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2024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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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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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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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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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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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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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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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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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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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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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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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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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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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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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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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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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生活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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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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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令、春荒期间存在口粮、取暖等困难的受灾群众
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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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冬令、春荒期间存在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的受灾群众,按照人均13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衣被取暖酌情补助;对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要高于人均130元进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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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冬令、春荒期间存在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的受灾群众,按照人均13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衣被取暖酌情补助;对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要高于人均130元进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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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紧急情况下可简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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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或实物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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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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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
减灾救灾科
0563-6040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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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期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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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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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应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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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5月3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
2.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3.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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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生活困难的紧急转移安置群众
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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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人均300元的标准帮助紧急转移安置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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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人均300元的标准帮助紧急转移安置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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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紧急情况下可简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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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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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实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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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
减灾救灾科
0563-6040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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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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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生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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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5月3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
2.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3.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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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救灾响应后,“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
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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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三级或四级响应:向三类受灾群众,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钱、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过渡性生活救启动一级或二级,每人每天增加1斤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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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三级或四级响应:向三类受灾群众,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钱、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过渡性生活救助。启动一级或二级,每人每天增加1斤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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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紧急情况下可简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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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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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实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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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
减灾救灾科
0563-6040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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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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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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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5月3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
2.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3.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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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因灾倒塌或损坏、需要重建的群众
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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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因灾倒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损房修缮户户均补助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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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因灾倒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损房修缮户户均补助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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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紧急情况下可简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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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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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房屋重建维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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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
减灾救灾科
0563-6040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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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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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灾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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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5月3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
2.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3.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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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旱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
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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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按照人均6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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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按照人均6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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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紧急情况下可简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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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也可适当发放物资,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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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实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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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
减灾救灾科
0563-6040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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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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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难人员家属抚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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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5月3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
2.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3.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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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灾遇难人员的家属
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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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因灾遇难人员的家属,按照每位遇难人员10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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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因灾遇难人员的家属,按照每位遇难人员10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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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紧急情况下可简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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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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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实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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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
减灾救灾科
0563-6040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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