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及中(初) 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宣教人〔2024〕19号)要求, 现就2024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申报二级、三级教师: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 校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教研、电教部门专业技 术人员。
二、评审标准
2024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职称评审执行《安徽省中 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皖教师〔2020〕7号)和《宣城市 中小学、幼儿园和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细则(试行)》(教人〔2021〕40号)规定。
三、申报程序
2024年职称申报采取线上申报的方式进行,按照隶属关系逐 级进行申报、审核。
(一)个人线上申报
1. 申报时间:10月28日--11月13日,逾期后申报功能自动 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
2. 申报流程:申报人员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官 网(http://hrss.ah.gov.cn/index.html), 在“专题专栏”中点击“专 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平台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进 行职称申报。登录前请先在“职称申报”网页右上角“帮助中心” 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逐步进行操作。申报人 须将所有需个人上传的申报材料按系统要求录入个人业绩库并 提交,经单位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职称申报。
(二)单位推荐审核
1. 审核时间:10月28日-- 11月13日
2.推荐流程和要求:成立由校领导(不超过3人)、专家(可 跨校聘请)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评审推荐小组, 按照评审资格条件,对申报相应职称人员的职评材料进行严格审 核把关,对申报教师任现职以来的师德表现、专业水平、教育教 学业绩和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学校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申报推荐,严格 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 于5个工作日。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调查问题属实的,不得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出具公示证明并负责扫描上传至 职称申报系统。
(三)主管部门审核
市教体局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
四、申报材料
(一)线上申报材料
学校及申报人按照《广德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二级、三级教师 职称评审材料清单》(附件1)要求提供材料。
1.学校审核鉴定材料
(1)中小学申报人员的教学设计;幼儿园申报人员的一日活 动教案、反思。
(2)申报人员的原始听课记录(一律提供校本研训活动记录 册)。
以上材料由学校评审推荐小组审核鉴定,并填写《广德市中 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附件2),坚持“谁受 理、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申报人材料的真实 性,鉴定表由学校负责扫描上传。
2. 申报人上传材料
除学校(单位)审核鉴定的材料和考评课结果外,其他材料 均需申报人扫描上传。指定时段脱产学习、休假或其他因病因事 离开教育教学岗位的,提供材料的时间向过去顺延。
(1)个人上传的材料须扫描成电子档并按材料名称命名,如 “继续教育证书”“广德市师德先进个人证书及文件”等。
(2)申报人员须在职称申报系统中下载《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签字后扫描上传。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 实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之后3年内不得申报;已被聘任职务的 予以解聘,收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线下材料报送 1.个人申报材料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申报人员的所有纸质 材料均交由所属单位统一保管,以备线下抽查,退回时间待市教 体局通知。
2.单位报送材料
(1)《广德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简明情况登记 表》(附件3),11月13日前报送市教体局人事科,电子版发邮箱 180************.com。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 纸双面打印,一 式两份,此表由申报人在完成所有审核程序后自行打印,逐级审 核盖章),11月29日前报送市教体局人事科,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评课安排
各校申报人员考评课由各单位组织考评。学科考评组原则上 由3人以上同学科教师组成,且须具备考评相应级别及以上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各单位要认真、及时组织开展考评课,并分学科、 分类别填写《广德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考评课评分汇总表》(附 件4),并将考评结果上传评审系统。考评课相关材料由组织单位 保存,以备抽查。
六、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有关政策规定
1.任职年限。教师职务任职年限按周年计算,从聘任教师专 业技术资格之日算起,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对年内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只评资格,不再聘任。
2.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按照宣城市 教体局、人社局、团市委、少工委《关于做好中小学少先队辅导 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教人 〔2019〕50号)要求执行。
3. 民办学校(或公办学校合同制)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与本 市公、民办学校或教育机构签订聘用合同且工作一年以上的,可 申报相应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在职称评审的条件上与公办学校 教师一视同仁。
(二)严格落实审核责任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申报的材料、证件进行逐项核实, 实行“谁受理、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查验 是否真实、齐全、规范,按要求做好审核把关工作,确保申报人 材料的真实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凡 违反规定程序或为制假者提供证明或帮助,或在审查、评审中徇 私舞弊的,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严 肃查处,同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 秀,不得参加各种先进的评选。
(三)严格按要求报送材料
申报人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 提交所有申报材料(包括网上填报信息)真实可信,并按照《广 德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评评审材料清单》(附件1)的要求提供材料,上传至职称评审系统的材料必须清晰可辨,对违背诚信承诺、 实行学术造假、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及通过弄虚作假、学术造假、 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职称的,以及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不 力的,将依照人社部40号令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 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有关规定,评审收费标准 为:初级100元/人。
联系人:曹佩佩
联系电话:0563-6031895
各校职称评审工作联系人实名加入微信群:“2024年广德教 体系统职称评审工作群”。
附件:
1.广德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二级、三级教师职称评审材料清单
2.广德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
3.广德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4.广德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考评课评分汇总表
5.单位公示证明
广德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