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市教体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市教体局 > 普通中小学信息公开 > 流洞中学 > 学生管理 > 学生资助
索引号: 11341723556342452T/202312-00084 组配分类: 学生资助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流洞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助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19 发布日期: 2023-12-19
索引号: 11341723556342452T/202312-00084
组配分类: 学生资助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流洞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助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19
发布日期: 2023-12-19
流洞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助方案
发布时间:2023-12-19 14:03 来源: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流洞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助方案

关心资助贫困学生,是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和政府重 视教育、关心人才、推进科教兴国的具体表现,为了保障我校贫困学生不因经济 困难而辍学, 保障贫困学生安心学习, 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成长, 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学校领导组成的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 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建立贫困生档案库; 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并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 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

二、扶助步骤:

(一)贫困生的界定:

1、资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符合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优先资助:

(1)我校在校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烈士子女;

(3)父母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寄宿生;

(4)父母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寄宿生

(5)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6)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7)子女较多,因上学导致家庭贫困。

(8)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资助贫困生的方式: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免贫困寄宿生住宿费等。

(二)贫困生评定及建档: 贫困生的评定及建档工作主要由班主任负责审核、报批和存档工作,具体办 法是: 根据个人申报资料划定为贫困生。 贫困生建档程序采取贫困学生本人申请并 提供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报班主任审核,审核结束后,报学校评审小组讨论。 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 按学生家庭经济 贫困程度排序, 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 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村 (居委会) 公示, 公示期不得少于 7 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资助名单和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中心校审核确定。 贫困生比例采取动态管理, 每学年视学校学生实际情况进行一次调整,时间 为 10 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