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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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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408-00067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安徽歌德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40万套汽车脚垫及160万套汽车装饰零部件技改项目(重新报批)》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22 发布日期: 2024-08-22
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408-00067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安徽歌德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40万套汽车脚垫及160万套汽车装饰零部件技改项目(重新报批)》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22
发布日期: 2024-08-22
《安徽歌德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40万套汽车脚垫及160万套汽车装饰零部件技改项目(重新报批)》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22 09:07 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歌德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40万套汽车脚垫及160万套汽车装饰零部件技改项目(重新报批)》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6975571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140万套汽车脚垫及160万套汽车装饰零部件技改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广德经济开发区文正路355

建设单位:安徽歌德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省经纬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企业通过进一步实验调研并结合实际生产经营经验,为减少固废产生及资源利用最大化利用,企业拟将产生的塑料废料进行破碎加工后作为原材料回用于生产。

建设内容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隔油池暂存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

(2)废气

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NMHC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六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基本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中塑料制品工业相关要求,苯乙烯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六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表2 挥发性有机物特征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

厂界无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颗粒物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度限值;同时厂区内无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六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表4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苯乙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3)噪声

建设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等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实现项目分拣中心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经过以上对固废综合利用以及处理处置措施后,固体废物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得到有效利用及处理处置,对外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较小。

有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项目意见函、项目投资协议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