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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疾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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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MB0uO83680/202311-00121 组配分类: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广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02 发布日期: 2023-11-02
索引号: 11341723MB0uO83680/202311-00121
组配分类: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广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02
发布日期: 2023-11-02
广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2023-11-02 10:49 来源:广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机构人员

(一)机构信息

公开机构的设置依据及相关情况、负责人情况、机构基本信息等

广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简介

一、机构职能

广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057月由原防疫站和血防站合并组建。中心编制79个,现有职工74人,其中编制内55人;设有办公室、财务科、免疫规划科、急性传染病防治科、血地防科、慢性病防治科健康教育科、卫生科、性病艾滋病防治科、检验科、地方病医院等科室;承担全市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评价分析、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职能;是皖南医学院的公共卫生学院和检验学院教学基地。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

1.协助中心领导组织、协调、管理中心的各项行政工作。

2.在中心主任领导下负责协调全中心各个科室行政和业务工作痕迹资料收集、整理。

3.归纳起草全中心工作计划、总结起草和处理中心综合性来往文书,重要材料审核、机要保密、文印与档案管理。

4.负责组织实施中心规章制度、规划、计划、考核评估等管理。

5.负责中心主任办公会的记录和落实督办工作。

6.负责中心对外联络、协调、接待等管理。

7.负责中心新闻宣传和综合信息管理。

8.负责全中心科室器材、设备采购、管理和维修事宜。

9.负责中心环境卫生、废弃物处置、综合治理、安全保卫与消防安全管理。

10.负责中心物资采购供应仓储、固定资产、车辆等管理。

11.负责中心机电设备、供水、供电、电气设备等的管理与维护。

12.负责中心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外包单位的招标、考核及监督管理。

13.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负责人:吴芳芳

职务: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563-6022702

 

(二)、财务科

工作职责:

1.在中心主任领导下,根据各项法规、政策、制度的规定,负责中心财务会计核算、监督工作,使财务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

2.照《会计法》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有关财经政策,维护财经纪律,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管理和监督各财务岗位人员履行职责。

3.组织有关人员按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严格控制呆账,加强对报表的审查,做到及时、准确,并按时报送有关部门。

4.经常检查收支情况,开展财务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当好领导参谋。

5.保证中心资金、财产的安全,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和必要的检查。建立健全财产管理、核算制度。

6.认真做好中心财务预算、决算编制,执行财务工作计划,完成各类财务报表报送工作。

7.规范财务印章、U盾的管理,防范财务管理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8.严格审核原始凭证,根据资金来源及渠道,严格执行各项收支标准及范围,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资金风险。

9.认真审查记账凭证,做到科目准确、内容齐全,并及时做好记账凭证的汇总等工作。

10.办理现金支出,审核审批有据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必须经过会计审核,领导签批,方可办理款项收支单笔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才能使用现金支付。

11.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

12.认真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时记账,不得以白条抵库,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如有差错,立即报告,库存现金要按银行核定限额存留。

13.根据工资管理规定准确核算有关职工工资,完成每月个税、住房公积金、医保等各类申报及缴纳工作。

14.保管好现金、收据、保险柜密码、印鉴等,不得丢失。

15.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16.学习、了解、掌握财经法规和制度,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会制度,抵制不合法的收支及弄虚作假的行为。

科室负责人:葛莺

职务:科长

联系电话:0563-6020021

 

(三)、免疫规划科

工作职责:

1.协助卫健部门制定辖区免疫规划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的资质管理,对辖区预防接种服务进行技术指导,开展预防接种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制定冷链装备更新计划,负责辖区疫苗冷链监测管理和温度监测工作。

2.根据预防接种工作需要,按照各项技术规范要求,具体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3.协助总务科做好辖区免疫规划疫苗的接收、分发和使用管理,参与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和使用管理。

4.组织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开展接种率监测,调查指导、培训托幼机构、学校和各乡镇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5.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进行调查诊断。

6.负责辖区免疫规划信息和冷链系统管理系统维护和管理,保障冷链系统正常运转。

7.负责科室内文件、记录的管理和相关标准的查新,收集和上报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8.组织或协助上级疾控机构开展预防接种相关业务的调查研究。

科室负责人:陈静

职务:科长

联系电话:0563-6032966

 

(四)、急性传染病防治科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全市传染病防制方案、预案和工作计划,并按照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及工作方案,组织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2.开展传染病疫情及其流行因素监测和报告,疫情报告的管理,疫情资料的统计分析及传染病流行预测。

3.组织指导辖区内传染病疫情的调查、处置与控制,负责群体性不明疾病的调查处理。

4.对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相应的防制措施,规范处理疫情。

5.负责对基层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6.负责对基层防保、医务人员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

科室负责人:夏权

职务:副科长

联系电话:0563-6015083

 

(五)、血地防科

工作职责:

1.保质保量,开展查螺工作。

2.规范操作,开展灭螺工作。

3.认真开展血防健康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工作。

4.全力以赴,狠抓急感防控工作。

5.严格落实,开展晚血救治工作。

6.严格标准做好疫区人群查病工作。

7.综合治理,控制传染源。制定疫情处理预案,组织参与处置各种疫情和灾情。

8.认真做好地方病,疟疾及丝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

9.认真做好麻风病监测及病人随访工作。

10.收集、整理、汇总、统计和保管防治信息资料,及时上报各类报表。

11.组织,实施血吸虫病防治的科学研究工作。

科室负责人:任志群

职务:副科长

 

(六)、慢性病防治科

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的死因监测工作。

2.负责全市的肿瘤登记项目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的基本公卫慢病四项(慢性病管理、老年人管理、老年人中医药管理及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的全国儿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管理工作。

5.基层呼吸系统疾病筛查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的特定健康问题哨点监测工作。

7.负责全市的上消化道癌早诊早治项目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的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

9.负责全市的“万步有约”活动日常管理工作。

10.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和慢性病宣传日活动(“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健康知识走进党政干部、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全民营养周既中国学生营养日、全国爱眼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月、全国爱牙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卒中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慢阻肺日等)。

11.5年开展一次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复审工作。

科室负责人:黄聪

职务:科长

联系电话:0563-6041921

 

(七)、健康教育科

工作职责:

1.巩固健康县成果,遴选典型案例,探索健康县长效机制。

2.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健康促进医院建设。

3.开发健康科普材料,提高健康教育能力建设。

4.举办简短戒烟干预培训,加强市人民医院和中医院的戒烟门诊建设。

5.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项目,审核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传各项资料,收集、统计健康教育月报表。

6.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其他控烟宣传教育及配合各科室开展健康卫生日宣传活动。

7.开展健康巡讲专家评选活动,并推荐2-3名优秀巡讲专家参加级专家评选活动,并推动健康巡讲“五进”活动。

8.利用健康科普馆阵地开展科普宣传

9.推动无烟环境建设,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到2022年底建成无烟党政机关比例达100%。巩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建设成果,宣传无烟家庭理念。

10.每年在市电视台播放健康教育公益广告,每月播放不少于120;每月在FM89.3制作“健康伴你行”节目。

科室负责人:蔡雯

职务:科长

 

(八)、卫生科

工作职责:

1.安全饮用水卫生。每月对1家市政供水的5个末梢水点位以及16家乡镇集中式供水的出厂水、末梢水进行常规化检测。将每月的市政供水、每季度的集中式供水上报市卫健委进行公示,季度公示网址及时上报给省疾控中心。

2.农村外环境卫生监测。每年对我市外环境卫生进行监测,分别对乡镇外环境情况、行政村外环境情况、住户外环境情况以及学校外环境卫生情况进行问卷调查,采集5个乡镇的土壤,对土壤中的各项指标按要求进行检测。并将结果上报国家外环境监测网站。

3.职业卫生。对监测点的的职工进行问卷调查,对监测点的环境进行现场勘测,对于市内职业病人员按要求定期进行电话回访,帮助解决职业病人群的申领补贴的鉴定、解释相关补贴政策等,问卷和监测数据按要求上报至有关网站。

4.应急监测。对本市出现的突发应急性饮水安全事件中的应急水样进行监测,结果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协助应对突发饮水安全事件直至妥善解决。

科室负责人:龚静

职务:副科长

 

(九)、性病艾滋病防治科

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艾滋病防制规划、计划、方案、规范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检查、防治效果评价。

2.负责全市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技术培训及技术指导工作。

3.负责全市艾滋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做好全市艾滋病性病疫情监测工作的统计分析。

4.负责开展艾滋病流行病学调查、监测、跟踪、随访与建档,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

5.负责开展艾滋病防治主动监测、免费自愿咨询检测、安全套推广使用等工作。

6.负责全市艾滋病防治物质、器材、药品计划;做好分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艾滋病防治项目管理,全面落实项目工作任务。

8.负责对全市艾滋病职业暴露感染处置及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科室负责人:姚燕

职务:科长

联系电话:0563-6024480

 

(十)、检验科

工作职责:

(一)临床检验室:承担全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实验室检测工作;血吸虫病防治抗体检测工作;承担性病、艾滋病等免疫学相关检测工作。

(二)理化/微生物检验室:

1、承担全市生活饮用水样品检测工作。

2、承担地方病防治工作中碘缺乏病盐碘、尿碘样品检测工作。

3、承担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对监管场所进行定期HIV筛查工作及重点人员的HIV筛查检测工作;HIV病人的CD4检测工作。

3、承担中心内送样品、外单位委托样品的检测,提供科学、准确、可靠数据和公正性检测报告;与中心相关科室密切配合,积极完成中心相关科室提出的检验检测任务。

3、承担新冠病毒疑似阳性样本的复核、新冠病毒/流感病毒病原学实验室检测工作。

4、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标本采集和检测工作;参与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验室检测,为制定控制措施提供准确数据。

5、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6、制定和完善各种检验规程,采取各种质控措施,提高检测质量。

7、负责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及监督工作,加强对实验室的化学品、电气设备、防火防爆、样品处置等方面进行管理及安全监督检查。

8、做好仪器设备、标准物质和物质的购置和验收工作。

9、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科室负责人:贾燕

职务:科长

联系电话:0563-6040292

 

(十一)、地方病医院

工作职责:

1.组织、实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协调临床体格检查及辅助检查。

2.负责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报告的汇总、评价、编制和审核。

3.对各科室的检查结果进行审核分析,对阳性结果做出体检处理意见,进行综合评价并在体检报告上签名。

4.掌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程序。

5.负责出具从业人员健康日渐的结论和处理意见,体检结论规范,处理意见准确。

6.做好各类体检结论的汇总统计工作。

7.热情接受从业人员健康咨询,体检富哦沉重对有疑问的受检者做好职业卫生知识宣教工作。

8.每年对血吸虫病人开展住院治疗服务,改善其生活质量。

科室负责人:马明炎

职务:科长

联系电话:0563-6020343

(二)人员识别(线下公开)

对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疾病防控、行政及后勤等工作人员标识:姓名、科室(部门)

二、准入许可

(一)设备准入

对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及实验设备的使用许可等

暂无

三、研究平台

(一)重点研究平台

如有国家级、省级、市级等临床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究平台等,公开研究平台相关信息

暂无

四、医疗价格

(一)服务价格

服务项目价格表、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等

2023年广德市疾控中心收费项目公示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主体

计费单位

收费依据

收费范围

收费对象

征收方式

减免规定

监督举报电话

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

10元/支

广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支

皖发改价费函[2023]98号.

提供疫苗的生物制品公司

提供疫苗的生物制品公司

扫银行码缴费

0563-6022702

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费

20元/支

广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皖发改价费函[2023]98号.

提供疫苗的生物制品公司

提供疫苗的生物制品公司

扫银行码缴费

0563-6022702

 

五、环境导引

(一)交通导引

1.机构周边的公共交通线路

地址:广德市光藻西路与玉溪路交叉口广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可乘坐广德城乡6路公交车到机电学校站下车,向南步行达到。

可乘坐广德城乡6路公交车到景贤中学站下车,向南步行达到。

可乘坐广德城乡广德8号线公交车到机电学院东站下车,向南步行达到。

2.车辆入口与出口指示、院内停车场、院内行车指引(线下公开)以及停车收费等

可免费停车。

(二)内部导引线下公开

各科室(部门)的名称、位置及指引标识等

)安全警示(线下公开

服务场所安全(防火、防盗、安检等)警示标识及危险提示标志等

)应急指引(线下公开

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和安全通道路线、指引标牌、路线等

六、诊疗服务

(一)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含节假日)、服务流程、服务预约方式等

疾控中心服务时间

1、业务科室工作时间:工作日周一到周五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预防接种门诊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8:00-11:30,14:10-17:0018:00-2030,晚上值班及法定节假日仅接种狂犬疫苗。

(二)服务项目

所承担的政府委托公共服务项目及为社会提供的其他服务内容

广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设有办公室、财务科、免疫规划科、急性传染病防治科、血地防科、慢性病防治科健康教育科、卫生科、性病艾滋病防治科、检验科、地方病医院等科室。承担全市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评价分析、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职能。现向社会公布我中心面向各类机构和单位的对外技术服务内容。

1、职业卫生、公共卫生监测服务

01

服务项目:生活饮用水检测

服务内容:提供生活饮用水(出厂水、末梢水)检测服务。

服务科室:卫生

02

服务项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服务内容:提供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等服务。

服务科室:卫生

03

服务项目:健康企业、营养与健康学校、营养健康食堂创建指导

服务内容:向企业、学校、食堂等创建单位提供技术指导。

服务科室:慢病科

联系电话:0563-6041921

2、疫苗接种服务

服务项目:疫苗接种服务

服务内容:提供免疫规划疫苗与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有接种需求的人群可提前电话咨询预防接种门诊。

服务科室: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

联系电话:0563-6022267

3、传染病防治服务

服务项目:传染病防控相关技术、政策咨询与培训,以及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服务内容:为有关部门单位和大众人群提供传染病预防控制相关政策和知识咨询培训;开展疫情监测和处置,进行风险评估和研判,制定干预措施,控制疫情暴发流行。

服务科室:急性传染病防治科

联系电话:0563-6015083

4、结核病防治服务

服务项目:结核病防治相关技术支持

服务内容:

1对聚集性疫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

2组织开展结核病重点人群的监测与预防控制、肺结核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以及对基层报告的失访患者开展追访等工作。

3组织开展辖区内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

4结核病的诊断治疗督导与管理及相关咨询工作。

5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服务科室:结防科

联系电话:0563-6022702

5、艾滋病防治服务

服务项目:HIV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和关怀救助服务、艾滋病防制宣传干预服务、自愿咨询检测服务。

服务内容:HIV感染者和病人提供随访管理和关怀救助,开展艾滋病防制宣传干预服务、为高危行为人群提供保密、免费的自愿咨询检测服务、HIV抗体检测。

服务科室:艾防科

联系电话:0563-6024480

6、慢性病防治与健康教育促进服务

01

服务项目:健康细胞建设指导

服务内容:为有健康细胞建设需求的单位(场所)开展健康细胞创建指导

服务科室:慢病科

联系电话:0563-6041921

02

服务项目:健康知识科普讲座及咨询

服务内容: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相关人群,开展健康知识科普讲座及咨询,提高目标人群健康素养水平。

服务科室:慢病科

联系电话:0563-6041921

03

服务项目:无烟环境建设指导

服务内容:指导相关单位开展无烟环境建设,包括其制度建设、培训、效果评价等。

联系科室:健教科

7、地方病防治服务

服务项目:地方病预防控制技术服务

服务内容:提供地方病(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相关人群宣教、干预、监测、评估、培训等技术服务。

服务科室:血地防科

8、寄生虫病防治服务

服务项目:以疟疾为主的寄生虫病防治技术服务

服务内容:提供寄生虫(血吸虫、疟原虫、钩虫、鞭虫、蛔虫、蛲虫等)感染相关人群宣教、干预、监测、评估、培训等技术服务。

联系科室:血地防科

9、体检服务

服务项目: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服务

服务内容:提供行业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服务。出具检查报告并对健康检查合格者签发健康合格证。

服务科室:体检中心

联系电话:0563-6020343

 

(三)免费治疗

国家对特殊公共卫生疾病免费治疗的相关规定等

1.对农村居民和城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保障制度的经济困难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提供免费提供抗病毒治疗药物;

2.实施免费自愿咨询检测;

3.对艾滋病患者的孤儿实行免费上学;

4.对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的孕妇实施免费艾滋病咨询、筛查和抗病毒药物治疗,减少母婴传播;

5.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纳入政府救助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生活救济,并积极扶持有生产能力的艾滋病患者参加生产活动。

6.60岁以上农村肺结核患者纳入政府救助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生活救济。

 

(四)预防接种

广德市预防接种门诊网上公示

接种门诊名称

单位地址

常规疫苗接种服务时间

狂犬病疫苗接种服务时间

联系电话

广德市地方病医院                          预防接种门诊

广德市光藻西路与玉溪路交叉口

周一至周五:8:00-11:30,14:10-17:00

每日:8:00-11:30,14:10-17:00,18:00-20:30

0563-6022267

横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预防接种门诊

桃州镇清溪社区街道

周一至周五:夏季:7:30---11:00,14:00--16:30
            冬季:8:00---11:00,13:30--16:00            注意:法定节假日不接种

不开展

0563-6059201

桃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预防接种门诊

桃州镇团结东路与万桂山路交汇处

每日:8:00—11:00,14:00—16:30                                                          注意:法定节假日(春节)不接种

不开展

0563-6035022

祠山岗卫生服务中心                        预防接种门诊

桃州镇大木桥社区双桥路82号

周一至周五:夏季:7:30---11:00,14:00--16:30
            冬季:8:00---11:00,13:30--16:00            注意:法定节假日不接种

每日:全天24小时

常规疫苗接种:0563-6987129             狂苗接种:0563-6821711

祠山岗社区双河服务站                      预防接种门诊

桃州镇大木桥社区双桥路82

周一至周五:夏季:7:30---11:00,14:00--16:30
            冬季:8:00---11:00,13:30--16:00                                             注意:法定节假日不接种

不开展

0563-6987129

卢村乡卫生院                              预防接种门诊

卢村乡中明社区卢湖大道

每月:4、12、15、18、25日:                               夏季7:30--11:00,14:00--15:30
冬季8:00--11:00,13:30—15:30

每日:夏季7:30--11:30,14:00--16:30
      冬季8:00--11:30,13:30—16:30

常规疫苗接种:0563-6915770                   狂苗接种:0563-6915134

卢村乡卫生院同溪门诊部                    预防接种门诊

卢村乡同溪村街道

每月:8、28日上午:8:00-11:00                                                                                

不开展

0563-6915770

东亭乡卫生院                              预防接种门诊

东亭乡新街道

每周二和周四上午:                                             夏季7:30—11:00                                           冬季8:00—11:00

每日:7:30—11:00,13:30—16:30

常规疫苗接种:0563-6841215    狂苗接种:0563-6012120

新杭镇中心卫生院                          预防接种门诊

新杭镇流洞社区杭流路与流金路交叉口

每月:5、6、7、8、9、15、16、17、18、19、25、26日:                                                                 8:00—11:00,13:30—16:00

每日:全天24小时

常规疫苗接种:0563-6813328             狂苗接种:0563-6613192/6613290

新杭镇中心卫生院新杭门诊部                        预防接种门诊

新杭镇街道大方路93

每月:10、11、20、21及月底最后2天上午:                           夏季7:30—11:00                                            冬季8:00—11:00

不开展

0563-6088032

誓节镇中心卫生院                          预防接种门诊

誓节镇航天大道

 每周二和周三上午:                                            夏季7:30—11:00                                            冬季8:00—11:00

每日:全天24小时

常规疫苗接种:0563-6096286             狂苗接种:05636096120

誓节镇中心卫生院石鼓门诊部                 预防接种门诊

誓节镇石鼓村街道

每周四上午:8:00—11:00

不开展

0563-6096052

誓节镇中心卫生院杨杆门诊部                预防接种门诊

誓节镇杨杆村街道

每周一上午:7:30—11:00

不开展

0563-6996800

誓节镇中心卫生院花鼓门诊部                预防接种门诊

誓节镇花鼓村街道

每周五上午:7:30—11:30

不开展

0563-6951116

邱村镇中心卫生院                          预防接种门诊

邱村镇民安路24号

每月:11、12、13、17、18、19、23、24、25日上午:               夏季:7:30—11:30
冬季:8:00—11:30

每日:全天24小时

常规疫苗接种:0563-6613712            狂苗接种:0563-6612169

邱村镇中心卫生院下寺门诊部                预防接种门诊

邱村镇下寺街道7号

每月:6、10、16、22日上午:                                         夏季7:30--11:30,14:00--17:30
冬季8:00--11:30,13:30—16:30

不开展

13966200163

广德下寺门诊部犬伤门诊

邱村镇下寺街道

不开展

每日:7:30—19:00

0563-6633694

邱村镇中心卫生院赵村门诊部                预防接种门诊

邱村镇赵村街道

每月6、10、14、20、22、24日:                              7:30—11:30,14:00—17:00

不开展

0563-6641019

柏垫镇中心卫生院                          预防接种门诊

柏垫镇街道

周一至周五:8:00--11:00,14:00—16:00                    周末5、10、15、20、25、30日:8:00--11:00,14:00—16:00

每日:全天24小时

常规疫苗接种:0563-6079380         狂苗接种:0563-6079120

柏垫镇中心卫生院梨山门诊部                预防接种门诊

柏垫镇梨山村街道

每月:5、15、25日:                                                      8:00—11:30,14:00—17:00

不开展

0563-6920125

杨滩镇中心卫生院                           预防接种门诊

杨滩街道260号

每月6、7、12、13、18、19、24、25日上午:                        上午8:00—11:00,14:00—16:00

每日:8:00—18:00

常规疫苗接种:0563-6703991          狂苗接种:0563-6701049

四合乡卫生院                               预防接种门诊

四合乡徐村社区四合乡文化站旁

每月:11、12、13、18、19、20、24、25、30日:                                                        夏季:7:30—11:30,14:00—16:30                          冬季:8:00—11:30,13:30—16:30

每日:夏季7:30--11:30,14:00--16:30
      冬季8:00--11:30,13:30—16:30

常规疫苗接种:0563-6613757         狂苗接种:0563-6070120

广德健桥康复医院                     预防接种门诊(成人门诊)

桐汭街道太极大道467号

每日:夏季:7:30—21:00
      冬季:8:00—21:00                                        

每日:夏季:7:30—21:00
      冬季:8:00—21:00

0563-6010276

广德惠民医院                        预防接种门诊(成人门诊)

经济开发区文正路301号

每日:全天24小时                                                                 

每日:全天24小时

0563-6071120

(五)传染病防控

传染病疫情预防、处置相关信息内容等

守护肝脏健康,科学预防肝炎——广德市疾控中心开展

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

 

 2023728日是第13个“世界肝炎日”,今年我国的宣传主题是“坚持早预防,加强检测发现,规范抗病毒治疗”。为提升全民对肝炎防治问题的关注,提高公众的健康水平,努力消除肝炎的危害,广德市疾控中心联合广德市人民医院和誓节镇中心卫生院于720日,到誓节镇苏村社区开展了“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

通过肝炎知识健康讲座、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肝炎防治知识。免费测量血压,为广大居民进行免费咨询活动,中心医务人员耐心细致地讲解国家免疫规划相关政策、肝炎的主要传播途径、怎样预防肝炎及乙肝疫苗接种等方面的知识,倡导“接种乙肝、甲肝疫苗是预防乙肝、甲肝最安全有效的措施”,同时劝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居民对国家在防治肝炎、保障人民健康方面所制定各种惠民政策的了解,同时对肝炎有了更全面的认识,进而消除了对肝炎的恐慌和认知误区,主动预防肝炎,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推广普及丙肝防治知识,提高大众丙肝防治知识知晓率,积极预防、主动检测、规范治疗丙肝。对肝炎的防控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六)健康危害因素

健康危害因素的监测与防控,环境危害因素监测资质、内容与办法,营养监测与营养改善、学生常见病和相关危害因素控制等的相关信息。

危害健康因素监测防控内容

 

(一)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

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是由诺如病毒引起的腹泻,传染性强,极易通过粪口途径或间接接触被呕吐物、排泄物污染的环境及气溶胶传播,除此可经食物和水传播,常引起托幼机构、学校等集体单位暴发。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属于自限性疾病,没有疫苗和特效药物,做好个人卫生、食品卫生和饮水卫生是预防本病的关键。

健康提示

1)保持良好的手卫生是预防诺如病毒感染最重要最有效的措施。饭前便后及接触脏东西后要洗手,掌握“六步洗手法”。

2)注意饮食卫生,喝开水不喝生水,不吃生冷不洁食物,生熟食品要分开。

3)及时规范清理患者呕吐物及排泄物,并做好环境消毒。

4)学校及托幼机构应做好晨检和因病缺课病因追踪工作,发现学生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要求患病学生及时回家隔离治疗,并按规范进行消毒处理。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受理途径及联系方式

广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受理途径及联系方式

1、报告受理途径

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市疾控中心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单位,疾控中心所有工作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2)报告时限和程序。责任报告人接到或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详细询问、记录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及范围,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病人的症状、体征,有否死亡,事件信息来源及报告人联系方式等基础资料,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疾控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市卫健委领导报告,请示领导将启动广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应急办主任负责联络应急机动队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接到市直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专报系统报告信息后,应及时审核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并统计汇总分析,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市卫健委。根据市委市政府规定,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向上级报告前必须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才能上报.

4)突发公共事件网络直报报告内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分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首次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经调查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2、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广德市光藻西路与玉溪路交叉口广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0563-6022702

七、行风投诉

(一)招标采购

执行政府采购依法应当公开的相关信息

广德市疾控中心新建临时食堂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广德市疾控中心新建临时食堂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20235P0413

采购方式:定价-直采

采购人名称:广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工程概况:具体工程量详见清单

项目预算:199076.79

采购范围:本地

项目地点:广德市光藻西路与玉溪路交叉口

供应商资格

资质要求:施工;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

供应商类别:私营

报名起止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2023-06-30 11:3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3-07-05 11:30:00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6022702

代理单位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63-6976190

(二)行风建设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一、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依法依规按劳取酬。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除就诊医院所在医联体的其他医疗机构,以及被纳入医保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外,严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产品;严禁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严禁接受互联网企业与开处方配药有关的费用。

二、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遵守医保协议管理,向医保患者告知提供的医药服务是否在医保规定的支付范围内。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

三、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严禁以单纯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负担。

四、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依法依规接受捐赠。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或者假借单位名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捐赠资助,并据此区别对待患者。

五、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确保患者院内信息安全。严禁违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透露、买卖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产生的医疗信息。

六、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客观公正合理地根据患者需要提供医学信息、运用医疗资源。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正常转诊外,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七、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坚持平等原则,共建公平就医环境。严禁利用号源、床源、紧缺药品耗材等医疗资源或者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收受好处、损公肥私。

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九、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投诉途径

接待投诉部门的电话、信箱等

现场投诉:广德市光藻西路与玉溪路交叉口广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楼办公室

政务热线:拨打12345

公众号留言:微信搜索“广德市疾控中心”

意见箱:广德市光藻西路与玉溪路交叉口广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楼大厅入口左侧。

投诉电话:0563-6022702

(四)纠纷处理

纠纷处理的程序和相关职能部门电话、地点等

一、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我中心有关规定, 规定以稳定大局,减少单位负面影响为原则,对纠纷问题进行立刻及时的处理。

二、接待部门必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注意接待方 法,耐心解释,避免激化矛盾。

三、接待部门对所反映的问题,应做细致的调查研究, 各科室及当事人应密切配合,及时将调查情况向相关领导汇报。

四、有书面投诉材料者原则上应在 7 日内予以书面答复,特殊情况不超过 15 日。

五、对每起投诉的处理应如实记录,并保存。

六、根据投诉对象、内容,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给予解释及处理。

七、建立服务纠纷投诉的登记、讨论和处理记录本,每月汇总一次。对于投诉的问题和纠纷的内容进行认真的讨论,总结经验和教训。

八、对于不能按时规定接待和处理服务投诉的科室及人员,对于存在违反有关规定的科室及人员将给予批评、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

九、服务纠纷处理小组由中心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人员组成。

十、当事人实行不回避制度,以增强处理透明度,保护 中心、服务对象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中心领导把握服务纠纷处理的全过程,并给予指导性意见,必要时亲临现场处理,其余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必须服从服务纠纷处理小组的调度。

十二、坚持严格工作责任制。及时排查纠纷问题,对应该排查出的问题没有发现,或发现了没有及时解决而造成群体性事件、重大上访事件的,不论什么时候出了问题,都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十三、办公时间:0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地址:广德市光藻西路与玉溪路交叉口广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0563-6022702

八、科普健教

(一)健康科普

依据工作职责提供的科普知识、专项传染病防控知识、预防免疫相关政策知识等

洪涝灾区环境卫生处置与预防性消毒指引(2023版)

 

一、基本要求

(一)根据灾情及当地传染病发生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开展环境卫生清理与消毒工作。一般情况下,外环境以清污为主,重点区域清污后再进行消毒处理。不应对无消毒指征的灾区环境、交通道路、路面、帐篷等进行喷洒消毒,防止过度消毒现象的发生。

(二)环境卫生清理和消毒的重点区域或对象包括生活饮用水、洪水退去后的村落和场所、个人住宅。

(三)应及时清理淤泥、动物尸体、垃圾和粪便,做好无害化处理。清污所产生的大量垃圾应及时清运,严禁倾倒河中。

(四)工作人员要了解各种消毒剂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尽可能选择消毒效果可靠,简便易行,对人畜安全、对环境友好的消毒方法,正确实施消毒措施。

(五)加强对肠道传染病的症状监测,如发现疫情,应按照相关标准指南及时做好疫源地消毒工作。

(六)加强受灾群众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教育,在环境卫生清理和消毒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

二、灾后生活饮用水卫生保障

(一)供水设施的修复、清理与消毒。

1. 被淹没或损坏的供水设施。被淹没或损坏的供水设施暂时不能供水,在水退或修复后先清出构筑物内的淤泥,清洗并排空污水,对管道进行彻底的清洗和消毒,对于覆盖范围较大的输配水系统,可以采用逐段消毒、冲洗的方式。待各项指标检查合格后方能启用供水。在管道清洗消毒过程中要提醒受灾群众不要使用自来水作为饮用水,可以作为冲洗厕所等用水。

2. 被淹没或损坏的水井。被水淹或损坏的水井修复后必须进行清掏、冲洗与消毒。先将水井掏干,清除淤泥,用清水冲洗井壁、井底,再完全清除污水。待水井自然渗水到正常水位后,用漂白粉或其它含氯消毒剂进行超量氯消毒,并进行再次清洗后使用。

3. 储水和取水容器以及输水管道,在使用或重新启用前应进行全面冲洗和消毒。

(二)运转正常的自来水厂的水质处理与消毒。

水厂应根据源水水质变化情况,及时使用或加大混凝剂和消毒剂的使用量,保证出水水质符合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三)家庭用水的消毒方法。

1. 应优先选择饮用瓶装水。

如无瓶装水,则应煮沸后饮用。

2. 缸(桶)水消毒处理。

若取回的水较清澈,可直接消毒处理后使用。若很混浊,可经自然澄清或用明矾混凝沉淀后再进行消毒。常用的消毒剂为漂白精片或含氯泡腾片。按加氯量4mg/L8mg/L投药,先将漂白精片或含氯泡腾片压碎放入碗中,加水搅拌至溶解,然后取该上清液倒入缸(桶)中,不断搅动使之与水混合均匀,盖上缸(桶)盖,30分钟后测余氯含量为0.3mg/L0.5mg/L即可。若余氯量不符合要求,则应增加消毒剂投加量。缸(桶)要经常清洗。

3. 手压井水的消毒。

消毒方法同缸(桶)水消毒处理。

(四)自备水井的消毒方法。

1. 直接投加法。投消毒剂前先测量井水量及计算投药剂量,水井一般为圆筒状,即:

井水量(m3=井水深(m)×3.14×[水井半径(m]2

消毒剂投加量(g= [井水量(m3)×加氯量(mg/L]/有效氯含量(%

加氯量应是井水需氯量与余氯之和,根据井水水质,一般清洁井水的加氯量为2mg/L,水质较浑浊时增加到3mg/L~5mg/L,以保证井水余氯在加氯30分钟后在0.7mg/L左右,有条件的地区可进行水质微生物指标检验。

投加的方法是根据所需投药量,放入容器中,加水调成浓溶液,澄清后将上清液倒入水桶中,加水稀释后倒入水井,用水桶将井水震荡数次,使之与水混匀,待30分钟后即可使用。井水的投药消毒至少每天2次,即在早晨和傍晚集中取水时段前进行。

2. 持续消毒法。

将漂白粉或漂白精片装入开有若干个小孔(孔径为0.2cm0.5cm,小孔数可视水中余氯量调整)的饮料瓶中(每瓶装250g300g),用细绳将容器悬在井水中,同时系一空瓶,使药瓶漂浮在水面下10cm处。利用取水时的震荡使瓶中的消毒剂慢慢从小孔中放出,达到持续消毒的目的。一次加药后可持续1周左右。采用本法消毒,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投加药物,测定水中余氯,余氯量在0.7mg/L左右。若水井较大,可同时放数个持续消毒瓶。

3. 超量氯消毒法。

先将井水掏干(若井水中检测出致病菌,应先消毒后再掏干),清除井壁和井底的污物,用3%5%漂白粉溶液(漂白精片减半)清洗后,待水井自然渗水到正常水位后,再按加氯量10mg/L15mg/L投加漂白粉(或漂白精片)即每吨水加40g60g漂白粉(有效氯按25%计),浸泡12小时~24小时后,抽尽井水,再待自然渗水到正常水位后,消毒后投入正常使用,有条件的地区可进行水质微生物指标检验。

(五)临时应急供水车辆的消毒。

用于送水的设备,无论是水车、消防车、洒水车、水箱或聚乙烯塑料水桶,在运水前,都必须对盛水容器进行彻底的清洗和消毒,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冲洗,作用时间30分钟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待运水的余氯量应保持在0.5mg/L以上,以确保运送水的卫生质量,防止运送的水受到二次污染。

(六)饮水安全健康教育。

1. 不喝生水,尽量喝烧开的水、瓶装水、净化设备现场制备或送来的桶装水。

2. 不喝来源不明或被污染的水,不用来源不明或被污染的水漱口、洗菜等。

3. 缸、桶、盆等盛水器具要经常消毒,消毒后用干净的水冲洗。

4. 自觉保护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其周围环境,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倾倒生活污水和粪便。

三、灾后村落和场所环境卫生处置

(一)卫生清理对象。

1. 贮粪构筑物:主要包括各类厕所、化粪池、沼气池、畜禽饲养场(圈)、田间积肥使用的粪池(坑)。

2. 污水、垃圾收集与处理设施:主要包括排水管道、污水池、污泥处理场、垃圾暂存场所、垃圾填埋场、医疗废物处理厂。

3. 重点场所:主要包括村落和社区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场所,商场、超市、旅店、游泳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健身场所等公共场所,交通工具,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区、兽医站、牲畜交易场所、屠宰场等。

4. 动物尸体:主要包括家畜、家禽、特种养殖动物和野生动物等。

(二)卫生清理技术要求。

1. 贮粪构筑物。

1)粪便处理:应将可清掏贮粪构筑物内的粪便清掏后加等量生石灰或按1kg/m2撒布有效氯含量大于20%的漂白粉混匀消毒后清除;不可清掏贮粪构筑物内的粪便按10:1(体积比)加漂白粉进行消毒处理,混合2小时后清除。处理后的粪便应符合GB 79592012《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的要求。

2)废弃池坑的处理:用生石灰或漂白粉按1kg/m2撒布、浇湿后,用农田土壤或建筑渣土填平、压实。

2. 污水、垃圾收集与处理设施。

1)固定的污水、垃圾收集与处理设施应进行清淤后消毒处理,消毒方法的选择可视具体情况参照《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2)医院垃圾应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执行。

3. 重点场所。

1)村落和社区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场所。

对被洪水淹没过的村落和社区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场所进行彻底的清污,清理完成后,再进行消毒处理。墙壁、地面可采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

2)地铁站、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

对被洪水淹没过的商场、超市、旅店、游泳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健身场所等公共场所应先清理、后消毒。室内物体表面、墙壁、地面可采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应加强室内空气流通,以自然通风为主,通风不良的场所可采用机械通风。

3)交通工具。

地铁、公交车等交通工具清污后,对交通工具内部物体表面(如车身内壁、司机方向盘、车内扶手、桌椅等)采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或采用1000mg/L季铵盐类消毒剂喷洒或擦拭,作用时间30分钟,消毒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

座位套等织物可按一般生活垃圾处理;如需保留,应及时清洗、消毒。织物消毒可使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4)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区等场所。

清淤后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区、兽医站、牲畜交易场所、屠宰场的地面和墙壁表面可采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

5)运送外伤性伤员、遇难者遗体的车辆和工具。

运送外伤性伤员、遇难者遗体的车辆和工具被血液、体液等污染的部位可采用有效氯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作用时间30分钟~60分钟。如遇较大量血液、体液等污染的情况,应先采用有效氯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去除污染后再用前法处理。

4. 动物尸体。

对环境清理中清出的新鲜动物尸体应尽快深埋或火化,对已经发臭的动物尸体,可用有效氯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尸体及周围环境,去除臭味并消毒,然后再深埋处理或火化。尸体清理后需要对其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可选用有效氯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作用时间30分钟~60分钟。

动物尸体深埋的场所应由当地政府指定,不得随意乱埋。地点应选择远离水源及居民点的地方,选择人口密集区的下风向。挖土坑深2m以上,在坑底撒漂白粉或生石灰,把动物尸体投入坑内,再用漂白粉按20g/m240g/m2撒盖于动物尸体上,一层尸体一层漂白粉,然后覆土掩埋压实。

运送动物尸体的交通工具可采用有效氯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溶液喷洒,作用时间30分钟~60分钟。如遇较大量体液等污染的情况,应先采用有效氯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去污染后再用前法处理。车辆、工具每次使用后消毒。

四、灾后个人住宅的环境卫生处置

(一)检查房屋的结构是否有损坏。

洪水过后返回家园之前,需预先检查房屋结构损毁情况,确定房屋处于安全状态后再进入。提前给房间通风,并检查是否存在松散脱落的电源线和是否有气体泄漏。如存在上述情况,及时联系相关公司维修,待问题解决之后再进入。此外,不要进入被洪水淹没的地下室,以防止触电危险。

(二)清除滞留于房屋内的积水。

洪水过后,房间安全处置最关键的事情是尽快清除所有积水。地下室的水如果积存较多,需要根据情况分批抽出,避免短时间全部抽出可能出现的结构损坏、墙体坍塌。如果积水表面有石油类物质存在,需先联系专业人员将其去除之后,再清除积水。

(三)做好房屋内清洁。

1. 房屋内清洁的原则。

洪水过后,房屋需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和消毒之后再入住。在房屋进行清洁前,需要将室内物品进行分类,哪些物品可以清洁,哪些物品可以直接丢弃。通常一些不易吸水的材料,例如金属、玻璃和硬塑料等材质的物品,可以进行清洁和干燥。而地毯等吸水性很强的物品在洪水过后很难清洗和干燥,可考虑丢弃。此外,暴露在洪水和泥浆中外包装破损的食品、饮料、药品等无法清洗消毒,建议丢弃。

2. 房屋内清洁的方法。

房屋清洁时,首先彻底清洁墙壁、家用电器、地板、家具等较为坚硬的表面,并用热水和普通清洁剂配制的溶液擦拭。其次,清洗所有柔软织物,包括床品、衣物、儿童玩具等。如需使用消毒剂,可选择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但需先清洁后消毒。使用清洁剂和消毒剂时,应仔细阅读并遵循产品标签上的使用说明,不要混合使用。为减少微生物孳生所带来的健康风险,房屋清洁过程中及结束后,可用风扇等增加空气流通。清洁房屋后所穿衣物需仔细清洁与消毒。

3. 霉菌处理。

1)霉菌的识别。

“看”:观察墙壁和天花板及其他物质表面是否出现变色,如变色,则有可能是霉菌生长。“闻”:房间如果存在持续性难闻的霉味、泥土味或臭味,则有可能是霉菌生长。

2)霉菌的去除。

平整硬墙面:使用铲子铲除,并用肥皂和清水擦拭清洁。混凝土等粗糙表面:使用硬毛刷刷除,并用肥皂和清水擦拭清洁。如果霉菌生长面积过大,可向疾控机构等专业技术机构寻求帮助。在进行霉菌清除操作时,宜佩戴手套、口罩和防护眼镜,并开窗通风。

4. 生活饮用水与生活热水处理。

1)打开水龙头,放出管道内滞留水,直到生活饮用水的颜色变成无色和无异味。

2)宜饮用白开水或瓶装水,避免直接喝生水。

3)宜将热水器的水温升高至60℃,并打开热水龙头放出热水管道内的滞留水,持续1个小时,以彻底清除热水管道内的污染。

(四)室内环境与物品消毒。

1. 物体表面、墙壁、地面可采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200mg/L二氧化氯或1000mg/L过氧乙酸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

2. 生活用品。家具、卫生洁具、办公用品等清洁后,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冲洗、擦拭或浸泡方式,作用时间30分钟,或采用200mg/L二氧化氯、1000mg/L过氧乙酸、1000mg/L季铵盐类消毒剂作消毒处理,作用时间15分钟~30分钟。消毒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

3. 餐、饮具的消毒。餐、饮具清洗后首选煮沸消毒,煮沸时间应在15分钟以上。也可使用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如用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消毒剂浸泡后应用清洁水冲洗干净。

4. 食品。应及时处理被洪水浸泡过或腐败变质的食品,不食用任何被洪水浸泡过的食品。可蒸煮食品应充分加热后食用。

五、灾后个人健康教育与防护

(一)消毒人员个人防护。

1. 需配备的防护装备包括口罩、一次性使用手套、工作衣和绝缘橡胶靴等。

2. 消毒工作完毕后,应将所有的消毒工具进行清洗,然后依次脱下工作衣、帽、口罩(或其他防护用具),衣服折叠好,将工作服外层表面卷在里面,放入专用清洗袋中以备清洗。

3. 消毒人员在进行消毒操作时不宜吸烟和饮食。

(二)意外伤害防护。

1. 防止溺水。

尽量避免在洪水水流中行走或驾车;如果洪水继续上涨,避难场所已无法自保,要充分利用准备好的救生器材逃生,或迅速找一些门板、桌椅、大块泡沫塑料等能漂浮的材料扎成筏逃生;确保儿童远离洪水积存区域。

2. 防止触电。

不可攀爬带电的电线杆、铁塔,如发现高压线铁塔倾斜或者电线断头下垂时,一定要迅速避开,防止直接触电或因地面“跨步电压”触电;被水浸泡过的电器在专业维修人员维修之前不要使用。

(三)受灾群众的个人防护。

1. 加强手卫生。

准备食物、哺乳前、饭前、便后、护理病人前后、接触动物或动物尸体后、接触垃圾后、处理伤口前后等情况下,均需要洗手。洗手时,最好用肥皂和流动水清洗,并及时擦干;不可以用被洪水污染的水洗手洗脸,以及洗涤其他物品。

2. 做好伤口护理。

伤口最好用防水材料包裹,保持伤口清洁,避免接触洪水;如果伤口与洪水接触,立即用清洁水和肥皂冲洗;如果伤口出现红肿、体液渗出等感染迹象,应及时寻求专业医疗救助,并根据伤口情况由医护人员确定是否注射破伤风疫苗。

3. 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如果接触洪水或食用被污染食品等,并出现腹泻、呕吐、发烧或腹痛等症状时,应及时就医。

 

(二)健康教育

开展相关健康教育活动的时间、内容、地点等

广德市开展9.20全国爱牙日”暨2023年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月宣传活动

 

920日是第35个“全国爱牙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口腔健康 全身健康”,副主题是“关爱老年口腔 乐享健康生活”。912日上午,市卫健委组织市疾控中心、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在夫子庙广场开展“9.20全国爱牙日”暨2023年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月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布设宣传展板、印发宣传资料、为老年人检查口腔等方式,大力普及“三减三健之健康口腔”核心知识,向广大市民宣传爱牙、护牙的重要性,掌握正确的护牙刷牙方法和口腔疾病防治知识,定期到医院清洗牙齿,指导老年人养成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

本次活动,免费为60余名老年人检查口腔健康状况,发放120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指导手册和相关健康知识宣传品等。市卫健委呼吁广大市民:坚持每三个月更换一次牙刷,正确使用含氟牙膏,养成早晚刷牙、睡前刷牙后不进食的良好习惯。

九、便民服务

(一)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设置情况,包括咨询台(窗口)标识、路线,在线咨询服务等

中心联系电话

内容:中心相关事务咨询

电话:0563-6022702

服务时间:工作日8:0017:30

 

中心疫情值班电话

内容:传染病疫情电话

电话:0563-6015083/6022702

服务时间:全天24小时

 

(二)其他信息

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

暂无

十、监督保障

(一)公开制度

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需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审核发布、管理维护、咨询回应等工作做出规定

广德市疾控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卫生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群众对卫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更好地践行“坚持预防为主,做人民健康卫士”的服务承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是指我中心在卫生工作和行政管理过程中制作、获得或者拥有的信息。

第三条 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牵头组织工作。

中心各科室依据本办法规定,协助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派专门人员负责承办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管理员工作,中心各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的政府信息发布及日常维护工作。

第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及时、准确、合法、公平、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 获取政府信息不得侵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其他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

第二章 公开内容和形式

第七条 下列政府信息应向社会公开:

(一)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情况;

(二)中心机构设置、科室职能和管理权限;

(三)中心工作动态;

(四)中心人事信息;

(五)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六)中心规范性文件;

(七)中心业务工作;

(八)中心工作规划计划;

(九)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八条 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一)国家秘密;

(二)被行政执法单位的商业秘密;

(三)个人隐私;

(四)正在研究讨论,尚未作出决定的卫生信息;

(五)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审计信息。

第九条 政府信息公开,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方式:

(一)通报、简报及中心公文;

(二)政府网站(https://www.guangde.gov.cn/);

(三)广播、电视、报纸等公众媒体;

(四)召开中心干部职工大会;

(五)公告栏、宣传版报等。

第三章 操作程序

第十条 依照本办法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心有关科室应当在制作、获得或者拥有该相关信息之日起30日内,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科室予以公示。分管领导签批的原件交中心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

第十一条 已归档的文件、材料,由中心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外提供查询服务;查询内容涉密的,按保密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我中心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由中心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受理;口头申请的,由我中心接待人员当场记录。申请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或名称、地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

(二)请求公开的具体内容;

(三)申请时间。

第十三条 中心有关科室应当在接到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申请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公开的决定并报中心分管领导审批,并以公开决定书的方式(如可以公开,应附公开的内容资料)送交中心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登记后书面告知申请人。

决定公开的,应当在公开决定书中载明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决定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在公开决定书中说明原因并提供依据。

有关科室对申请公开的内容是否适宜现时公开不能确定的,应报送分管领导审查决定。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中心办公室负责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中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 中心各科室实施政府信息公开,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制度规定的,由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六条 相关科室隐匿或提供虚假的公开信息,或者泄露国家秘密、被行政执法单位的商业秘密,给国家、组织或个人利益造成损失的,由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科室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人员保障

公开本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负责人、管理部门或者专业负责人员、领导小组成员等信息

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负责人:窦松

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窦松

副组长:魏洵、沈学奇、李学胜、贾燕、胡阳慧、林本峰

成员:吴芳芳、马明炎、姚燕、张勇、闵永虎、任志群、蔡雯、黄聪、陈静、夏权、刘倩

李学胜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

(三)工作推进

期公开本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问题整改情况、自查自纠情况、考核工作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