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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垫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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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6638/202407-00026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柏垫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柏垫镇违法建设查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 文号: 柏政〔2024〕106号
生成日期: 2024-07-03 发布日期: 2024-07-03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柏垫镇人民政府 政策咨询电话: 0563-6076077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6638/202407-00026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柏垫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柏垫镇违法建设查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
文号: 柏政〔2024〕106号
生成日期: 2024-07-03
发布日期: 2024-07-03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柏垫镇人民政府 政策咨询电话: 0563-6076077
关于印发《柏垫镇违法建设查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3 10:07 来源:柏垫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柏垫镇违法建设查处相关部门

工作职责》的通知

 2024106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

为做好我镇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现将《柏垫镇违法建设查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柏垫镇人民政府

202473

 

 

 

柏垫镇违法建设查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镇党政综合办负责做好违法建设举报热线的接听受理登记工作,第一时间将举报内容反馈给镇查违办;同时做好查违各职责部门的工作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

镇查违办负责对全镇范围内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办,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议,对违法建设查处情况定期进行分析、调度和通报。

村(社区)和物管小区物业公司作为违法建设巡查、制止、信息上报和宣传的第一责任主体,应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发现违法建设的,有权予以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于发现之2小时内报告镇查违办,并说明违法建(构)筑物的位置、面积和结构等。同时做好违法建设拆除后的事后监管,严防出现重复建设行为。

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网格化工作机制,采取分片包保进行查控;对农村工匠参与违法建设的,由镇政府依法依规处理。

镇自然资源规划所负责按审批要求实施违法建设的查处。同时强化源头治理,科学合理审查建设单位规划方案;强化对已批准建设项目的联合巡查监管力度。

镇农发中心村镇建设办分别负责本部门未按审批要求实施,出现移位、超面积超层数等违法建设的查处。

镇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全镇未经审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和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对未经审批在建违法建设实施快速查处,在发现、受理之日(责令停止建设)起2个工作日内固定证据,完成调查、限期整改(自行拆除)等程序;当事人不停止违法建设的,及时启动快速查处应对机制。对已建成的违法建设,不适宜采取快速查处措施的,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违法建设启动行政强制执行程序。需要对违法建设进行认定以及是否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应当书面征询自然资源规划村镇建设、农发中心等审批部门的意见。需要对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等进行认定的,应当书面征询村镇建设、应急消防等部门意见。对重大疑难复杂的违法建设,建立联合调查处理机制。

镇司法所负责指导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及执法案件法制审核

镇交通执法中队负责国省干线公路用地及控制区内违法建设的查处。

镇派出所负责违法建设处置行动的治安保障工作。对依法执行公务行为予以保障,对阻碍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综治办负责做好违法建设查处过程中的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制定预案,妥善处理信访事项。

镇文明实践负责做好查处违法建设的宣传报道工作,适时曝光违法建设典型案例。

镇纪委负责对有违法建设行为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镇市场监管所、供水、供电、通信等部门根据自身工作职责,主动靠前,积极配合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对违法建设的业主单位不得提供服务和办理证照,谁办理谁负责谁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