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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计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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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特定关系人递交的年度计划项目不按照规定进行审查,违规“开绿灯”。
2. 对部分申请人递交的年度计划项目增加受理要求,故意刁难,暗示或明示提出“吃拿卡要”。
3. 对符合增补条件的项目,故意不提交增补,达到收取好处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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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严格执行省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
2. 加强廉政教育,坚定相关工作人员政治理念,与局重要岗位人员、审查委员会成员签署廉洁承诺书。
3. 规范工作程序,做好项目审查、验收等环节保密工作,建立专家回避机制。
4. 明确项目审查标准和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公开投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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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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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谋划项目时,受第三方公司影响,项目需求不切实际的“大”“空”,造成资金浪费。
2. 故意泄露项目招标信息,控制项目招投标。
3. 对符合合同条款的,故意不支付项目进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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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严格执行省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
2. 向项目建设方告知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廉洁风险提示,列明存在的风险。
3. 做好科学民主决策,立项调研环节,由2名以上科室人员共同参与第三方公司的沟通。
4. 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严把采购关。
5.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符合建设进度的项目,及时上报局领导会议,决策支付项目进度款,防指出现人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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