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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839U/202408-00019 组配分类: 分配结果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下达2024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计划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23 发布日期: 2024-08-23
索引号: 11341723003253839U/202408-00019
组配分类: 分配结果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下达2024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计划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23
发布日期: 2024-08-23
关于下达2024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3 09:52 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在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基础上,现将广德市2024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下达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内容,早启动早实施,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务必于10月底前竣工,尽早建成达效。

各乡镇(街道)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建设点、开工及竣工时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投资规模、监督方式等项目建设信息,在村内、乡镇网站同步公示。项目竣工后,村委会(居委会)及时将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在村务公示栏内向村民进行公示;并在项目地点及时树立项目公示牌,公示内容要求规范清晰,须包含项目名称、管理单位、监督电话、项目概况等内容。

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专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各乡镇街道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项目验收和审计,做到竣工验收和审计全覆盖。10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11月底前完成项目审计工作。未按规定节点要求完成任务的行政村(社区),近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附件:广德市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分配表(分单位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