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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556342452T/202309-00087 组配分类: 职称评聘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17 发布日期: 2023-09-17
索引号: 11341723556342452T/202309-00087
组配分类: 职称评聘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17
发布日期: 2023-09-17
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7 10:43 来源: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学区)、幼儿园,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教人〔20233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23年全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推荐范围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各级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标准

202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执行宣城市教体局、人社局印发的《宣城市中小学、幼儿园和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细则(试行)》(教人〔202140号)规定。

教师职务任职年限按周年计算,从聘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之日算起,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对年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只评资格,不再聘任。

三、评审推荐计划

(一)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的评审推荐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统筹管理、集中使用。

(1)评审推荐计划数小于可申报人数的,先开展县级初评。按照《广德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办法》,全市分农村初中、农村小学、城区初中、城区小学四个职称评审推荐区,教师在现人事关系所在学校处于的区域分区竞争参评资格。县级初评工作按《关于开展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县级初选工作的通知》(广教体办函〔2023〕276号)文件执行。

(2)评审推荐计划数大于可申报人数。由学校直接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申报。

2.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未纳入岗位统筹的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桃州学区及教研、电教、师训机构)在原核定到校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组织申报。

各学校在开展推荐工作之前须事先联系市教师管理中心核准岗位数。

(二)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的评审推荐

推荐符合评审申报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申报:

1.对现有乡村学校在职教师中累计工作满25年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副高级及以下职称。

2.在乡村连续任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或在乡村累计任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如相应岗位无空缺的,可不占岗位结构比例评聘相应教师职务。

3.民办学校(或公办学校合同制)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与本市公、民办学校或教育机构签订聘用合同且工作一年以上的,可申报相应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在职称评审的条件上与公办学校教师一视同仁。

4.上级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的情形。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节点

2023年职称申报采取线上申报的方式进行,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申报、审核。

(一)个人线上申报

1.申报时间:9月15日--10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特别提醒:逾期后申报功能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

初级职称个人线上申报时间另行通知,此次不能申报,否则在初级评审开始时,会造成无法再次申报。

2.申报流程:申报人员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ah.gov.cn/index.html),在“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平台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进行职称申报。

(二)单位推荐审核

1.审核时间:9月15日--10月10日

2.推荐流程和要求:成立由校领导(不超过3人)、专家(可跨校聘请)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评审推荐小组,按照评审资格条件,对申报相应职称人员的职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申报教师任现职以来的师德表现、专业水平、教育教学业绩和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学校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申报推荐,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调查问题属实的,不得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出具公示证明(附件5)并负责扫描上传至职称申报系统

特别提醒:各单位须在规定的审核期内,完成所有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提交审核,逾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造成教师无法参评。

(三)主管部门审核

县级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市级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3日。

五、申报材料

(一)线上申报材料

1.学校审核鉴定材料

(1)中小学申报人员的教学设计;幼儿园申报人员的一日活动教案、反思。

  (2)申报人员的原始听课记录(一律提供校本研训活动记录册)、主持或参加研讨的笔记(研讨人员签名)。

(3)中小学申报人员担任班主任的班主任工作实录(手册)。

(4)教研、电教、师训申报人员的原始听课记录、企业专项调研记录。

以上材料由单位评审推荐小组审核鉴定,并填写《宣城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附件4),坚持“谁受理、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鉴定表由学校负责扫描上传。

 2.申报人上传材料

(1)个人上传的材料须扫描成电子档并按材料名称命名,如“继续教育证书”“宣城市学科带头人证书及文件”等。

(2)申报人员须在职称申报系统中下载《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签字后扫描上传。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之后3年内不得申报;已被聘任职务的予以解聘,收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能力条件材料:除学校(单位)审核鉴定的材料和考评课结果外,其他材料均需申报人扫描上传。

指定时段脱产学习、休假或其他因病因事离开教育教学岗位的,提供材料的时间向过去顺延。

(4)业绩条件材料: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高级、一级的,须提供9项中的最强2项,最多不超过3项;教研、电教、师训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一级的,须提供7项中的最强项,最多不超过2项。

(5)教研科研材料: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的,须提供 5项中的最强项,最多不超过 2 项;申报一级的,须提供 4 项中的最强项,最多不超过2 项。幼儿园教师申报高级、一级的须提供 4 项中的最强项,最多不超过 2 项。教研、电教、师训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一级的,须提供 5 项中的最强 2 项,最多不超过 3 项。

(二)线下材料报送

1.个人申报材料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完整,申报人员的所有纸质材料均交由所属单位统一保管,以备线下抽查,退回时间待市教体局通知。其中: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 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此表由申报人在完成所有审核程序后自行打印,逐级审核盖章,经所属单位报送至市教体局。

(2)发表的论文期刊、专著、教材原件须经所属单位报送至市教体局。

2.单位报送材料

(1)《宣城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含电子版,附件2)。

(2)《宣城市申报普通中小学    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须审核盖章,一式两份,附件3)。

(3)申报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论文期刊、专著、教材原件。

六、工作安排

(一)918前,各校确定一名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联系人,实名加入2023年教师职称评审经办人微信工作群。线下所需上报的纸质材料由各校经办人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

(二)921前,完成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的申报人员资格审核。符合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政策的申报人员,须填写《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审核表》,向人事关系所在学校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学校审核、盖章后,纸质表(含电子版)报市教师管理中心审核。

(三)922前,各单位须完成中级、高级职称评审线下报名统计,申报人向人事关系所在学校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学校分中级、高级两类汇总填报《宣城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含电子版),学校审核、盖章后,报市教师管理中心审核。

(四)1010前,完成中级、高级个人网上申报及申报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完成单位推荐审核。

(五)10月底,组织开展县级中级、高级考评课。

(六)116日前,各单位完成线下材料提交,完成缴费(评审费及考评课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有关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高级300/人,中级160/人;考评课收费标准为:100/人。

以上时间及安排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审核责任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申报的材料、证件进行逐项核实,实行“谁受理、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按要求做好审核把关工作,确保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凡违反规定程序或为制假者提供证明或帮助,或在审查、评审中徇私舞弊的,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同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得参加各种先进的评选。

(二)严格按要求报送材料

申报人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报材料(包括网上填报信息)真实可信,并按照《宣城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评评审材料清单》(附件1)的要求提供材料,上传至职称评审系统的材料必须清晰可辨,对违背诚信承诺、实行学术造假、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及通过弄虚作假、学术造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职称的,以及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不力的,将依照人社部40号令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 系 人:孟龙辉

联系电话:0563-6031895

电子邮箱:514357771@qq.com

附件:

1.宣城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评评审材料清单

2.宣城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3.宣城市申报普通中小学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鉴定表

4.宣城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

5.单位公示证明

6.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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