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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556342452T/202312-00238 组配分类: 学生资助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广德市柏垫镇中心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22 发布日期: 2023-12-22
索引号: 11341723556342452T/202312-00238
组配分类: 学生资助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广德市柏垫镇中心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22
发布日期: 2023-12-22
广德市柏垫镇中心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办法
发布时间:2023-12-22 15:32 来源: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审核、认定工作,严格工作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认定办法。

一、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条件

学籍注册后的在校生,遵守校规校纪,学习刻苦努力,生活简朴,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

(1) 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且经民政部门认定,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2) 孤儿等无直接经济来源,仅靠政府救济;

(3) 烈士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仅靠政府救济;

(4) 实事无人抚养的儿童,无直接经济来源,仅靠政府救济;

(5) 单亲家庭且其父(母)无固定经济来源或收入无法维持学生本人的学习、生活需要;父母双方长期病重且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直接经济来源的;

(6) 父母身体残疾,或者学生本人残疾,或因其它原因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它经济来源;

(7) 家庭收入低或无固定经济收入,学生本人在校学习、生活得不到基本的经济保障;

(8) 因突发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学生生活费用无法缴纳,发生重大意外事件或疾病而造成经济困难的;因灾导致无房屋、无父母、无收入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9)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含边缘易致贫困家庭学生)

二、管理与监督

1.学校每学期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对享受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学生进行动态调整。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对弄点作假骗取,套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1.学生本人根据自己家庭的实际情况,确实需要家庭经济困难资助的,填写《广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国家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2.班主任、任课老师、学生家长、学生代表成立班级评议小组,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初审;

3.班级评议通过后,报柏垫小学学生资助领导组审核,经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学生公示后,报教体局资助中心审批;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金打卡,监护人及时认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