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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6638/202411-00062 组配分类: 救助审定
发布机构: 柏垫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自然灾害救助办理流程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1-30 发布日期: 2024-11-30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6638/202411-00062
组配分类: 救助审定
发布机构: 柏垫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自然灾害救助办理流程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1-30
发布日期: 2024-11-30
自然灾害救助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4-11-30 14:46 来源:柏垫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1.受灾户提出申请,向村委或者社区居委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村委会或者社区居委会核查受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进行公示(7天)。
3.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或者社区居委会将材料上报乡或者街道办事处民政所初审。
4.民政所将材料上报到市生产救灾办公室进行复审。
5.市生产救灾办公室以户为单位建立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台账。
6.审核无异议后,统一为受灾户发放救灾款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