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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556342452T/202502-00205 组配分类: 安全制度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桃州初级中学校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2-13 发布日期: 2025-02-13
索引号: 11341723556342452T/202502-00205
组配分类: 安全制度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桃州初级中学校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2-13
发布日期: 2025-02-13
桃州初级中学校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02-13 15:49 来源: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学校是学生密集、学生活动的公共场所,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校园秩序,防止车辆进出学校造成安全事故,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校内车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禁一切校外机动车辆(特种车辆除外)进入校园及有学生活动的教育教学场所。学生上下学、下课期间或师生室外活动期间,不允许任何车辆出、入校园。

二、校园有车辆停放场地,车辆进、出时能够全程、专人监管,车辆行驶线路、停放位置没有师生活动等情况下可允许车辆进入校园。

三、教职员工的机动车进入校园须征得学校批准,车辆及驾驶人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每学期签订一次机动车辆出入安全责任书,明确驾驶人的责任。教职工驾驶车辆进、出校园时,必须遵循行人优先的原则,主动避让行人,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听从指挥,禁止鸣笛,禁止进入学校的教学区、学生的生活区等人员密集区域。任何车辆都存在盲区,教职工驾驶车辆要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上车前绕车一周,仔细观察车辆周围环境后方可启动车辆。

四、食堂运送材料的货车、消防车、工程抢修车和救护车等,由相关人员在校门口接车,在专人监管、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入、离开。

五、学校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教育教学建设用地对社会开放停车场。

六、教职工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需集中规划停车位,禁止停放在办公室、楼道、消防通道、师生活动场所。教职工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脚踏三轮车进出校门时必须步行推车通过,校内禁止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