誓节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案
(2021年1月25日第一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广教办[2009]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广大教师反复讨论和教师代表会议通过,特制定《誓节学校教师奖励绩效工作分配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和推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为核心,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促进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实施对象
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其中校长、副校级干部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体局提取、考核分配。
三、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主要依据,注重实绩、以德为先,重点向班主任、一线教师倾斜。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差距、倾斜、调节”原则。绩效工资分配,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适当拉开差距,不宜过大。
四、考核内容及分配办法
绩效考核项目: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20分,工作量40分,岗位履职30分,岗位绩效10分。
(一)考勤(20分)
(1)病假一学期内三天不扣分,超过部分一天扣0.3分;一学期事假三天不扣分,并报教导处备案,超过3天,超过部分每天扣0.5分;旷工一天扣5分,依此类推,扣完为止。
(2)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旷课扣1分/次。
(3)父母、岳父母去世给丧假5天,祖父母、外祖父母给丧假3天;接儿媳、嫁女给假2天;生产陪护、婚、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教育教学培训、自考、职评、电大、函授学习凭有关证明办理请假手续,不作事假处理。
(5)非人力所能抗拒的重大事故或事件由学校行政会议研究,酌情决定。
(二)工作量(40分)
1、行政管理岗位和教辅岗位的额定工作量
按《誓节学校岗位设置方案》(试行稿)执行。工作量的设定将根据学年度学校实际开设班级情况而核算。
2、教职工人周工作量核定方法。
中学部学科周工作量比小学部语文学科少2课时,比数学、英语学科少3课时,比其他学科少4课时。周工作量计算方法:中学部教师数×X+小学部语文教师数×(X+2)+小学部数学教师数×(X+3)+小学部行政人员数×(X+1)+小学部综合教师数×(X+5)=上课课时数+非教学岗位折合课时数+周照顾课时数。
3、照顾:男女教师距法定退休时间达1年且在校正常上班的,按任教学科类型照顾2课时,其余人员按满工作量考核。
4、考核量分
教师工作量得分=教师实际任教课时数/应任课时数×40分,此项最多得40分。
(三)、岗位履职(30分)
1、师德考核(10分)
(1)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被投诉经查情况属实,一次扣5分。
(2)因违法违纪受公安机关治安处罚,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被公安机关拘留审查或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一票否决,记0分。
(3)擅自兜售教辅资料,进行有偿家教,经举报查证属实者,扣5分。
(4)不承担、不能完成学校分配的任务,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校长诫勉谈话三次的一票否决,记0分。
(5)参加非法组织,通过网络等散布反动言论的一票否决,记0分。
(6)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上级有关规定且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市级及以上通报批评的一票否决,记0分。
(7)学校组织的各种政治业务学习、培训,无故不参加的,缺一次扣1分。
2、教学岗位职责考核(10分)
(1)学期初制定教学计划及进度表,学期末有总结(1分)
(2)备课笔记及作业批改(6分)
由教导处组织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每月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进行量分,音体信等学科无书面作业的取各学科教师作业批改分数的平均值。
(3)考试(2分)
指学期阶段性和期末考试成绩分析。不按时交成绩分析扣0.5分/次,不交扣1分/次,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4)现代教育技术应用(1分)
能经常熟练使用多媒体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应用率达30%以上得1分,以下得0.5分,不应用的不得分。(以教室班班通电脑存放课件和使用登记表为依据)。
3、教研科研(10分)
①听课(3分)。每学期校内外听课不少于15节(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导处主任、教研处主任20节),每缺一节扣0.2分,扣完本项3分为止。
②公开课(2分)。每学期一节校内研修课。有教案及听课教师签名单、课后研讨记录、反思心得记录,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本项2分为止。在片级或市级以上观摩课可折合一节校内公开课。
③校本研训记录册(3分)。期末按要求完成校本研训记录册并按时上交,教导处组织检查,每缺一项扣0.2分,不交不得分。
④“一师一优课”等带有全员培训性质的培训情况(2分)。完成得2分,没完成的得0分。
(四)岗位业绩(10分)
岗位业绩考核主要落实在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实际效果。
1、考试学科教师业绩:本学科考试成绩达全市(小学为片,中学不含私立学校)前1/2(含1/2)名次得10分;低于全市前1/2名次,每下降一个名次,减扣0.1分。小学一二年级,达教体局规定合格率或低分率,得10分;低于规定要求,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本项最低得9.5分。任多学科教师取平均分。成绩以上级下发的成绩分析(如平均分、合格率、低分率)为准。
2、考察学科教师:考察学科(没有进行统考)根据所从事工作绩效赋分。①组织的学生活动获市级集体三等奖或以上得满分,个人一人次达三等奖得满分。②组织学生参加片级或校级(全校性)活动,获得较好成绩赋考试学科教师此项得分平均分。③没有组织学生参加校级(全校性)或以上任何活动的,赋考试学科教师最低得分。
3、非专任教师(没有带课)的岗位业绩:全年没有任何工作失误,得9分。
(五)、班主任工作考核
1、班主任工作考核依据学校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评分。
2、班主任津贴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
3、班主任津贴分配按班主任考核办法执行。
(六)分配办法
1、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提取班主任津贴后)的80%用于人均分配,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20%除以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公式为:(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20%÷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2、学期实际出勤天数与绩效考核办法之出勤、工作量、岗位履职、岗位业绩挂钩。【绩效得分=[(扣除病、事假各3天后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工作量+岗位履职+岗位业绩)+出勤实际得分】
3、长期病假(患重大恶性疾病)的同志如奖励性绩效工资配发到我校,享受扣除班主任津贴后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如未配发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相关规定。
1、经市教体局批准系统内借调的教职工,享受原单位扣除班主任津贴后的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借调到教体系统以外及未经市教体局批准学校之间借用的教职工,不参与原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①一学期连续旷工8工作日或累计达15个工作日,事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②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经查实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受到上级行政部门处罚的;
③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④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
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解除处分前。
⑥擅自离岗或借调在外的。
3、如考勤得分扣完,其他考核项目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其实际工作时间计发。
4、教职工经单位批准脱产学习期间,享受原单位扣除班主任津贴后的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5、班主任工作按学校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进行单独考评,不计入本考核总分;班主任津贴按每班每月200元的标准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切取,按班主任考核结果发放。
6、校长由教体局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体局统一发放。
六、本办法如与上级相关规定相冲突,以上级规定为准,本办法再做调整。
本办法从2021年春季学期起试行,每学期考核一次。解释权在校长室。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