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 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3〕57号)和《宣城市教体局关于 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秘基〔2023〕 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3年省级示范高中广德中学招生指标分解及录取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分解名额
2023年广德中学招生计划为1040人(不含特招优秀运动员 等单列计划),按招生计划80%的比例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分解指标为832人;在外县市就读回原籍考试考生单列计划1人。
二、分解办法
根据各初中学校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参考人数,计算各校分解到校指标数(具体分解数见附表)。
( 一)分解指标率的计算:当年分解指标率=当年全市分解指标总数÷当年全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应届参考总人数;
(二)基本数的计算:学校分解指标基本数=当年学校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参考人数×当年分解指标率;
(三)指标数的确定:按上述公式计算得出各校分解指标基 本数(小数),通过取整法取各校分解指标基数,剩余指标向农村学校倾斜,使各校分解指标数之和等于全市分解指标总数。
三、
录取考生条件
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必须在学籍所在初中实际就读满三年(初中阶段未转学)。
户籍在我市,初中三年一直在外县市学校就读,现要求回户
籍所在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考录取的学生,须提供就读所在地 教育主管部门连续三年学籍证明、学生在校就读实证材料及户籍 所在地公安部门户籍证明,经我市教体局审核属实,与户籍所在地考生同等政策待遇,可以享受广德中学分解指标政策,计划单列(按中考报名人数总数与分解到校指标总数的比例确定单列计划,如分配指标不足1人,按1人单列计划)。
四、
录取办法
广德中学指标到校生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5C 等级及以 上、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 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另行设置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
广德中学到校指标录取出现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并列需要 进行取舍时,按以下办法进行录取:首先,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仍相同, 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低顺序为:首先按A 等级多者为先,其次按B等级多者为先);再相同,按照考生物理(不含实验操作考试分数)、化学(不含实验 操作考试分数)、道德与法治、历史四科学业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各初中学校的广德中学分解指标未完成,指标数收回,纳入广德中学统招指标。
在外县市就读回原籍考试单列计划考生,如未达到录取条件,分解指标单列计划收回,纳入广德中学统招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