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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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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406-00047 组配分类: 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广德金鑫食品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25 发布日期: 2024-06-25
索引号: 113417234863340777/202406-00047
组配分类: 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广德金鑫食品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25
发布日期: 2024-06-25
广德金鑫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6-25 00:00 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宣环﹝广﹞罚﹝2024﹞15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4月19日-20日对广德金鑫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屠宰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广德市经济开发区(北区)污水管网经对入开发区管网接口采样检测排放的废水浓度超过与安徽立弘水务有限公司签订的《纳管协议》中规定的排放标准和《广德县邱村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设计进水水质指标要求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四)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德金鑫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2695711537M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邹**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壹拾陆万叁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4-06-25
处罚机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
地方编码341882
备注
公示期限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