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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556342452T/202401-00129 组配分类: 绩效考核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月湾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10 发布日期: 2024-01-10
索引号: 11341723556342452T/202401-00129
组配分类: 绩效考核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月湾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10
发布日期: 2024-01-10
月湾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1-10 10:21 来源: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广德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广政[2009110号)及《广德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广教[2009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月湾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稿)。

一、 指导思想

学校奖励绩效工资分配与教职工履职过程与结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学校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本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员(校长除外)。

四、发放形式

1、分学期考核造册,由教体局人事科审核后报县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账户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

2、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两块发放:一是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是班主任津贴。

五、考核与分配

(一)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分配。

1、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占20分,工作量占40分,岗位履职情况占30分,岗位业绩占10分。

A、考勤(20分)

主要考核职工出勤情况,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办法和考勤记载。

1)法定假(婚、产、丧):按有关规定执行(产假结束后,该教师第一学期工作量给予照顾);

2)事假、病假:应先填写书面请假条,待批准后方可离校。事假一学期5天后,每天扣0.5分,病假一学期5天后,每天扣0.3分;

3)签到:一月内4次未签不扣分,超过4次,每超一次扣0.2分;因孕、病、事等特殊情况,经行政会批准,坚持正常上课但不能正常签到的情况,此项可给予照顾,具体由绩效考核领导组决定。

4)旷工:每天扣5分,一天内连续2次未签到按旷工一天计算;

5)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B、工作量(40分)

按经《月湾学校教职工工作量核算及考核办法》(试行稿)执行。

C、岗位履职情况(3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师德情况、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岗位履职情况及安全管理情况等。

1)师德(3分):对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强行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等,造成一定后果,有损学校形象的,经行政会议研究视情节扣除相应的考核分;

2)安全(3)分:工作日内,教师因不到岗或工作失误发生事故造成影响,经行政会议研究视情节扣除相应考核分;

3)教学(20分):教学是中心工作,教师要按时、按质完成。

①备课(5分):以本次至上一次绩效考核周期内教研组检查为依据。优赋5分,良赋4.5分,良以下赋4分。多次检查取平均分。

②上课(5分):以本次至上一次绩效考核周期内,教导处考课和行政平时考课为依据。扣分规则如下,直至扣完。

a、迟到、早退、离开课堂达5分钟,每次扣0.5分;

b、旷课一节,扣2分;

c、不按课表上课或擅自调课,发现一次扣0.2分。

③作业布置与批改(4分):以本次至上一次绩效考核周期内教研组检查为依据。优赋4分,良赋3.5分,良以下赋3分。多次检查取平均分。

④辅导课(3分):以教导处考课和行政平时考课为依据。如有下列情况,酌情扣分,直至扣完。

a、辅导课时间内迟到、早退、离开课堂达5分钟的,每次扣0.5分;

b、无故不到课堂辅导,每次扣1分。

⑤履行与考试相关的任务(3分):学校组织校级及以上级别考试中,如有下列情况,酌情扣分,直至扣完。

a、没有认真履行监考任务而受到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

b、不按要求批阅试卷或批阅中出现较大失误,一次扣1分;

c、被考察学科未按时上报成绩,一次扣1分。

d、其他没有履行与考试相关任务的情况,比照以上执行。

4)教研(4分):按时参加教研组安排的各项教研活动并完成教研任务,努力提高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如有下列情况,酌情扣分,直至扣完。

①学校和教研组组织的教研活动,应该参加而无故不参加,一次扣1分;

②未完成学校要求的听评课任务,每少1节扣0.5分;

③应承担研修课任务而无故未承担的,每节扣2分;

④未按时完成并上交教研资料,扣1分。

注:非专任教师此项考核根据岗位目标考核办法进行量分。

D、岗位业绩(10分)

1)考试学科教师(含兼职非教学岗位)业绩:本学科考试成绩达全县(小学为片,以下同)1/2(1/2)名次得10分;低于全县前1/2名次,每下降一个名次,减扣(10÷学科人数)分。任多学科教师取平均分。

2)考察学科教师:考察学科(没有进行统考)根据所从事工作绩效赋分。①组织的学生活动获县级集体二等奖或以上得满分,个人一人次达一等奖得满分。②组织学生参加片级或校级(全校性)活动,获得较好成绩赋考试学科教师此项得分平均分。③没有组织学生参加校级(全校性)或以上任何活动的,赋考试学科教师最低得分。

(3)非专任教师(没有带课)的岗位业绩:全年没有任何工作失误,得考试学科教师此项得分平均分。工作有一次失误,在平均分基础上扣0.5分,扣完为止。

2、分配办法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提取班主任津贴后)除以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公式为:(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班主任工作考核及津贴分配

1、班主任工作考核依据学校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评分。

2、班主任津贴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由学校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提取班主任津贴的二分之一。

3、班主任津贴分配按班主任考核办法执行。

六、相关政策

1、经县教育局批准系统内借调的教职工,享受原单位扣除班主任津贴后的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借调到教育系统以外及未经县教育局批准的学校之间借用的教职工,不参与原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2、特殊情况的处理。

1)不享受奖励绩效工资的情况:

①一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事假(家庭有重大变故、直系亲属生病护理等特殊情况除外)累计超过两个月;

②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经查实的;

③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④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

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解除处分前。

2)部分享受奖励绩效工资情况。

教职工病假、特殊情况事假时间超过全学期二分之一的,考勤得分扣完,其他考核项目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其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发。

3)教职工经单位批准脱产学习期间,享受扣除班主任津贴后的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4)教师本人因重大疾病未上班(经劳动部门鉴定,教体局审核),享受教职工奖励绩效工资平均数额。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1、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由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一经通过,年度一般不再改动。遇重大修订或特殊情况处理需经教代会审议通过。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将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

3、学校将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分配等工作的实施。领导组成员由行政人员(正、副校长,办公室、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负责人)、党支部(1人)、工会(1人)、教职工代表(3人)组成;教职工代表一般由工会委员会委员担任;校长任领导组组长。领导组成立后负责考评的宣传、考核、评定、解释等全部工作。

 

八、本稿自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执行,由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