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运良木业有限公司竹木制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科室: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政务服务科
电话:0563-6975571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竹木制品深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广德誓节镇绿林村北店子17号
建设单位:安徽运良木业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省经纬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次搬迁的项目《广德县运良竹木制品厂竹木制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2月9日取得了环评批复文件,文号:(广环审[2018]35号),并于2021年7月31日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迁建前位于广德经济开发区西区规划区内,由于广德经济开发区西区人才公寓及安置小区的建设,需对地块进行拆迁,本项目位于拆迁范围内,因此需要搬迁。本项目拟迁建至广德市誓节镇绿林村北店子17号,。迁建项目生产规模、设备、原辅料用量、生产工艺迁建前后保持一致,不发生变化。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设置排放口进行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再经过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生活污水排放至农田灌溉渠道后其水质要求参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中对于水田作物用水水质标准限值。
(2)废气
下料粉尘(含开料、锯切)、切片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合并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生物质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尾气通过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有组织:
本项目下料(含开料、锯切)、切片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生物质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煤锅炉限值要求。
无组织: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
(4)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
综合结论:
本项目为新建(迁建)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的要求;选址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誓节镇绿林村北店子17号,新建厂房进行生产建设,用地及产业定位符合要求,选址合理;建设内容及规模符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低污染的原辅材料,工艺和设备先进;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可行,项目污染物排放可实现最大程度地削减,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质量要求,只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