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2023年度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评议工作方案》业经研究通过,现予印发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2023年度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评议工作方案
根据《广德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办法》和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安排,经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在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听取部分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为确保述职评议工作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中共广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开展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评议,强化对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促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增强宪法意识、为民服务意识、依法履职意识,确保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述职评议对象
郑 重 市人社局局长
张志坤 市科技局局长
杨宋培 市应急局局长
李 芹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三、述职内容
(一)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三)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情况;
(四)执行市委决议、决定的情况,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和办理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情况;
(五)勤政廉政,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四、组织领导
述职评议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评议考察组,负责述职评议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一组(负责对市人社局局长郑重的评议考察):
组 长:邹大坤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张 琪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主任
成 员:金维泉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副主任
李凤勇 市人大代表、新杭镇彭村社区党委书记
高永泉 市人大代表、誓节镇向胜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裴善海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
蒋 海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
李 晟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四级主任科员
第二组(负责对市科技局局长张志坤的评议考察):
组 长:陈兴松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杨志红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工委主任
计普明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工委主任
周保栓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资工委主任
成 员:罗兴琴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工委副主任
熊 咪 市人大代表、市招商合作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主任
金兴华 市人大代表、祠山街道白洋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朝卫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
潘爱国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
李国峰 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副主任
严 淳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四级主任科员
第三组(负责对市应急局局长杨宋培的评议考察):
组 长:程 庆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舒 同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司工委主任
金星龙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室主任
成 员:张宽燕 市人大代表、邱村镇前路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 勇 市人大代表、卢村乡中明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钟 琦 市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副主任
李 曦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欧阳沛鑫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行政科副科长
第四组(负责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李芹的评议考察):
组 长:曹 红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陈尚明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高明福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选工委主任
成 员:曾凡家 市人大代表、桃州镇南塘社区第一书记
张俊杰 市人大代表、升平街道凤井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周国记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
余大江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
应家江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处专职副主任
谢芳乐 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副主任
五、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述职评议工作分为前期考察、述职评议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具体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前期考察阶段(2023年9月上旬至10月中旬)
1.通知被评议对象和相关部门,告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被评议对象名单和述职评议工作有关事项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同时公布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9月上旬);
2.撰写述职报告。被评议对象要认真按照述职评议内容,亲自撰写述职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工作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述职报告一般不超过3000字(9月30日前形成初稿);
3.组织召开履职报告会议。听取被评议对象履职情况报告,并组织开展内部民主测评和谈心谈话(参会人员:被评议对象所在单位全体机关干部及下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会议时间:10月上旬);
4.组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被评议对象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参会人员:各乡镇、市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部分服务对象等;会议时间:10月中上旬);
5.征求市政府分管负责人意见。评议考察组征求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对被评议对象的意见建议(10月中上旬);
6.形成考察报告。考察结束后,评议考察组形成考察报告,考察报告应当写明考察情况、被评议对象履职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具体改进建议。考察报告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10月中旬)。
(二)述职评议阶段(10月下旬)
1.被评议对象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述职报告;
2.评议考察组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评议考察报告;
3.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评议;
4.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评议对象任职情况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
5.评议考察组形成书面评议意见,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交被评议对象所在单位,作为被评议对象制定整改方案的依据。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报中共广德市委,并抄送市政府及市委组织部。
(三)整改落实阶段(2023年11月上旬至2024年1月下旬)
1.被评议对象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在1个月内将整改方案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11月下旬);
2.被评议对象在3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整改情况(2024年1月下旬);
3.整改落实期间,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将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六、相关要求
(一)市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评议工作,并将其作为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二)被评议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主动与评议考察组联系,对照方案中的时间节点安排好座谈交流、民主测评、谈心谈话、撰写报告等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