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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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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41X8/202408-00023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四合乡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四合乡农村分散式供水奖补办法的通知 文号: 四政〔2024〕51号
生成日期: 2024-08-01 发布日期: 2024-08-01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四合乡农业农村发展与村镇建设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63-607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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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四合乡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四合乡农村分散式供水奖补办法的通知
文号: 四政〔2024〕51号
生成日期: 2024-08-01
发布日期: 2024-08-01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四合乡农业农村发展与村镇建设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63-6070201
关于印发四合乡农村分散式供水奖补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1 09:41 来源:四合乡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四合乡农村分散式供水奖补办法的

    

四政〔202451

 

各村(社区)、内设相关科室、乡直相关单位:

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四合乡分散式供水奖补办法》已重新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四合乡人民政府

202481

(此件公开发布)

   

四合乡农村分散式供水奖补办法

 

为保障农村安全饮水,改善人居生活条件,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四合乡农村分散式供水工程奖补办法。

1、自主申报原则。以村民组为单位,自主申报。召开村民组会议,经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签名同意,村(社区)审核通过后上报,乡级会议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和建设预算研究通过后奖补。村民组自行推选不少于3名具有热心公益事业的村民组成理事会,自行推选建设和后期运行维护责任人,自行把控质量和安全。乡村两级在建设过程中提供指导服务。

2、工程申报条件。取水点水量应能够保障干旱时期居民正常供水,且周围及上游无大面积种植经济农作物,水质检测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村民组住户相对集聚,一般达到20户及以上。村民组发动群众主动投工投劳或自筹资金,建设需占用土地和青苗等赔偿由村民组自行解决,奖补资金仅作为材料和机械费用补偿。本奖补办法不适用现有规模水厂、单村工程通过管网延伸或提水加压能解决的供水住户。

3、工程建设要求。工程必须建设高位水池,管道供水能力满足群众正常需求。按一个闸阀、一个水龙头、一个水表标准接入每户。运行期内,乡级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质进行检测,若水质检测不达标,则不得供水,务必保证群众饮水安全。

4、维护管理方式。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运行,谁管理”原则,依据每户用水量,村民组自行协商收取适当费用用于后期维护。明确专人负责供水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5、奖励资金拨付。根据工程实际建设成本,经乡水利站审核把关后,报乡长办公会商议。按工程总造价审计后的金额60%及以下进行奖补,单个工程奖补资金不超过5万元。全乡每年总奖补资金限额30万元,当年没有获得奖补的村民组,优先纳入下一年度奖补计划。

6本办法自202481日起试行,试行两年,未尽事宜由四合乡水利站负责解释。《关于印发四合乡农村分散式供水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四政2022125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