岗位的得0分。
2、岗位履职(9分)
(1)学期初制定教学计划及进度表,学期末有总结(1分)
(2)备课笔记及作业批改(8分)
由教导处组织教研组长每月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进行量分,具体要求及次数见《高湖学校教学常规基本要求》,量分依据《高湖学校常规检查细则》进行量分。音体信等学科无书面作业的取各学科教师备课笔记及作业批改分数的平均值。
3、按时上交试卷分析(3分)
指学期阶段性和期末考试成绩分析。
不按时交成绩分析扣1分/次,不交扣1.5分/次,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4、教研科研(20分)
①听课(3分)。每学期校内外听课不少于15节(教研组长20节,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导处主任、教研处主任30节),每缺一节扣0.2分;评课不少于6次,每缺一次扣0.1分。扣完本项3分为止。
②公开课(3分)。每学期一节校内研修课。有集体备课记录的0.5分,有教案及听课教师签名单0.5分,课后研讨记录0.5分,反思心得记录0.5分。在片级或县级以上观摩课可折合一节校内公开课。
③校本研训记录册(1分)。期末按要求完成校本研训记录册并按时上交,教导处组织检查,每缺一项扣0.2分,不交不得分。
④“一师一优课上传”的完整情况(3分):三项齐全的3分,有缺项的1分,没上传的0分。
⑤教科研获奖情况(10分):教师参加县级组织的各类评比(论文、优质课)按以下奖项和级别赋分:论文:省级:10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赋7、5、3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赋5、3、1分;优质课(含基本功大赛、“一师一优课”、微课等):省级:10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赋9、7、5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赋7、5、3分;(本项赋分若超过10分,以10分计算)
(三)考勤20分
1、上课(7分)
(1)上课迟到、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0.1分,3分钟以上每次扣0.2分。
(2)调课要完善手续,未经教导处批准的私自调课每次扣0.5分。
(3)旷课每节扣3分。
2、出勤(10分)
(1)依据签到记录,每缺签一次(不含每周的一次免签)扣0.2分,每学期上班迟到或早退(30分钟内)3次以内(含3次)每次扣0.1分,3次以上的每次扣0.2分。
(2)每学期事假累计3天以内的,每天扣0.2分,超出部分履行调课的每天扣0.5分。
(3)病假两天以上的,每天扣0.2分。
(4)婚、产、丧假等特殊假按《高湖学校教职工考勤考课制度》相关条款执行,超出部分的每天扣0.4分。
3、会议与活动(3分)
凡学校召开的会议、组织的业务学习或公益活动,迟到一次(5分钟以内)每次扣0.1分;因事请假扣0.2分,旷会或活动缺席一次扣0.5分。
4、以上3条每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四)岗位业绩(35分)
1、文化课教师:
(1)、小学3-5年级教师第一二学期岗位业绩分别按照小学西教研组(公办学校)教师所担任学科成绩合格率和低分率从高到低分成A、B、C、D、E五个等次,根据本校教师任教成绩所在等次量分:达A等得35分,B等得25分,C等得15分,D等得10分,E等得5分.(取两学期得分之平均分)
(2)、1、2年级大片没举行统考,按教研室规定的两率分别赋分之后取平均值,合格率达标95%(含)及以上得35分, 90%-95%(不含95%)得25分, 90%(不含90%)及以下得15分,低分率达标2%(含)得35分,2%(不含2%)-4%得25分,4%—6%得15分,6%以上得10分。
(3)、中学部7—9年级教师岗位业绩按照全县公立学校同年级同学科教师合格率和低分率从高到低分成A、B、C、D、E五个等次,根据本校教师任教成绩所在等次量分,依次得35、25、15、10、5分。
(4)、九年级第二学期教师岗位业绩以广中分解指标达标率(班级分解指标达标人数/班级分解指标数)和本地中职升学完成率为考核依据:分解指标达标率达90%(四舍五入)及以上,或本地中职升学率达90%及以上,该班所有任课教师均得35分;广中达标率达80%(四舍五入)及以上,或本地中职升学率达85%及以上,该班所有任课教师)均得25分;广中达标率达70%(四舍五入)及以上,或本地中职升学率达80%及以上,该班所有任课教师均得15分,低于此指标得10分。(分解指标达标率和本地中职完成率分类核算,取平均分;我校分解指标学生须进入全县前1600名。)
相关问题的处理:
①任同一年级同学科多班级的,以所任多班级的总体合格率予以量化赋分。
②任同一学科但不在同一年级的,按不同年级分别量化赋分,再取其平均分。
③一人兼带多课头的,按不同年级不同学科分别量化赋分,再取其平均分。
2、音、体、美、信息、写字等无统考成绩的学科教师。
①参加县级(或以上)比赛并获得二等奖以上的(体育团体:县一二三四名为一等奖,五六名为二等奖,七八名为三等奖)取全校最高的教师成绩的得分;参加县级(或以上)比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下的取全校教师成绩排名前二分之一教师得分的平均值。
②如本学期没有县级(或以上)比赛,教师又没有组织全校性集体活动,则取全校教师最低成绩的得分。
③本学期没有县级(或以上)比赛或参加比赛没有获奖的,但举行了全校性集体活动的,取全校教师得分的平均值。
④若体育和信息在全县有统一考试的,按文化课教师标准量分。
四、量化考评结果的运用。
1、学年度先进个人评选。1-6年级以第一学期考核得分与第二学期的考核得分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候选人;7-9年级以上年度第二学期考核得分和本学年度第一学期考核得分为准。
2、年度考核优秀。以当年度的考核分之和为准,从高分到低分推荐候选人。
五、评选程序及相关规定。
1、优秀教师评选:
(1)年级组推荐:全校分为一二年级、三四年级、五六年级、七、八、九共六个年级组,每个年级组采取民主推荐方式各推荐3名教职工作为作为优秀教师候选人(纯教辅后勤人员划归相应年级组)。
(2)学校评优评先领导组依据量化考评细则分中小学分类进行量化考评,计算每名候选人得分。
(3)依据得分高低情况确定县优、校优人选,原则上中小学组得分第一名为县优人选,二三四五名为校优人选;如得分相同,则班主任优先,如再相同,则教学成绩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教科研成绩优者优先。
2、年度考核:学校考核领导组依据量化考评细则分中小学分类进行量化考评,依据得分高低分别确定中小学优秀人选,如得分相同,班主任、成绩优者优先。
3、本学期(年度)进行有偿家教(含在培训机构兼职)经上级查实的、违规征订教辅资料、违反县教体局“六项禁令”者、未完成上级和学校规定的常规工作(班主任、教学、教研方面)的,在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