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体现岗位等级变动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根据《广德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县办(2010)34号],结合我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审批结果,特制定宣城市机械电子工程学校2012年度教师职务岗位等级变动竞聘工作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办法分为直接晋升和量化评定
1.本年度空岗数大于或等于竞聘人数,凡符合晋升条件的可直接晋升上一级岗位;
2.上一年落聘人员,本年度优先竞聘(若空岗数大于或等于竞聘人数,直接晋升;若空岗数仍小于竞聘人数,则落聘人员之间按量化评定办法竞聘);
3.同一任职资格年限晋升上一级岗位,岗位数小于竞聘人数,按照量化评定内容与标准实施.
二、量化评定内容及标准
1.教龄:按1年1分累计。
*以下均指任现职期间内考评:
2.管理工作:任现职期间内担任行政职务、担任班主任(或教研组长),按1年1分累计(以上两项不重复计算)。本项最多不超过10分。
3.年度考核: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按1次1分累计。
4.双师型:取得双师型资格、专业技能等级证(中级以上)或取得理实一体化教师资格的赋2分(以上各项不重复计分)。
5.名师:获得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教学能手称号的获2分;市级的获5分,省级的获8分、国家级的10分(取最高值,不重复累计)。
6.教研:参加国家级、省、市级课题研究并结题的获10分、7分、5分;发表论文——国家级、省级、市级学术期刊(有CN刊号)分获7、5、3分/每篇;论文获奖(以教育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的为准,含赛教、优质课评比、论文、案例评比、教学基本功评比、课件评比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获7、5、3、1分计/每篇,不重复计。参加学校的国家级、省级项目建设,且验收通过,(以项目书上的人员名单为准)分别赋10分、7分;参加教育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的精品课程建设等国家、省级、市级立项且验收通过的,分别赋10分、7分、5分;校本教材参加省级、市级评比获奖得5分、3分。本项最多不超过10分。
7.教学:所培养的学生或指导的青年教师在参加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批准、组织的学科竞赛、技能竞赛及文体活动中取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9、7、5分,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7、5、3分,获得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5、3、1分;参与应用型本科考试的高三所有科目任课教师,完成当年高考目标一次赋2分,超额完成任务的加1分。本项最多不超过10分。
8.表彰:任职期间获县级表彰的,按1次1.5分累计;市级1次3分累计;省级1次5分累计;国家级1次7分累计(以上表彰仅限于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党委政府授予的综合表彰,同年度同类表彰的以最高层次计分一次,不重复累计);学校在教育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文明单位、示范学校、特色学校等表彰,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与处室负责人,分别赋分10、7、5分。
9.其他:任现职期间,对学校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优先晋升。任现职期间纯教学辅助岗位的,按一年0.3分计算,按年数累计;若还从事过管理工作岗位的,与第2项合计,两项合计得分最多不超过10分。
三、量化考评结果使用及说明
按量化考评计算总分,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作为本年度竞聘人员晋升上一级岗位的依据,晋升人数由每年的空岗数决定。若出现同等分值,需取其一者,以教龄长者优先,以所受综合表彰层次最高次之。
四、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竞聘:
1.在编不在岗的(须返岗后连续在岗2年以上);
2.任期内考核不合格的;
3.年度内工作量不饱满的;
4.年度内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给学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年度内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旷工旷课的;
6.年度内事假累计超过15天(含15天)的、病假一学期的。
五、组织领导及竞聘程序
成立由校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岗位等级变动领导组,负责对岗位等级变动的领导和监督、裁决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符合竞聘条件的教师提供材料按本办法进行评审量分工作。评审结果及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