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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垫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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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6638/202407-00005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柏垫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柏垫镇防汛工作提示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01 发布日期: 2024-07-01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6638/202407-00005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柏垫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柏垫镇防汛工作提示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01
发布日期: 2024-07-01
柏垫镇防汛工作提示单
发布时间:2024-07-01 11:24 来源:柏垫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柏垫镇防汛工作提示单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将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的通知》(广防202411号《关于将广德市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广水2024145号及《关于切实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的通知》(广防〔2024〕13号)文件指令根据镇防指工作要求,现就防汛工作提示如下。

各村(社区)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务必做到巡查到边、告知到人、转移到位;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点、切坡建房、危(旧)房户、沿河、低洼易涝区域及险工险段等重点区域巡查排查,严格落实“三个紧急转移”,做到受威胁区域人员应转尽转,妥善安置到位,在地质灾害预警解除前,严防人员回流。

二、农发中心负责全镇水库(塘坝)、河道(山洪沟)及沿河低洼地区巡查排查;及时掌握小型水库水位情况,对超汛线水库要立即放水,腾出库容,控制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下;指导各村(社区)视情转移水域周边受威胁群众。

三、村镇办负责全镇道路通行安全,重点对临水临崖道路、泛水道路及滚水坝等险要路段开展巡查排查,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应采取相应阻断措施;负责集镇内涝、排险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各村(社区)视情转移危(旧)房户人员。

四、自规所负责全镇在册地质灾害点、切坡建房及山洪泥石流易发区等重点区域的巡查排查,妥善安置转移人员,确保应转尽转、不留一人;安置点群众在返回家中前,需经自规所现场勘察符合条件后方可返回居住。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救援大队)负责全镇小型水库、河道、滚水坝、道路等重点区域的常态化巡查工作。

六、社会事务办负责指导全镇安置点设置工作,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确保安置人员生活、居住保障到位,切实做好用火、用电等安全隐患排查防范工作。

请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遵照执行,严格落实到位,确保汛期全镇安全不出事。

 

 

广德市柏垫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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