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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734968061J/202404-00121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市应急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负责人解读】广德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汪庭洪解读《广德市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28 发布日期: 2024-04-28
索引号: 11341723734968061J/202404-00121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市应急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负责人解读】广德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汪庭洪解读《广德市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28
发布日期: 2024-04-28
【负责人解读】广德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汪庭洪解读《广德市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发布时间:2024-04-28 11:31 来源:市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为创新监管方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提高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239号)要求,参照《宣城市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广德市应急管理局起草了《广德市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以下简称《免罚清单》)。

二、目的意义

在全市安全生产领域建立纠错容错机制,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便利、公开、透明的一流营商环境。教育引导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让企业感受到“雪中送炭”的温暖、“雨中打伞”的贴心,促进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持续健康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做好《免罚清单》的起草工作,政策法规科根据局统一部署要求,组织开展调研,对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适用情形及条件,并于315日向局相关科室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吸收采纳意见建议2条。同时,市应急管理局查询搜集其他地区经验做法,在参照宣城市应急管理局清单的基础上有适当的变动,梳理出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23项,于425日提交局党委会审议,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阅后发布。

四、工作目标

一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减轻行政执法相对人的负担,激励市场主体及时自我纠错,消除、减轻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后果,提高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让市场主体感受到执法的温度。

二是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促进行政执法人员把握执法尺度,通过有效监管帮助行政相对人积极预防、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做到精准执法。

五、主要内容

(一)涉及安全生产领域依法不予处罚轻微违法行为23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轻微违法行为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轻微违法行为2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的轻微违法行为1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的轻微违法行为1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的轻微违法行为1项,《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规定的轻微违法行为3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的轻微违法行为3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规定的轻微违法行为1项,《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规定的轻微违法行为1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规定的轻微违法行为2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规定的轻微违法行为1项。主要涉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档案管理、烟花爆竹批发管理、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安全管理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等轻微违法行为。

(二)《免罚清单》由免罚的违法违规行为、法律法规名称、法律法规具体条款三个部分组成。《免罚清单》中有关事项违法行为的轻微情节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第三十三条中的“违法行为轻微”的具体细化,但并非只要符合对应的轻微情节都一律不予处罚,不予处罚事项除符合相应轻微情节外,还需要满足“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等法定条件,法定条件缺一不可。

六、创新举措

对属于免罚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在依照免罚程序指导企业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的同时,以“警”代“罚”,通过警示约谈告知企业要认真反思,提高认识,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首次在广德市安全生产领域推出免罚清单,对于新安法生效后,如何更好的激发市场活力,教育引导广大企业主和生产经营单位自主纠错,起到一定的引领作用。同时,也为广大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掌握科学规范执法尺度,提供了一定的依据。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加强对《免罚清单》的贯彻落实、指导,在全市范围内统一适用《免罚清单》。做好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讲解,坚持柔性执法和严格监管并重,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下一步,广德市应急管理局将在《征求意见稿》正式施行后,及时评估施行的效果,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政策对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的新规定的,适用新规定,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予以适时更新调整。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广德市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汪庭洪

联系方式:0563-6040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