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教师课堂教学专业素养,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师能水平,整体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基本要求
(一)全面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更新教育观念,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加强师德建设,优化知识结构,聚焦课堂,直面问题,增强教师创新精神和执教能力,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二)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培训机构的指导下,以学校为基本单位,在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推行校本培训工作,力求全面提高校本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坚持“教学做合一”,围绕教育教学工作,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学用一致,结合学校实际,多途径多形式开展校本培训。
(四)坚持面向全体原则,每位教师必须参加校本培训。每学年不少于24学时。
(五)以教师发展为本,调动教师积极性,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注重差异,突出个性,满足教师发展需要。
(六)注重资源整合,加强教学、科研、培训的有机统一;注重校际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远程教育手段。
(七)建立配套制度,完善激励机制,逐步实现校本培训规范化与特色化发展。
三、成立校本研修领导组
校长是学校校本教研及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校的校本教研培训工作,每期负责指导教导部门制订本期校本教研培训计划,并严格督促按计划组织切实有效的校本教研及培训活动,保证培训时间和效果。
教研主任及各教研组长分别是第二、三责任人,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承担起校本教研及培训的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必须按照校本研训实施方案和有关的内容组织培训活动,对开展的各类校本研训活动,要有专门安排人员做好记录,建立专门的出勤册,专人负责出勤统计;建立校本研训教师个人成长档案,做好教师研训过程的记载和各种研训资料的收集。
四、培训对象
全校在职公办(正式)教师、全乡各幼儿园(取得幼儿教师证和继续教育证书)教师等。
五、培训内容
(一)师德教育与法治教育
本学年各类培训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列为必修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坚持素养导向、坚持科学施教。全面贯彻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提高育人质量,引导广大教师做“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促进形成重德养德和爱岗敬业的良好师风。
(二)业务培训
新任教师培训采取“集中培训+自学研修+师徒结对+跟踪指导+校本研修”的模式;在职教师岗位培训:推行“专题+自主”式全员培训制度。围绕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对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本学年全员培训模块为“《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版)》”“教育与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生‘五项管理’专题培训”“信息技术应用与指导能力”和“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模块为“教育与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幼儿园区域游戏设计与指导”和“幼小衔接和家庭教育指导能力”。
骨干教师研修: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参加“国培”和“省培”项目骨干教师研修,适时组织本校骨干教师开展培训,培训学时以承训机构颁发的结业证书为准。
六、培训形式及时间安排
(一)培训形式
1.校级培训:学校通过调查了解,根据教师普遍性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全校性的校本培训活动。
2.教研组培训:根据各教研组特点,开展与各教研组专业紧密相联的培训内容。
3.自我培训:教师自定个人发展计划,为自己设计个性化的培训方案。
(二)时间安排
1.集中培训——利用开学前的准备周,每周安排一个单位时间。
2.教研组研讨——合理安排课程,按照学科组隔周安排一个半天(语文组:周三下午;数学组:周四下午;英语组:周二下午;技能科组:周三上午)的空课时间,专门用于校本培训。
3.课题组研讨——根据各自所承担的课题,不定时进行。
4.中心组探讨——组建学校教科研中心组,开展“主题性问题攻关”研讨活动,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七、组织保障
校长为校本培训第一责任人;校本培训要有学年培训计划和总结;学校有校本培训组织机构、专人负责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学校有必要的经费、图书、设施和骨干队伍保证校本培训的开展;校本培训各项工作有考勤、记录、考核,档案齐全;学校较好地完成“规定内容”的培训,并有自己的特色;教师参与率高,培训质量高,整体素质提高,骨干教师成长快。
(一)培训考核:《关于印发<广德市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及中职学校教师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广教体办[2022]235号)执行,建立和完善校本培训督导机制。
1.成立校本培训领导机构。校本培训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由校长亲自抓。成立由校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处及各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德育组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分工负责抓好培训的各项工作。
2.将校本培训纳入校长办学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目标体系,作为校长(教师)绩效考核和学校(教师)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对校本培训工作成绩优异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不能有效组织校本培训,年度评估不合格或当年有15%以上的教师未能完成规定学时的学校,当年不得参加县级及以上各项先进单位(集体)评选,分管校长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二)教师参加学习培训并取得规定学时是年度考核、职务评聘和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之一。每位教师每学年必须取得72学时(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和校本培训),其中必须参加学校校本培训(被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培训部门派出长周期培训的除外)不得少于24学时。
(三)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详见《广德县东亭中心小学校本研训考核实施细则》。
1.根据学校实际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如考评制度、奖励制度,把校本培训和教师的年终考评及岗位职务晋升等有效结合起来。
2.学年内参加学习培训累计不足72学时,其中校本培训不足24学时者,当年年度考核、高级教师申报考核不能评为优秀。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习培训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五年内参加学习培训累计不足360学时的,予以待聘或降职聘任,不得晋升上一级教师职务,不能评优评先。
3、考勤制度:集中培训做好严格考勤,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并以此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
4、记录制度;每一次集中学习由组织者认真做好培训记录。
5、研修制度:利用集中研修时间组织教师围绕一个主题开展研讨活动,将学习和实践结合起来。
(四)为教师搭建学习、展示平台。
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教师学习、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把校本培训与教师参加各级各类评比、竞赛和教研活动结合起来;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更多地争取提供、推荐让教师展示自我的各种机会。
(五)校本培训继续实行学分管理。
1、校本培训的学时由学校教科室负责统计,提交县教师发展中心审核认定。
2、学时登记以学年度为单位,从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完成的教师教育学时计算为当年学时。于每年8月上旬将校本培训学时统计表报教师发展中心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