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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旅局(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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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5675104660/202302-00078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市文旅局(广播电视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公民
名称: 【部门解读】《关于印发广德市乡村民宿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2-24 发布日期: 2023-02-24
索引号: 113417235675104660/202302-00078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市文旅局(广播电视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公民
名称: 【部门解读】《关于印发广德市乡村民宿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2-24
发布日期: 2023-02-24
【部门解读】《关于印发广德市乡村民宿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4 16:45 来源: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近年来,我市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抓手,大力推进乡村旅游发展,乡村旅游已成为我市乡村振兴及美丽乡村建设的助推剂,成为全市旅游发展的新亮点。民宿作为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载体,其经营效益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乡村旅游发展水平。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 T065-2019、《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建村201750)、《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宣城市民宿(农家乐)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标准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过本办法的制定,进一步规范我市乡村民宿经营行为,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乡村民宿持续健康发展,为乡村旅游发展带来新活力,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20192021年,市政府多次组织文旅、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赴浙江安吉、长兴调研考察,202110月,市文旅局组织相关科室赴潜山学习民宿开办联合审查验收制度,于20222月形成决策草案初稿,325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市住建、公安、消防、文旅等职能部门就草案初稿进行了协商论证,共收到住建局等单位提出的8条意见,根据意见修改。20221030—1130日,在广德市门户网站面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修改后的方案送市司法局进行司法审查,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最终形成送审稿提请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乡村民宿经营行为,实施部门联合审查制度,为符合条件的乡村民宿解决办证问题,提升乡村民宿管理和服务水平,有效组织开展乡村民宿等级评定、市场宣传和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统筹全市民宿发展布局,科学编制乡村民宿发展规划,合理布局乡村民宿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打造乡村民宿发展集群,促进乡村民宿健康发展。

    五、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18条。主要阐述了以下主要内容:

    (一)市政府成立市民宿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全市民宿发展布局,科学编制乡村民宿发展规划。合理布局乡村民宿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打造乡村民宿发展集群。

    (二)乡村民宿开办实行部门联合审核。由市民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以下简称市民宿办,设在市文化和旅游局),统一受理、联合审核。市公安局、住建局、市监局、文旅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明确并固定工作人员代表部门开展乡村民宿审核和证照办理工作。

    (三)明确乡村民宿范畴、开办条件、申报审批程序、部门职责、监督管理、政策扶持等内容。

    六、涉及范围

    在广德市域内开办的乡村民宿。

    七、关键词诠释

    本办法所称的乡村民宿指利用乡村民居等相关资源,主人参与经营服务,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经营用客房数量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

    八、创新举措

    (一)鼓励民宿发展规模较大的村(社区)或乡成立民宿协会等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

    (二)引导乡村民宿集群发展,乡村民宿集群范围内的标识牌、指引牌、导览图应当纳入公共服务体系,统一制作。

    九、保障措施

    成立市民宿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乡村民宿开办部门联合审核制度。市公安局、住建局、市监局、文旅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明确并固定工作人员代表部门开展乡村民宿审核和证照办理工作。


    解读单位:广德市文化和旅游局

    解读人:李松

    政策咨询电话:0563-6022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