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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37673 /202403-00118 组配分类: 养老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部门解读】《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7 发布日期: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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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养老
发布机构: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部门解读】《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7
发布日期: 2024-03-27
【部门解读】《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27 15:41 来源: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背景依据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20231027日我省出台《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2号)文件,文件第五条工作要求规定“各地要坚持实事求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科学确定缴费补贴标准和社会保障费用筹集标准,确保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及时足额到位、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和实施缴费补贴政策,一是对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权益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二是实现政策标准统一推动全范围内进一步统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规范全市政策执行充分体现社会保障政策执行的统一性、公平性。三是理顺完善工作机制。对相关部门和乡镇提出工作要求,形成职责清晰、权责透明、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由人社、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管委会以及12个乡镇街道等部门的业务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经反复修改后,书面征求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开发区管委会以及12个乡镇街道的意见建议。上述单位均书面反馈无意见建议。随后组织开展了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经全面评估和专家评审,社会风险为低风险,最终形成了《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

(一)对符合要求的补贴对象根据参保方式不同,分3种情况给予缴费补贴。

(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共同做好社会保障费用资金监管。

五、工作目标

妥善做好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六、创新举措

在明确我市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实行缴费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提高了被征地农民今后养老待遇水平。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在宣传方面,为实现新老政策平稳过渡、有序衔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妥善处理好新老政策衔接时出现的问题,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工作。

在协作方面,要加强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等单位的协作,加强部门联动,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缴费补贴及时足额到位,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人:广德市人社局城乡居保中心副主任 汪卫峰

政策咨询机关:广德市人社局城乡居保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563-603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