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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MB1605802X/202404-0002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印发《广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保缴费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知 文号: 广医保〔2024〕14号
生成日期: 2024-04-12 发布日期: 2024-04-12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广德市医保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3-6026056
索引号: 11341723MB1605802X/202404-0002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印发《广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保缴费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知
文号: 广医保〔2024〕14号
生成日期: 2024-04-12
发布日期: 2024-04-12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广德市医保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3-6026056
关于印发《广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保缴费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2 15:28 来源: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广医保〔202414

 

关于印发《广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保缴费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现将《广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保缴费业务办理流程》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执行。

 

附件:《广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保缴费业务办理材料清单》

 

2024412


广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参保缴费业务办理流程

 

一、参保登记

参保单位自批准成立起30日内向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局征缴服务科窗口办理保登记手续,填写《广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人员变更表》(一式份),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成立批文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一份、单位负责人或者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单位银行开户证明。

医保局征缴服务科窗口审核参保材料,如符合条件,将在15日内为申请参保的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确定保登记编号、登记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建立保登记档案资料,核发加盖审核印章的《广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人员变更表》,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全的资料受理原因

二、申报核定

)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参保单位每年到医保局征缴服务科窗口申请填写《XX年工资申报表》等相关手续,并提供上年度在职人员工资发放明细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发放表、《XX年度工资申报表》纸质及电子版。

新成立以及新进工作人员的单位,应在办理保登记或者申报人员参保的同时,一并申报工作人员起薪当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三、月申报核定

月申报核定包括人员新参保、信息变更、中断缴费、在职转退休、转出、转入、死亡等

参保单位因为新招录调入人员新参保的,应该从起薪月向局征缴服务科窗口申报办理人员新参保手续,填报《广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人员变更表)》,并提供新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部门出具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式录用手续、调令、任职文件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提供工资核定表(经市委编办和人社局工资科盖章),以上资料均需由参保人员本人签字。

调入人员原已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不能提供原参保地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先办理新参保手续,后期办理转入。

局征缴服务科窗口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人员申请资料,对符合条件的,录入人员参保登记信息,进行人员参保登记处理、为其建立个人账户、记录档案资料和数据信息。

四、人员信息变更

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参保单位30日内向局征缴服务科窗口申请办理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填报《 个人医保信息修改审批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与变更登记事项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变更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局征缴服务科窗口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参保人员变更资料,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记录档案资料和数据信息。

五、中断缴费

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停薪时,应从停薪之月办理中断缴费业务,填报《广德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人员变更表》,并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一)调出人员需提供转出手续,不能及时办理转出的办理中断缴费手续

(二)因辞职、辞退、解聘、开除、服刑、参军、上学、失踪等办理中断缴费的需要提供辞职、失踪等对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因服刑、失踪办理暂停医保待遇的,需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局征缴服务科窗口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资料,对符合的办理人员中断缴费业务。

六、恢复缴费

中断缴费人员重新参保单位恢复工作,应从起薪之月当月向局征缴服务科窗口申报办理人员恢复缴费业务。填报《广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人员变更表》并提供以下材料: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出具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手续、调令、任职文件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局征缴服务科窗口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申请资料,对符合条件的,办理人员恢复缴费业务。

七、终止参保

参保人员死亡等原因终止医疗保险关系的,参保单位向局征缴服务科窗口申请办理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关系终止业务,填报《广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人员变更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参保人员死亡的,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或殡葬证明复印件一份;参保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提供司法部门出具宣告死亡的文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局征缴服务科窗口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相关资料,对符合条件的,进行人员参保终止处理业务

、在职转退休

在职人员转为退休状态,参保单位应及时向局征缴服务科窗口申报办理退休业务,填报《广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人员变更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出具的退休批复文件;

(三)经人社部门工资福利科审核后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申领基本养老金审核表》;

局征缴服务科窗口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资料,对符合条件的,进行退休转在职业务变更,记录医疗保险档案资料和数据信息。

、统筹范围内转入转出

参保人员在本地统筹范围内参保单位之间调入或调出的,需要从停薪或起薪之月向局征缴服务科窗口申报统筹范围内转入或转出业务。填报《广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人员变更表》,并提供调入或者调出手续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局征缴服务科窗口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申请资料,对符合条件的办理人员转入或转出业务。

十、统筹范围转入转出

参保人员在本地统筹范围调入或调出的,需要从停薪或起薪之月向局征缴服务科窗口申报统筹范围内转入或转出业务。填报《广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人员变更表》,并提供调入或者调出手续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局征缴服务科窗口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申请资料,对符合条件的办理人员转入或转出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