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排查2024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学区)、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持续推进精准资助,做好2024年 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及学生资助相关工作,确 保我市学生资助工作政策不减、责任不减、帮扶不减、监管不减, 决定在全市中职普高、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开展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信息大排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排查范围
全市中职普高、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生。
二、排查对象
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全面排查九类困难群体学生:1.原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含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2.突发严重困 难家庭学生;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4.特困供养(救助)学生; 5.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孤儿学生;7.烈士子女;8.残疾学生及残 疾人子女;9.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 、组织实施
(一)全面排查。各校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建 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比对下发数据,组织开展拉 网式排查,全面摸清困难学生底数,以班级、校级为单位形成排 查台账。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确保排查全 面、真实、准确。
(二)建数据库。各校根据排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 建立数据库。一是建立班级数据库,班主任是本班级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排查的第一责任人。二是建立校级数据库,在班级数据库 基础上,校级数据库要做到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漏一人”。
(三)材料上报。各校按要求填写附件, 于 9 月 2 6 日下班 前,将电子稿发送至zzzx6015063@163.com, 将纸质稿(盖章、 手签)交于学生资助中心(各中心园、中心校,桃州学区收集汇 总辖区内幼儿园纸质材料,一并上交),电子稿和纸质稿缺一不可。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校长要切实履行这次排查工作第 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排查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校要将这次困难 群体学生大排查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及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 测和帮扶机制的有效举措,高度重视、迅速落实。
(二)强化工作实效。此次排查数据是建立我市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数据库、资金分配、资助学生的重要依据,各校学生资助 经办人是这次排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校要严格按照表格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