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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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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409-00036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安徽川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负离子机空气过滤机12000台、饮用水过滤机6000台、化学药液过滤机6000台、离心泵6000台及12台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技改项目》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09 发布日期: 2024-09-09
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409-00036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安徽川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负离子机空气过滤机12000台、饮用水过滤机6000台、化学药液过滤机6000台、离心泵6000台及12台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技改项目》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09
发布日期: 2024-09-09
《安徽川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负离子机空气过滤机12000台、饮用水过滤机6000台、化学药液过滤机6000台、离心泵6000台及12台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技改项目》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09 13:40 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川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负离子机空气过滤机12000台、饮用水过滤机6000台、化学药液过滤机6000台、离心泵6000台及12台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技改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川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负离子机空气过滤机12000台、饮用水过滤机6000台、化学药液过滤机6000台、离心泵6000台及12台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6975571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负离子机空气过滤机12000台、饮用水过滤机6000台、化学药液过滤机6000台、离心泵6000台及12台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桐汭东路657

建设单位:安徽川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省经纬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公司现有产能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同时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企业拟对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公司现有2台干燥机、10台注塑机、4台压注机以及各类机床,年可完成负离子机空气过滤机10000台、饮用水过滤机5000台、化学药液过滤机5000台、离心泵5000台及10台套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的生产能力,扩建后新增注塑机以及各类机床,年新增负离子机空气过滤机2000台、饮用水过滤机1000台、化学药液过滤机1000台、离心泵1000台及2台套环境污染防治设备产能,扩建后可形成年产负离子机空气过滤机12000台、饮用水过滤机6000台、化学药液过滤机6000台、离心泵6000台及12台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的生产能力。公司向广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备案了本次扩建项目,备案代码2404-341822-07-02-308204

建设内容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生活污水通过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无量溪河。冷却循环水经水冷却塔冷却后排入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无量溪河。废水排放执行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废气

有组织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表1中塑料制品工业中排放限值要求。氯乙烯、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无量纲)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15m高排气筒2000(无量纲)排放标准值。

无组织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NMHC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氯乙烯、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量纲)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其中NMHC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同时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表4中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

建设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等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实现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经过以上对固废综合利用以及处理处置措施后,固体废物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得到有效利用及处理处置,对外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较小。

有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项目意见函、项目投资协议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