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宣城市及我市各项决策部署,突出党建引领,聚焦统计数据质量,优化统计服务,抓实抓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统计保障。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焦政治引领,在全面从严治党上焕发新气象。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共部署,研究制定《广德市统计局2024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党建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制定《中共广德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上半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6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2次,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上廉政党课1次,与干部谈心谈话9次,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廉政教育3次,集体廉政谈话1次。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八小时之外”行为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之外”行为监管,通过谈心谈话、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党纪法规、典型案例和观看警示教育片,切实增强干部“八小时之外”自我约束力。二是抓党员教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落实党员发展各项工作,积极发展新党员,不断为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确定入党积极分子2人。4月组织党员干部前往郑大方烈士墓祭奠,缅怀革命先烈,传承革命精神,厚植爱国情怀。5月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6月组织观看电影《李夏·在路上》,使党员干部接受了思想教育和精神洗礼。三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根据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部署,4月15日召开动员部署会,成立了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小组,印发《中共广德市统计局党组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制定学习计划,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5次,专题研讨2次,5月23日-24日举办了统计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党支部书记作“坚定信念 恪守党纪”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1次,参观唐流村红色文化馆1次,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切实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为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制度,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为宣传思想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开展学习研讨2次。
(二)聚焦五经普,在摸清家底数助发展上彰显新作为。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后,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我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紧盯工作进度,狠抓数据质量,推动普查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五经普”入户登记、数据验收上报及审核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推进43家投入产出企业调查工作,到企业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工作指导调研10余次,与企业统计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解答疑难问题,提高台账上报质量。为更好推进“五经普”工作落实,定期刊印《五经普周报》,为市委市政府和各属地掌握普查开展情况提供参考。
(三)聚焦依法治统,在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上再攀新台阶。
一是抓学习,推升政治自觉性。组织统计系统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观看统计违法案件视频,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针对统计造假典型案例开展专题研讨。组织开展全市统计法治警示教育宣讲会,邀请宣城市统计局法治专家解析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发放《宣城市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警示教育读本》200余本。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7月1日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在“全市新质生产力助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作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专题辅导讲座”。
二是抓整改,确保整改质效性。根据国家常规统计督察要求印发了《广德市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和牵头科室,确保整改落到实处。5月10日-16日,组织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和市直各单位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进行自查,通过自查未发现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对接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将统计造假失察问题纳入党纪学习教育内容,联合下发提示函,要求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及市直有关单位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委(党组)会议等方式围绕统计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学习,并结合实际开展研讨。联合市委巡察办在每次巡察前对被巡察单位开展统计工作的情况进行函复。
三是抓执法,提升数据准确性。印发了《关于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工作和专业统计工作贯通协作的办法》,加强专业联动,提升监管效能,形成内部联动执法机制,同时加强执法结果运用,将执法检查结果纳入统计管理考核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目前我局有4名执证人员,今年我局有1人报考统计执法证。巩固执法检查成效,在省统计局对我市工业、投资、商贸共1310家企业(项目)进行了全覆盖执法检查后,我局于6月28日又抽取了4家商贸企业开展了“双随机”执法检查,通过以查促统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四)聚焦统计基层,在基层基础管理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县乡两级统计人员33人参加“钉钉”线上统计业务培训,2人参加全省基层基础统计知识线上培训班,组织局专业人员参加省、宣城市业务培训(视频)会12次,组织开展乡镇(街道)专业人员、企业统计人员参加集中业务培训7次,坚持“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健全基层统计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提高基层统计能力和业务水平。组织企业统计人员集中业务培训5次,深入企业开展现场业务指导14次,提升企业统计人员业务能力,为源头数据质量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持续开展统计服务千企活动。组织各专业对所服务的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截至目前,共走访企业68家(其中工业8家、投资39家、服务业4家、建筑业10家、房地产4家、商贸3家),详细了解企业统计基础情况、营业收入差异情况、企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的主要困难。
(五)聚焦服务质量,在强化监测分析上贡献新智慧。
一是坚持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建立数据预测机制,加强对GDP、工业、投资、服务业、农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等指标日常监测及趋势分析。按季进行监测,强化研判GDP核算重点基础指标数据,对基础资料的各项指标进行测算,预测指标完成情况,对比行业、区域,对波动较大情况进行分析、预警、提醒,为市委市政府掌握全市经济形势提供重要参考。二是全面做好统计数据服务。及时编印《统计快报》《统计月报》等,撰写2023年广德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统计数据,扎实做好“智慧广德”数据库更新维护工作。深入开展统计监测预警分析,及时反映苗头性、突发性、趋势性问题。上半年,共撰写分析材料共15篇。积极有效服务市委市政府经济运行和重大经济决策,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及时准确、操作性强的统计保障。三是加强部门联系交流。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加强与主管部门交流,联合开展企业调研走访、业务培训,推进统计信息共享,提升工作效率,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六)聚焦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其他各项工作开展。
一是认真开展公职人员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根据文件要求,召开部署会,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自查。二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科级以下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强化对干部“八小时之外”行为监管。三是继续做好文明创建工作。严格落实创建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责任路段巡街、站岗志愿服务,定期到责任网格开展文明创建,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四是认真做好人事编制工作。做好科级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公务员平时考核、编制实名制系统、安徽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等工作,推荐干部3人,人才引进试用期满转正入编1人。五是持续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定期入户走访,宣传帮扶政策,开展春节、端午、“六一”慰问活动,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儿童、退役军人、困难党员等11人次。六是做好财务、共青团、妇联、工会、政务服务、老干部、统战、档案和保密等中心工作。
二、2024年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制度真正落细落实,利用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转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进统计工作开展,时刻做到严守纪律规矩,坚守风险底线,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干部队伍,营造良好的统计政治生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二)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针对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和省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党纪+业务”培训,增强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和统计业务能力。加强数据质量全流程监管,加大数据上报期间随报随审力度和异常数据查询力度,强化源头数据把关。
(三)进一步强化运行监测和形势研判。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善数据预警机制,加强重点指标日常监测和趋势分析。强化研判GDP核算重点基础指标数据,对基础资料的各项指标进行测算,对比行业、区域,对波动较大情况进行分析、预警、提醒。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坚持提质增效目标导向,打造更多的统计分析研判精品。
(四)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统要求。持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再学习、再落实,推动省、宣城市贯彻文件举措落地落实,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责任。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巡察办、审计部门的协调联动,实现多项监督贯通协同。巩固督察整改成效,继续配合省统计局完成相关责任人员和违法企业的追责问责处罚工作,并做好舆情应对处置。继续深化督察整改工作成果,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堵住各种漏洞。实现统计督察整改和统计工作发展有机融合,预防问题反弹,持续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认真落实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进一步做好五经普后续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家普查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普查和做好自查及上级查询工作。针对前期省、宣城市查询反馈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坚决反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普查工作过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