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政策解读 > 部门解读
索引号: 11341723MB1510790C/202311-00009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广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和幼儿园任教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16 发布日期: 2023-11-16
索引号: 11341723MB1510790C/202311-00009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广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和幼儿园任教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16
发布日期: 2023-11-16
广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和幼儿园任教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16 17:06 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出台《实施意见》的必要性

退役军人政治信念坚定、使命责任强烈、作风素质过硬,具备任教潜质,是充实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力量。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有利于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改善中小学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和性别比例,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有助于发挥退役军人优势,拓宽就业渠道,促进退役军人在新事业新岗位上贡献力量。

二、起草及研判
为认真做好我省《实施意见》起草工作,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在《实施意见》起草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对标上级文件。对国家部委有关政策进行认真梳理,为规范性文件起草提供合法依据。
(二)部署开展试点。2022年7月,印发《关于在部分市开展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工作试点的通知》,选择在蚌埠、阜阳、滁州、安庆四个市开展试点,试点市积极推进落实,均会同相关部门印发文件贯彻落实。
(三)广泛征求意见。根据部文件精神和试点市经验做法,形成《实施意见》初稿。2023年2月以来,面向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本系统征求意见,对文稿进行多次修改,形成《实施意见》。
(四)严格规范程序。《实施意见》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通过合法性审查,并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执行。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计6大项内容10项具体措施。

(一)建立退役军人教师职业能力培养制度

开展退役军人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培训,帮助退役军人教师更新教学观念、优化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开展退役军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前培训,面向有志投身教育事业的优秀退役军人开展教师职业能力专项培养,帮助其掌握教育教学能力,助力考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为考取教师编制打下良好基础;开展事业单位教育类考试考前培训,提高退役军人适应就业竞争能力,提升自身公考应试水平,使其掌握事业单位教育类考试答题技巧,帮助其更快进入备考和冲刺状态,提高学习效率。

(二)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师范类学历提升教育

落实高职扩招、专升本、高考、研究生招考等考试中对退役军人的照顾政策,鼓励退役军人报考师范类院校,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按规定予以加分、免试、单招、优先录取等,并严格落实享受学费和助学金等教育资金政策。

(三)加大退役军人就业进校园力度

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管理、工勤空岗优先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军人,开发设立退役士兵校园类专项公益性岗位,鼓励为学校提供安保、物业、餐饮等服务的相关企业聘用更多的退役军人,同时鼓励并支持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根据发展需要,定向招聘优秀退役军人担任专兼职教师、辅导员、军训教官等。

(四)放宽退役军人到中小学和幼儿园任教条件

在制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时,可根据有关政策对退役军人相应放宽年龄限制,并在教师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获得教师资格的退役军人纳入中小学兼职体育教师选聘范围。

(五)强化退役军人教师职业规划发展

发挥好退役军人教师优势,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在理想、道德、纪律、国防教育中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巩固学校思想文化阵地,加强安全教育。鼓励中小学注重退役军人教师培养,在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定、岗位晋级考核中全面评价业绩贡献,体现激励导向。

(六)开展红色经典国防教育宣讲

遴选一批熟悉党史军史、军事知识且热心公益的退役军人,组建退役军人国防教育宣讲团,定期开展校园宣讲活动,传授国防知识,讲述英模故事,培养青少年爱国情操和忧患意识。

解读科室:移交安置科   联系方式:0563-6055022   联系人:曾繁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