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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90757022H/202407-00085 组配分类: 产品质量监管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行政执法丨广德市产品质量行政处罚信息丨2024年第九期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23 发布日期: 2024-07-23
索引号: 11341723090757022H/202407-00085
组配分类: 产品质量监管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行政执法丨广德市产品质量行政处罚信息丨2024年第九期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23
发布日期: 2024-07-23
行政执法丨广德市产品质量行政处罚信息丨2024年第九期
发布时间:2024-07-23 17:10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被处罚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的主要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内容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1 广德县柏垫镇皖湘购物中心 92341822MA2T83B33P 詹姬容 广市监处罚〔2024〕05038号 广德县柏垫镇皖湘购物中心(詹姬容)销售失效的产品案 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超保质期失效产品是从广德周登友文具店采购,当事人采购期间未保留进货票据,且在经营期间未及时清理上述超保质期失效产品,至2024年6月25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店内检查时发现上述超保质期失效产品在经营场所货架待售而案发。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凭证,未建立销售记录台账,未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且未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经认定,当事人违法销售失效产品的货值金额为人民币132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1、罚款壹佰叁拾贰元;

2、没收1、没收失效产品英雄牌纯蓝墨水5瓶、晨光高粘度固体胶15个、晨光米黄色修正液10个、晨光果冻胶27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在进货时没有进行查验且未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三条“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的规定,构成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违法事实。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6日
2 安徽广德市承世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 91341822799833766M 杨承世 广市监处罚〔2024〕10034号 安徽广德市承世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的行为案 当事人于2023年10月12日从临澧县百家缘烟花爆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的产品名称:①百家缘烟花(开门红),产品类别:同类组合烟花类,组合类型:笛音型组合烟花,消费类别:个人燃放类,产品级别:C级,规格:88发,内包装合格证上生产日期均为2022年,保质期:三年(外包装箱生产日期分别为:2022年8月31日和2023年7月13日),数量:30箱;②百家缘烟花(开门红),产品类别:同类组合烟花类,组合类型:笛音型组合烟花,消费类别:个人燃放类,产品级别:C级,规格:100发,内包装合格证生产日期2021年4月,保质期:三年,数量:80箱(以下简称“88发百家缘烟花”和“100发百家缘烟花”)。当事人在采购上述产品时索取了供货商的相关资质和进货票据,但未能提供上述产品同批次的检验报告。当事人于2023年12月11日,将上述20箱88发百家缘烟花销售给张超网点,销售价格为150元/箱。2024年2月25日,因张超网点销售的88发百家缘烟花被投诉,我局委托绩溪县市场监督检验所对88发百家缘烟花进行检验,该样品经检验,所检项目中产品标识、单个筒体壁厚、燃放缺陷检查、烧成率不符合GB10631-2013、GB19593-2015标准C级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案已另做处理)。

截止我局检查时,当事人100发百家缘烟花已销售68箱,销售价格为120元/箱;88发烟花爆竹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价格为150元/箱。货值金额共计14100元(120元/箱×80箱+150元/箱×30箱),违法所得共计12660元(120元/箱×68箱+150元/箱×30箱)。

当事人向我局提交了不合格原因分析整改报告和召回情况说明。截止案件调查终结,当事人对外发布召回通知后,未收到消费者退回上述不合格的烟花爆竹。

因上述产品经检验均为不合格产品,且属于危险品。对于该产品保管困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经权利人同意,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本局对上述不合格产品依法先行处置,先行处置方式:销毁。

我局依法将本案不符合国家标准烟花爆竹的违法线索移送临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照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罪案件的标准,尚不够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1、罚款贰万捌仟贰佰元;

2、没收违法所得壹万贰仟陆佰陆拾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产品的违法事实。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7日
3 广德县佰品优购物中心 92341822MA2Q499G9K 纪文友 广市监处罚〔2024〕07047号 广德县佰品优购物中心(纪文友)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的行为案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6月24日从湖州蜀愿电器购进了2台伯克莱燃气灶JZY-115A(产品型号:1115A热电偶,执行标准:GBI6410-2007、GB30720-2014,生产厂家:佛山名扬电器有限公司),进价是105元/台,售价是175元/台,2024年5月24日,执法人员去当事人营业场所现场检查,截至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止,上述燃气灶具售出1台,剩余1台待售。

当事人于2023年6月3日从杭州东升小商品市场购进玫瑰棉床单(规格:200*230cm,执行标准:GB/T22796-2009)10床和精品枕套(执行标准:FZ/T62103-2009)10对,玫瑰棉床单进价是23元/床,售价是52元/床;精品枕套进价是(16元/对)即8元/个,售价是15元/个。当事人又于2021年6月25日从合肥宇盟商贸购进森宝天鹅绒女袜(品名:天鹅绒,尺码:22-24cm,执行标准:FZ/T73001-2004)20双,进价是8元/双,售价是9.9元/双。截至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时止,上述三款商品已下架且无库存,根据投诉举报人提供的购物小票显示当事人于2024年4月21日售出了玫瑰棉床单1床、精品枕套1个、森宝天鹅绒女袜1双。

经执法人员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精品枕套执行标准:FZ/T62103-2009,未查询到该执行标准;森宝天鹅绒女袜执行标准:FZ/T73001-2004,经查询该标准已于2008年10月01日废止;玫瑰棉床单执行标准:GB/T22796-2009,经查询该标准已于2022年02月01日废止。

经计算,当事人销售以上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货值金额为:10×52+10×2×15+20×9.9+2×175=1368元,违法所得为:52+15+9.9+175=251.9元。
1、罚款壹仟叁佰陆拾捌元;

2、没收违法所得贰佰伍拾壹元玖角;

3、没收伯克莱燃气灶JZY-115A(产品型号:1115A热电偶,执行标准:GBI6410-2007、GB30720-2014,生产厂家:佛山名扬电器有限公司)1台。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违法事实。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