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102J/202410-00073 | 组配分类: | 部门项目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广德市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总体任务实施方案》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10-15 | 发布日期: | 2024-10-15 |
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102J/202410-00073 |
组配分类: | 部门项目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广德市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总体任务实施方案》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10-15 |
发布日期: | 2024-10-15 |
广德市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
总体任务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330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132号)文件要求,2024年省财政安排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1238万元。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广德市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总体任务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资金7万元。(实施单位:科教信息科)
2024年全市培育高素质农民18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或领办人)135人,技能服务型人员(专业农机手)45人。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育每人3500元、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育每人1500元的标准测算,补助到承担项目单位。省财政资金共计7万元(总项目资金6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3万元,省财政资金7万元)。培育对象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乡(镇)、街道逐级推荐,市农业农村局审定的程序进行。
二、种业强省建设项目:项目资金5万元。
(一)本辖区春秋两季种子市场检查扦样及净度、发芽率、水分检测。(项目资金4万元。实施单位: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1.检查方式和范围:全市种子经营门店。以水稻、玉米、大豆和蔬菜种子为主要检查对象。检查覆盖率达到60%。
2.检查内容:
(1)种子质量、真实性和标签及使用说明。检查市场销售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合法合规、完整规范,核实能否做到可追溯管理。对抽取的所有种子样品开展净度、水分、发芽率检测,玉米、水稻种子还需进行品种纯度、真实性和转基因成分检测,大豆种子还需开展转基因成分检测。
(2)种子生产经营及销售主体情况。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及销售门店(包括网店实体)等主体,是否具备资质并按照规定备案,备案品种是否齐全、备案信息是否完整准确等;是否建立种子批发、销售台账,台账是否完整规范等;是否存在“白皮带”种子、假冒侵权、无证生产经营、网络违法销售种子等行为。
(3)品种审定和登记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主要农作物种子未审先推、已撤销审定品种违法推广销售等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列入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未经登记发布广告、推广,未经登记而以登记品种名义销售等情况。
(4)网格化监管落实情况。检查网格化制度落实情况,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责任区域清单更新完善等情况,实地抽查网格化监管责任主体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巡查等情况。
(二)农作物新品种生试1组。(项目资金1万元。实施单位:农业科学研究所)
1.试验设置:2024年广德市承担的安徽省水稻品种试验,设中籼早中熟生产试验1个组别1组试验。
2.试验经费:根据试验要求,2024年广德市农科所在桃州镇祠山岗社区安排2亩试验田开展安徽省水稻品种试验,共计费用1万元。
三、粮食生产:项目资金167万元。(实施单位: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一)建设省市县三级共建指挥田(以下简称指挥田),发展优质专用粮油。在誓节镇建设指挥田1个,面积5000亩以上连片创建,由广德有农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具体实施。辐射带动全域内优质专用粮油发展,鼓励多建片、建大片,以提高效益为核心,严格落实“单种、单收、单储、专用”,集成绿色高质高效生产技术,种植效益明显高于一般优质专用粮油生产,增强“火车头”带动作用,打造“按图索粮”升级版。
(二)建设精耕细作示范点(以下简称示范点),挖掘粮油作物生产能力。指挥田核心区复合开展示范点建设。以打造粮油作物周年均衡高产田为主要内容,建设500亩以上集中连片(也可以分片),创建一批高产田(水稻1季760公斤+油菜1季240公斤),带动县域粮食单产(分作物)增加5‰以上。一是找准瓶颈。结合当地生产实际,找出制约粮食单产提升亟待解决的瓶颈性问题,如机插秧集中育秧、机械深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草害防除等,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性解决。二是抓好示范。做好农技、土肥、植保方面在水稻、油菜上的试验示范,集成示范粮油生产技术模式和新技术、新模式、新投入品的试验示范。集成技术要化繁为简、易于接受,优先考虑单产提升,找准投入产出效益最大值。三是培训观摩。根据农时安排,适时多次开展种植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培训,组织实地观摩,100亩以上大户要全部培训观摩,300亩以上大户要具有实操推广能力。四是明确绩效。2024年推广应用“秸秆还田+深耕+机插秧(侧深施肥)+绿色防控”水稻关键技术措施2万亩以上。
(三)创建高产示范片,提高单产水平。核心区示范点开展水稻油菜高产示范片,挖潜本区域粮食生产能力。同时,鼓励和引导乡镇街道、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科研单位、粮油生产龙头企业围绕水稻、油菜等两大作物打造一批高产百亩攻关田、千亩方、万亩片,积极参与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
(四)做好苗情监测点建设,不断提升监测水平。全面提升我市水稻、油菜作物9个苗情监测点建设水平。按照省厅下达的苗情监测实施方案细化制定我市实施方案,明确省级监测点、监测内容、组织措施和经费落实等,在指挥田增加县级水稻、油菜监测点各1个,扩大监测范围,形成多点互补,不断增强监测效果和代表性。
(五)支持再生稻生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再生稻生产发展工作的通知》(皖农技函〔2024〕128号)文件明确将再生稻生产纳入我省“千亿斤江淮粮仓”建设内容,并统筹推动。我市统筹粮食发展专项资金,优先倾斜支持再生稻种植面积30亩以上的主体。
四、农作物重点病虫害防控:项目资金54万元。(实施单位: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一)实施内容。组织全市开展小麦、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病虫草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应急防控。通过项目实施,确保全市农作物病虫害不大面积暴发,有利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丰收。其中小麦防控资金44万元,用于全市2024年小麦种植面积100亩以上(含100亩)的农户小麦赤霉病防治药剂补助;水稻防控资金10万元,用于采购水稻病虫害监测预警设备、绿色防控示范区绿色生产技术应用,如种植显花植物、病虫害防控药剂、新型性诱设备、药剂、药械试验(示范)推广等。
(二)补助标准。根据全市统计的符合补助条件的所有补助对象的种植面积总和,以及所购农药总量,确定物化补助标准。
(三)分配发放。
小麦防控补助。农药采购后由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按程序组织发放。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根据各乡镇(街道)审核盖章上报的符合补助条件种植面积清册进行汇总,结合本次实际招标采购农药量,按照一定比例分配至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本辖区人员登记造册发放。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通过电话抽查、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抽查监管。
五、畜牧业生产:项目资金161万元。(实施单位: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
(一)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项目资金160万元。
1.项目供肥企业条件:供肥企业必须具备工商营业执照、肥料登记证等资质,并满足下列条件:一是有机肥原料必须是我市产生的畜禽养殖废弃物;二是与养殖场签订粪污收购协议;三是有机肥年生产能力5000吨以上。项目供肥企业于2024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请,广德市农业农村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供肥企业,相关结果在广德市政府网站公示。
2.补贴品种:补贴品种为质量合格的商品有机肥、生物有机肥,不含一般堆肥。商品有机肥必须符合《有机肥料》NY525-2021农业行业标准;生物有机肥必须符合《有机肥料》NY884-2012农业行业标准。
3.补贴标准:享受财政补贴的商品有机肥产品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给予项目供肥企业200元/吨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补贴。每亩耕地可享受商品有机肥的补贴上线为0.5吨。
4.核查验收:项目完成后由供肥企业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提供以下验收材料:验收材料真实性承诺函、2024年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及实施工作总结;工商营业执照、肥料登记证等企业资质材料;2024年商品有机肥成本核算资料及市场定价材料;2024年商品有机肥定期检测报告;与辖区畜禽养殖场(户)签订的畜禽粪污收购合作协议,2024年粪污收储台账;生产商品有机肥辅料购买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商品有机肥的生产台账;每户销售明细、销售汇总表、购销协议、用户用地证明(需在承包期内有村级及以上单位盖章确认)、收付款凭证及财务报表。
广德市农业农村局收到供肥企业提交的验收申请及验收证明材料后,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验收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验收。销往广德市内的验收抽查户数比例不低于20%,销往广德市外的验收抽查户数比例不低于15%。待第三方验收通过后,再组织第三方审计公司对该项目开展审计,并对审计结果进行公示。
(二)实施畜禽生产统计监测项目(1万元)。
采取“固定监测点监测”方式,对20家商品代肉鸡养殖固定监测规模场的2024年12个月生产情况监测数据进行核查上报,肉鸡生产月度监测数据准确率≥90%,并建立生产形势分析制度。根据监测数据,对畜牧业生产形势跟踪分析,形成年度生产形势分析报告。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资金3万元。(实施单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推动采用新技术开展常规农药残留产地快速检测,服务农户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打造卢村乡“星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项目资金一是用于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办公设备采购,二是用于检测试剂采购,三是用于工作宣传。
七、动物疫病防疫:项目资金158万元。(实施单位: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
(一)强制免疫补助经费(65万元)。
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国家重点动物疫病采取集中强制免疫(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实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逐步实现养殖场户自主采购、财政直补;对暂不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强制免疫疫苗继续实行省级集中采购)、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疫病监测和净化(对通过国家和省级评估验收的无疫小区疫病净化场进行补助)、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措施,以及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动物防疫服务等。加快培育兽医社会化服务主体,对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动物防疫服务等给予补助,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免疫质量和政策成效。
其中,用于强制免疫疫苗采购30万元;用于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补助10万元;用于购买防疫服务补助25万元。
(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53万元)。
主要用于2023年度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支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做好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工作,并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对承担病死猪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实施者给予补助。
(三)省级入皖指定通道检查站补助经费(40万元)。
积极落实动物疫病分区防控政策,对道路运输动物入皖指定通道广德市检查站正常运行进行补助。
八、农机构置与应用补贴(该项资金实施方案由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另行制定并发文)
九、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32万元。(实施单位: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一)项目资金和任务:2024年项目资金为32万元,建设任务为新建或改扩建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个,水稻育插秧中心2个,粮食烘干中心1个。
(二)项目建设主体:重点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申报主体法人无不良社会征信和违法犯罪记录。
(三)资金使用方向及建成目标
1.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1)资金使用方向:①机库棚,办公、培训等基础设施建设;②耕、种、收、管、烘等开展服务的农业机械;③信息化建设。
(2)建成目标:①有农机维修车间和培训教室,库棚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占地面积达到5亩。②耕、种、收、管、烘等各类机具保有量不少于10台套。③年度作业面积达3000亩以上。④拖拉机、种植机械、收获机械等主要机具逐步安装信息化监测终端并纳入远程监控平台管理,能对作业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指挥调度。
2.水稻育插秧中心
(1)资金使用方向:①基础设施。包括育秧厂房、办公设施及用房等;②机具装备。包括插秧机、育秧流水线等育插秧机械设施。
(2)建成目标:项目建成后应建有育秧厂房,具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及用房;配置育秧播种流水线及一定数量的配套机械,插秧机总量不少于5台;具备3000亩以上年机插秧服务能力。
3.粮食烘干中心
(1)资金使用方向:①基础设施。包括地磅、露天晒场、原粮处理运输等烘前处理区及存放库房等烘后暂存区设施设备建设。②烘干机及配电房、热力间、燃料库等附属设施设备。
(2)建成目标:项目建成后应有烘前处理区、烘干作业区和烘后暂存区。烘前处理区包括地磅、露天晒场、原粮处理运输区等;烘干作业区包括循环式烘干机房或连续式烘干塔主体,以及配电房、热力间、燃料库、工具房、除尘间(循环式)等生产服务用房;烘后暂存区包括存放库房等,存放库房必须为封闭式砖混、砖木或钢结构(不可为简易工棚),采光、通风条件良好,同时具备防火、除尘功能。以循环式为核心设备的烘干中心,循环式烘干机批处理量超过60吨(含)。以连续式烘干塔为核心设备的烘干中心,连续式烘干塔批处理量超过300吨(含)。
(四)项目补助:单个中心项目建设总资金不低于16万元,项目补助为8万元1个。
(五)项目申报原则:项目实施主体资格采取自主申报、乡镇推荐、择优评选的方式进行,评选结果在广德市政府网站公示。
十、农村金融创新试点:项目资金100万元。(实施单位: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根据《2024年广德市水稻收益保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平安产险与乡镇(街道)对接沟通,完成100 亩(含)以上种植大户的水稻投保工作任务。项目资金100万元用于保费补贴。
十一、省级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项目资金290万元。(实施单位: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一)补贴对象:省级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的对象为在本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水稻实际种植300亩以上者,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稳面积。受奖补的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2024年必须单季从事水稻作物种植300亩以上。积极承担国家或省级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或项目,如粮食单产提升行动、再生稻生产等。二是提单产。受奖补主体当年粮食单产水平高出本县域内粮食平均单产水平不低于十个百分点。三是提品质。受奖补主体必须发展优质专用粮食,严格落实“单种、单收、单储、专用”和绿色高质高效生产技术措施,提升粮食品质。四是强带动。受奖补的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确立示范带动户数,示范带动周边农户共同开展优质专用粮食生产。五是增效益。受奖补主体粮食种植效益持续提升,示范带动的周边农户粮食种植效益高出普通农户粮食种植效益。已实施本项目的主体,可同时承担实施其他具备条件的补助项目。
(二)评定补贴档次:推进“稻-油”、“稻-麦”、再生稻等种植模式,稳定粮油种植面积,鼓励经营主体多种优质粮油,保障规模经营主体种植效益提升。各乡、镇、街道根据2024年水稻实际种植面积在30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及其农田流转面积、2023-2024年度油菜、小麦种植面积、2024年再生稻种植面积,测算经营主体复种比例。按复种比例分为三个补贴档次,2023-2024年度油菜小麦种植面积合计数占经营主体农田流转面积70%或小麦占50%或2024年再生稻占50%及以上的为第一档次;2023-2024年度油菜小麦种植面积合计数占经营主体农田流转面积不足70%的为第二档次;2023-2024年度未种植油菜小麦的,为第三档次。
(三)申报程序:按照“村组登记、乡镇审核、市级核定”的程序,对2024年实际种植水稻面积30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进行登记核实。
(四)补贴标准: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的2024年水稻种植面积(再生稻)在30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及其农田流转面积、2023-2024年度油菜、小麦种植面积,测算经营主体复种比例,按复种比例分为三个补贴档次并确定名单。根据上级下达资金290万元及三个档次的水稻面积测算出每个档次的补贴标准,反馈到各乡镇街道制作补贴清册并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金额(万元) |
|
1 |
高素质农民培育 |
|
科教信息科 |
7 |
2 |
种业发展 |
本辖区春秋两季种子市场检查扦样及净度、发芽率、水分检测 |
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
4 |
农作物新品种生试1组 |
农业科学研究所 |
1 |
||
3 |
粮食生产发展 |
|
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
167 |
4 |
农作物重点病虫害防控 |
|
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
54 |
5 |
畜牧业生产 |
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 |
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 |
160 |
实施畜禽生产统计监测 |
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 |
1 |
||
6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3 |
7 |
动物疫病防疫 |
|
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 |
158 |
8 |
农机构置与应用补贴 |
|
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
261 |
9 |
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 |
2个水稻育插秧中心建设 |
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
16 |
10 |
1个粮食烘干中心建设 |
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
8 |
|
11 |
1个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
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
8 |
|
12 |
经营性收入壮大行动 |
农村金融创新试点 |
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
100 |
13 |
转移性收入提升行动 |
省级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 |
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
290 |
合计 |
1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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