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依据
1.1.1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防控全局性系统性风险,提高街道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1.2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宣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辖区发生或可能发生,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或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工贸企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重特大突发事件(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发生突发事件(事故)时,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力争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1.3.2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为主的首要原则,将应急管理理念融入行政行为,全力防控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1.3.3统一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杨滩镇对本辖区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及先期处置工作负责,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及相关任务。
1.3.4协调联动。强化职能部门与本辖区的协调配合,落实监测预警、信息报送、预防控制、应急处置等工作要求,健全完善与之相衔接匹配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1.3.5资源整合。依托现有硬件装备,充分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建立健全相应运行机制,形成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合力。
1.4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有关部门、村、社区制定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
1.4.1综合应急预案。本综合应急预案是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全办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
1.4.2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及情况复杂的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1.4.3各村、社区、各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杨滩镇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分别制定。
1.4.4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由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
1.4.5单项活动应急预案。较大规模的集会、节会、庆典、会展、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安全保障的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承办单位负责制定。
各类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种类应不断补充、完善。
2. 应急指挥体系
2.2组织机构
成立杨滩镇应急管理工作组。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镇党
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副组长,分管副镇长全面负责应急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本辖区各类突发事件预防控制措施的执行落实和突发事件先期处置的组织指挥;在市应急或专项指挥部到达后,接受统一领导,按要求落实相关任务。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起草和实施;组织协调指导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资源保障、恢复与重建等工作;承担相关应急专项指挥机构综合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决定事项。
3)是本辖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突发事件及相关信息。
4)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及宣传培训教育工作;承担镇交办的其他事项。
2.3成员单位
成员由各村、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镇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派出所所长、医院或卫生院院长担任。
2.4应急工作组
突发事件发生后,视情设立由镇政府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灾害监测、抢险救援、交通管制、医疗卫生、善后处置、信息发布及新闻宣传、群众生活、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专家支持、调查评估等工作组。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救援中心,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职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报告和综合协调等职责。
应急值班室设在镇值班室,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并向社会公开。3.报告与预警
3.1风险分析与监测
3.1.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
3.1.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商贸等行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和水上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1.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事件、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3.1.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等。
附件:
杨滩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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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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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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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挥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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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克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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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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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副指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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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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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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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指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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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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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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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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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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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委员、司法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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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克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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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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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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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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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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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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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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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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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茂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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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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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明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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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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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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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滩中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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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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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滩小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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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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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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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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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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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专项应急预案
一、防台、 防洪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本辖区安全度汛,提高对暴雨洪水、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依法防洪抗旱,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结合我镇防汛工作实际,制订本预案。防汛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各单位、各部门各负其责。
一、 组织指挥;
为有效防御台风、山洪灾害,成立杨滩镇防台、防洪灾害领导小组。
政 委:向克勤(书记)
指 挥 长:郭 洁(镇长)
副指挥长:班子成员
成 员:应急救援中心、水利站、财政所、党政综合办、公安派出所、农服中心、民政所、经发办、综治办、司法所、村(场)社区主要负责人等。
各村(场)社区、企业、事业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防台、防洪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以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
职责分工:指挥长负责本级防台、防洪工作,主持本级防指工作, 研究落实防台、防洪措施,负责召集成员会议,会商会议,签发防台、防洪指令。副组长负责具体防汛防台工作,协助组长指挥工作,安排组织不少于50人的抢险队伍。各联村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 负责分管工作,协助、协调、监督所联系区域内的村、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防台、防洪工作。传达上级命令、通知。
各村(场)社区、企业、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明确以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按要求成立相应的防台、防洪领导小组和不少于 20 人的抢修队伍,制定防台、防洪预案,安排重点工程和险工要段的管理员。当出现异常情况时,按预案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处置,并报告防汛防台领导组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水利站做好指挥长、副指挥长的参谋,负责辖区内山塘、堤防、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监管,管理联系水利工程巡查员、山洪灾害预警员;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当出现异常情况时,按预案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处置,并报告防汛防台领导组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 督促村级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开展隐患点日常监测, 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在出现地质灾害前兆时,开展临灾预报和预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接到报告时,按预案组织做好危险区域群众避险转移、应急救援等工作。
党政办、财政部门负责物资、车辆、资金的筹备和调度工作及防台、 防山洪的宣传工作。
农服中心、民政部门负责及时统计、上报灾情,负责审核发布洪涝台灾情;供电所负责防台、防洪期间的正常供电工作。综治办负责防台、防山洪期间的维稳工作。学校负责防汛防台期间师生安全工作。卫生院要储备充足的药品,负责防台、防洪期间的救治、消毒等工作。
塘库、险工要段管理员主要对水库、大塘、险工要段、重点工程进行巡查、水位观测和险情报告等工作,一旦发现险情立即报告村领导或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 预警预报
预警预报和转移命令由防台、防洪领导组指挥长负责。当镇境内或上游河达到洪水设计水位时,或接到市通知,有可能发生暴雨山洪灾害时,防汛防台领导组进入临战状态,加强巡查,通知危险区域群众做好撤离准备,通知方式采用电话通知,电话不通的采取挨家挨户通知。
各村要充分利用人工雨量站(检测人员由村主任安排并报领导组)和自动雨量站。主汛期内出现持续降雨3小时,且降水量达到50mm 时,各雨量点要报告领导组,各水库大塘、险工要段、定位人员必须到各自定点塘库及防汛责任点,密切注视水情、雨情及可能发生的险情。当有险情和异常问题时,要及时处理和上报;当出现持续降雨6小时,且降水量达到100mm,或连续多天降雨超过 150 mm,且仍持续降雨时,转移危险区域老、幼、弱、病残人员;当出现持续降雨12小时,且降水量达到150mm,且有持续降雨时,对威胁区域人员全部转移。转移命令下达后,各区域责任人电话通知或敲锣警报(间隙敲打),群众按预先设定的方案做好准备或按指定路线转移到安全地带,电话不通的由责任人到户通知,并负责转移人员的清点工作。
三、 人员转移安置
转移人员主要分布在沿河两岸低洼地区和水库威胁区。沿河两岸低洼地区人员根据洪水情况逐一转移到高处。水库威胁区按照转移人员、转移路线、转移安置点统一转移。
四、 抢险物资和人员
储备抢险必需的物资:100 米雨布、100公斤铁丝、50把电筒、 2000条编织袋等。各村要及时清理,防止遗失、损毁各种抢险物资,小二型水库备足不少于20m³的沙石料,不足部分及时补齐。各村委会也必须准备1000条编织袋和明确取土地点,联系并与村民签订毛竹、木材砍伐协议,以防备用,确定各水库的负责人。武装部负责成立不少于 50 人抢险队伍,各村由民兵营长负责成立不少于20人的抢险队伍。各级抢险队伍和物资由防台、防洪领导组统一指挥、统一调遣,有序的进行抗洪抢险。
五、 灾后保障
各村主任负责与辖区商店签订代储转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方便面、大米、食油等)。一旦发生灾害,确保转移人员有饭吃、有衣穿、 有水喝、有房住。医院负责医疗、卫生、防疫工作。
二、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切实做好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伤亡事故)时,迅速、及时、有效地开展施救工作,减少事故对生命财产的危害和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中发生如下情形之一安全事故的,立即启动本预案:
1、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伤亡事故;
2、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下、3人以上的重大伤亡事故;
3、发生重大且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伤亡事故的。
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一)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由应急救援中心同志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由镇长任指挥长,分管副书记任副指挥长,应急救援中心、经发办、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市监所、医院等部门人员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施救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指挥现场施救队伍;
2、具体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
3、迅速组织预测、分析和掌握重、特大伤亡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
4、负责迅速组建、调集现场抢险及医疗救治队伍,统一组织指挥现场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行动。
(二)指挥中心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抢险组、医疗救治等三个工作小组,其组成及职责:
1、综合协调组:主要负责及时组织制定抢险和救援方案,报指挥中心审定后,立即送现场抢险小组组织实施;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情况、事故信息的搜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向指挥中心负责人报告;掌握现场抢险救灾进度,及时预测伤亡事故发展变化趋势,并研究对策。
2、现场抢险组:主要负责组织事故现场可能受到伤害的群众及时撤离,指导遇险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负责实施抢险中安全措施,抢救遇险人员;负责事故现场有关物证、资料的搜集,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
3、医疗救治组:主要负责组建、调集现场医疗救治队伍。组织指挥现场受伤人员接受紧急救治和转送医疗救治,减少人员伤亡。
(三)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和要求: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其他人员的安全;
2、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故隐患源,及时排除险情,阻止事故扩大;
3、组织有关专家对事故的原因进行现场监测、分析、处置,为排除险情和减少事故损失采取有效措施。事故救援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本预案与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统一,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杨滩镇人员密集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切实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确保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或消防安全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开展施救工作,减少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和损失,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处行政区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适用本预案。
1、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特大火灾事故;
2、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重大火灾事故;
3、发生其他重大且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成立由应急救援中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民政所、财政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指导中心,由镇长任指挥长,分管副书记任副指挥长,由企业、应急救援中心、民政所、公安派出所等部门人员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
①负责施救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
②迅速制定抢险及救援方案,报市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审定后实施;
③迅速组建、调集现场抢险及医疗救治队伍;
④统一组织指挥现场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行动;
⑤迅速组织指挥现场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行动;
⑥迅速组织预测、分析和掌握特大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
⑦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指挥中心下设综合协调小组、现场抢险小组、医疗保险小组。
三、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和要求
组织有关专家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现场监测和分析,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排除险情,减少事故损失。
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应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各就各位,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本预案启动后,指挥中心综合协调小组负责通知有关专家及应急救援单位赴事故现场;各小组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发生态势,随时调整救援方案,保障救援工作的有效开展。
事故救援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本预案与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统一,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