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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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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0032541450/202310-00197 组配分类: 补偿方案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广德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39号) 文号: 广征补公告〔2023〕39号
生成日期: 2023-10-20 发布日期: 2023-10-20
索引号: 113417230032541450/202310-00197
组配分类: 补偿方案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广德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39号)
文号: 广征补公告〔2023〕39号
生成日期: 2023-10-20
发布日期: 2023-10-20
广德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39号)
发布时间:2023-10-20 17:30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广征补公告202339

为保障公共利益和经济发展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广德市2023年第1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征收地块位置范围:新杭镇彭村社区,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上述土地总面积2.0624公顷,其中:农用地1.9620公顷(含耕地1.4132公顷)建设用地0.1004公顷,具体见《征地情况调查确认表》。

三、补偿标准

征地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予以补偿。

新杭镇彭村社区属于Ⅱ类区域,其农用地(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51620/亩。

地上附着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和《广德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政办〔202257号)规定予以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办法。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本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所在地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广德市人民政府

                              20231020

 

联系人:彭洋13856325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