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柏垫初级中学“文明班级”评选办法
一、 指导思想:
为全面提升我校的校纪校风,养成学生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使学生具有良好的文明素质,自觉遵守各项日常行为规范,为创建“文明校园”、“文明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推动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学校采取文明班级评选的办法,对班级和学生的劳动成果给予肯定,对班主任的工作进行必要的考核。
二、 考核方法:
1、每个班级每月赋基础分100分。考核分为扣分项和加分项。每月累计扣分和加分(允许超过100分),将最终得分(基础分减去扣分,再加上加分)进行降序排序。排在前30%的班级(遇小数进一位,分数相等同时授予),授予当月“文明班级”称号,挂“文明班级”流动红旗。
2、一票否决权。如班级内出现重大违纪行为,如故意毁坏公共财物、校园欺凌、打架斗殴、抽烟喝酒、未请假离校或其它严重违纪行为造成一定后果的,当月实行一票否决。一票否决权有争议的,交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3、学校德育处负责“文明班级”的考核工作,部分考核材料需相关部门提供。最终解决争议为学校党政联席会议。
三、 评比标准及细则:
(一) 扣分项:
1、 执行一日常规。此项由每日值班人员考核记录,德育处负责统计。
一、安全秩序、文明规范:
a)发现或经调查,有欺凌、打架斗殴、强行索要、强行借钱、偷窃、吸烟、喝酒、翻院墙等行为的(含校园内所有场所,如操场、公寓、浴池等),每人次扣2分(情节严重交公安机关处理)。
b)校园内有追逐打闹、投掷石块、攀爬围栏树木及其他危险行为或动作的,每人次扣1分。
c)凡有破坏公共或他人财物行为,如故意损坏、刻画、撕毁宣传标语、故意踩踏绿化等,视情节每人次扣1-3分。损坏财务必须修复并赔偿相应损失。
d)就餐、参会、出操等,以班集体整体出场要求的,不讲秩序的行为,视情扣1-3分。
e)食堂有严重浪费行为,每人次扣1分。
f)学生手机带入校园必须交学校统一保管;学生不得在学校给热水宝等大功率电器充电。违者,每人次扣1分
g)自习课不按时到班每人次扣0.5分,自习课整体纪律差扣1-3分(不安静、随意走动、打闹等情况)。
二、卫生保洁。
a)上午第一节课和午自习时间,两次综合检查室外卫生区、走廊窗台、室外卫生器具摆放等卫生。室外卫生区垃圾多且没清扫的扣3分;清扫不干净的扣1分(重新打扫);室外卫生器具摆放不整齐的扣1分;窗台有垃圾、灰尘严重扣1分。
b)晚自习上课前,抽查教室内卫生。室内地面有零食包装袋及垃圾桶有大量零食包装袋(不含饮用水、饮料、牛奶瓶等)扣1-3分;没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存放的扣1分。
c)校园内任何场所随手丢垃圾的每人次扣2分。(此项由值班人员考核,但不一定现场考核,师生举报查实有效。)
d)发现学生在校园教学区及运动区携带零食的,零食没收,每人次扣1分。(此项由值班人员考核,但不一定现场考核,师生举报查实有效。)
三、升旗仪式,非身体原因,滞留教室不参加的,每人扣1分。
四、中午练字及眼保健操时间,学生不练字或不做操超过3人,超过部分,每人次扣1分。
五、寝室纪律:
a)不按时起床就寝、不做值日,抽烟饮酒、打闹喧哗、玩手机、违规使用明火、违规用电等不服从指导老师管理而报值班人员处理的,每人次扣1分。
b)打架斗殴、酗酒、偷拿他人东西、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等,生活指导报值班人员处理的,每人次扣2分。
2、文明礼仪、遵守校规、完成任务等随机抽查。此项由学校成立检查组,由分管副校长临时抽调检查组成员抽查考核。
(1)学校每月至少组织两次学生文明礼仪、遵守校规、完成规定任务等随机抽查行动。抽查地点可能含校园所有场所。抽查中,对发现不文明、不遵守校规校纪的现象进行扣分。随机抽查扣分与当日常规检查扣分如属同一时段、同一问题,以抽查扣分为准,不重复累加。检查范围如下:
① 文明礼仪:男生不得留长发、穿背心;女生不穿无袖衫、短裙;男、女生均不得佩戴首饰(耳钉、耳环、项链、吊坠、戒指、手环等)。
② 班级财产:财产不能有人为损坏。发现人为损坏将限期维修。如因维修不能及时,同一问题不重复扣分。财产含班牌、书架、课桌椅、窗户、黑板、卫生设施、班级其它设备等。
③ 班级环境、文化布置:
a) 班级应在规定区域张贴,不得直接在墙壁粘贴。
b) 教室内地面卫生器具包含一个畚箕、两个垃圾桶(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各一),不得多放。教室内不得摆放扫把。
c)教室内外墙壁不得有明显脚迹或其它人为乱涂印迹。
④班级日志按要求填写。
(以上违纪或检查不达标的,涉及到学生个人的,每人次扣1分;涉及班级体的,每次扣2分)。
3、参加学校组织活动。此项考核由学校各处室提供信息,德育处负责统计,考核。
学校组织的班级活动,未经学校允许,不参加活动,每次扣3分。虽参加活动,但明显敷衍塞责,影响很坏的情况,每次扣1分 。
(二) 加分项:
活动获奖。 (各处室将结果报德育处,由德育处审核处理)。
a)学生个人参加市、县、片、校组织的各类比赛活动。可根据获奖情况加分,一等奖每人次分别加7、5、4、3分;二等奖每人次分别加6、4、3、2分;三等奖每人次分别加5、3、2、1分。特别奖在该项一等奖得分上上调1分。
b)集体项目获奖,对应上述个人奖励。分别上调1分。
c) 活动获奖只计当月一次,不重复计。
四、本办法适用于文明班级、示范班级或其它班集体荣誉评选。在学校评选的基础上,择优(从推荐时间往前一学年内,取文明班级获得次数多者。次数相同,取原始分高者,原始分相同,取班主任工作时间长者。)推荐参加上级评选。推荐评选县级以上(含县)荣誉时,三年内已获得同一级别(或以上)同类荣誉不再推荐。本办法自2024年2月起试行。同时,原与本办法同类考核制度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