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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556342452T/202312-00066 组配分类: 绩效考核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桃州初级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15 发布日期: 2023-12-15
索引号: 11341723556342452T/202312-00066
组配分类: 绩效考核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桃州初级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15
发布日期: 2023-12-15
桃州初级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2-15 15:31 来源: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县教体局《广德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试行)》(广教〔2009〕4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和推进我校教育教学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教职工绩效为导向,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职工收入分配机制,促进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学校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教职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是学校搞活分配的重点。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主要依据,注重实绩,向班主任、上堂教师倾斜。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程序规范。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奖励性绩效工资适当拉开差距。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我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正式教职工。校长由教体局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体局统一发放。

四、考核时间

每学期考核一次。

五、奖励性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勤20分、工作量不超过44分、岗位履职情况不超过35、岗位业绩不超过15分、附加考核分不超过20分。

(一)考勤20分

1、上班迟到、早退扣0.2分/次;未签者(或迟签到、早签退20分钟以上)扣0.4分/次;上课(包括早、中、晚辅导)中途离开、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者,扣0.2分/次,5分钟以上者,扣0.4分/次;一天连续4次未签,按旷工一天处理;上午第4节课老师可免上午签退,中自习与下午第一节课连堂的老师,可免下午签到,下午第3节课老师可免下午签退(以教务处所发的课表为准)。

2、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业务学习、会议、升旗仪式等集体活动,扣1分/次(迟到、中途离会、早退达5分钟以上者,扣0.5分/次;因事因病请假扣0.1分/次)。

3、未经教务处同意,私自调课扣双方0.8分/节。

4、病假:已调课者按0.1分/节(或0.1分/半天)扣分,未调课者按0.4分/节(或0.4分/半天)扣分。

5、事假:已调课者按0.2分/节(或0.2分/半天)扣分,未调课者按0.8分/节(或0.8分/半天)扣分。一学期事假超过三次者,从第四次开始扣1.5分/节(或半天)。

6、由于特殊情况书面向校长室提出免签者(不超过两周的),按0.1分/次扣分。

7、因病长期不能参加考勤的,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病历、诊断证明、发票等材料,交学校讨论、通过、公示后(不便公示的不公示)执行,考勤不得分。

8、旷工,扣3分/节(一天按两节计算)。

9、婚丧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请假:上堂教师3天内,由教务主任审批,非上堂教师3天内,由相关处室主任审批; 3—15天由校长审批; 15天以上由校委会讨论,报县教体局审批,没审批离岗,作旷工处理。请假须有书面假条,批准后方可离岗。假期结束,必须及时销假。特殊情况,电话请假批准后,回校补办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二)工作量(不超过44分)

根据“向上堂教师倾斜”的原则,在出满勤的基础上,按实际工作强度及技术含量,确定满工作量标准及量分:

1、语文数学英语:满工作量为11.5节/周,得分40分;

2、物理化学生物思品历史地理:满工作量为12节/周,得分40分;

3、行政兼课人员:满工作量为12节/周,得分40分;

4、兼教辅后勤等岗的上堂教师:满工作量为13节/周,得分按学科和教辅后勤得分折合计算;

5、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心理:满工作量为13.5节/周,得分40分;

6、安教校本实践等综合课:满工作量为14节/周,得分40分;

7、需要一定技术含量的教辅后勤工作人员:满工作量为14节/周,得分40分;

8、不上堂的教辅后勤人员等:满工作量为14节/周,得分32分; 

9、对于长期患病确实影响工作者,由个人申请并提供三甲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近一年内的病历、诊断证明、发票等材料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适当减少其工作量,考核时,按实际工作量计算考核得分。

10、工作量得=〔(180天-未上班天数)/180天〕×满工作量得分×〔个人实际工作量/满工作量〕

11、工作量每超0.5节另加0.5分(指实际上堂的工作量)。

(三)岗位履职情况(不超过35分)

1、聘任情况考核(3分)

在学年初的双向聘任中,首聘达到满工作量及以上的得3分,首聘未满工作量的得2分,落聘后经协调上教学岗位的得1分,协调到教辅或后勤岗位的得0分。

2、履职态度考核

(1) 不严格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事故者,除承担相应责任外,扣1-5分/次。

(2) 在校内外辱骂他人、打架斗殴,未构成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等处分者扣3-10分/次。

(3) 不尊重学生人格,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较轻者,扣0.2分/次。

(4) 遇见突发事件,未进行及时处理者,扣1-5分/次。

(5) 发现学生违纪却视而不见,或制止不力者,扣0.2分/次。

(6) 上班时间,在办公室玩网络游戏者,扣0.2分/次;上班时间打牌或麻将、炒股者,扣2分/次。

(7)私自校外兼职,或参与有偿家教,扣1分/次。

(8) 故意损坏公共财物,除照价赔偿外,扣2分/次。

(9) 办公室卫生检查不清洁者,办公室成员每人0.2分/次。扣值日者0.5分/次。

(10)有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影响学校形象者,扣0.5分/次。

11)推荐学生进校、住校、上晚自习、分班、转入、休学的教师,所推荐学生严重违纪受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达2次及以上的,扣2分/次。

3、履职过程考核(不超过32分)〔教师履职过程考核得=个人考核总分×(个人实际工作量/满工作量)×180天-未上班天数)/180天〕。

1)、上堂教师履职过程考核(27分)

备课 (4分)

每学期对备课笔记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学期结束总评,优4分、良3.5分、合格3分、不合格0分(具体考核办法见《桃州中学备课笔记检查评分细则》)。

上课(6分)

上课课堂纪律差,反响较大者,扣2分。

课堂行为不文明,有损教师形象者,扣0.5分/次。

③课堂上接、打手机者,扣0.2分/次。

课堂上抽烟、上课前饮酒的,扣0.2分/次。

无故提前下课者,扣0.2分/次。

室外课,学生呈散漫无序状态者,扣0.5分/次。

⑦提前就餐的班级第四节课老师组织学生列队并带到大广场,否则扣0.2分/次。

晨扫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每次扣早读课辅导老师0.2分;中自习期间,认真组织学生收听校园广播、学生午睡等,否则每次扣0.2分;晚自习期间,认真组织学生安静学习,若学生吵闹影响其他班级学习,每次扣0.2分。

作业(4分)

每学期对作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学期结束总评,优4分、良3.5分、一般3分、差0分(具体考核办法见《桃州中学作业检查评分细则》);无书面作业学科,根据学科特点结合评教情况赋0—3分。

辅导学生(2分)

积极开展对学生进行分类辅导,综合评定,优2分、良1.8分、一般1.5分、差0分。九年级培优班辅导老师每人加1分。

考试(2分)

指学期阶段性和期末考试监考、阅卷、成绩分析。

监考、阅卷不服从安排各扣1分/次(请事病假各扣0.5分/次),监考一次加1分,阅卷一次加1分;不按时交(不超过3天)考试分析扣0.2分/次,不交扣0.5分/次。

资料建设(2分)

各种资料齐全规范并按时交2分,迟交(不超过3天)或不齐全1分、不交0分。

常规教研(6分)

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1分:迟到或早退扣0.2分/次,缺席扣0.5分/次。

学期结束前两周,上交校本研训记录:齐全2分,不齐全1分,没交0分。

积极参加校内听课和上研修课2分: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缺扣0.1分/节,研修课未上扣0.5分。

继续教育培训1分:按时按质完成1分,拖延完成的0分。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1分)

经常熟练使用电子白板等现代教育技术教学1分。

2)非上堂教师履职过程考核(27分):对照各岗位履职情况考核量分。

(四)岗位业绩(不超过15分)〔教师岗位业绩考核得=个人教学成绩得分×(个人实际工作量/满工作量)×180天-未上班天数)/180天〕。

1、上堂教师岗位业绩考核

1)评教:2分(满意度85%以上)、良1.5分(满意度70%—85%)、合格1分(满意度60%—70%)、差0分(满意度60%以下)。

2)全县期末水平测试学科成绩:

以全县上学期期末统考、统改成绩(合格率)为考核依据(九年级考虑分班因素)。在全县公办学校排名中,居全县前1/10的,得10分;居全县前1/6的,得9分;居全县前1/5的,得8分;居全县前1/4的,得7分;居全县前1/3的,得6分;居全县前1/3-1/2的,得5分;居全县前1/2以后的,得3分。与上学期比,每进步一档另加2分,每退后一档另减1分。

对于中途接任的文化课教师,视教学情况酌情赋分;九年级文化课教师第二学期教学成绩考核比照第一学期赋分;不参加会考的学科成绩考核,根据平时检查、开展活动、学生评教等为依据赋3-10分;全县期末未统考、统改,文化课教师每人赋9分.

2、非上堂人员及兼职人员兼职部分岗位业绩考核:根据履职过程考核、被服务对象民主测评结果、学校考核领导组综合考评确定。

3、上级组织的篮球特色学校考评,获优秀、良好等次,领导组成员每人加2分、1分,获合格等次不得分;如为不合格等次,每人扣2分。

(五)附加考核分(不超过20分)

1、每位上堂教师教育教学常规附加考核每学期赋2分。

2、每周承担1节(次)早读课、中自习、晚自习,每学期分别赋0.2、0.3、0.6分(总分不超过3分)。

3、按时完成研修课的集体备课、说课、上课、评课赋4分。

4、听课1节,加0.3分;评课1次,加0.5分;累计不超过6.5分。

5、以全县上学期期末统考、统改成绩合格率为考核依据。在全县公办学校排名中,合格率居全县前1、2名的,分别奖励3、2分。

6、以全县上学期期末统考、统改成绩校内优秀率为考核依据。同年级同学科,以年级平均优秀率为基准,高于年级平均优秀率5%奖励3分,高于年级平均优秀率2%—5%奖励2分。

7、上堂教师承担学校安排临时性工作的,视情况加0.5-2分。

六、相关规定 

1、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按相关文件执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绩效考核总分低于66分;

②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③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

④拒聘、辞聘等未上岗者;

3、工作量不满8节的,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个人考核绩效工资金额×实际工作÷满工作量

4、对于长期病、事假、旷工按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办【2015】8号文件执行;

5、受到各种处分的,按有关文件执行。

七、本实施方案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