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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35621819233/202310-00054 组配分类: 综合运输
发布机构: 市交运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关于开展广德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09 发布日期: 2023-10-09
索引号: 113417235621819233/202310-00054
组配分类: 综合运输
发布机构: 市交运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关于开展广德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09
发布日期: 2023-10-09
关于开展广德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9 15:52 来源:市交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交办运函〔2023〕13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情况,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坚决整改一批可能导致事故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多发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今年以来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老旧货车技术状况不良、货车疲劳驾驶和超限超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不规范、营运车辆长期脱离动态监控、道路客运非法违规运营、驾驶员应急操作技能不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走过场等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针对性整治,全力防范遏制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底线,推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集中排查整治老旧货车安全隐患

运发中心要对运政系统中10以上车龄的重载货车进行梳理,逐车联系所属经营者开展技术状况排查,对已不在从事营运的通过公告等方式予以注销,对属于局属综合执法大队监管的及时予以移交,运发中心和执法大队要重点排查车辆制动、转向、灯光等关键部件技术状况。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经营者限期整改到位,整改期间不得投入运营;整改后仍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依法责令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三、集中整治重载货车违法违规行为

运发中心和执法大队要督促道路货运经营者对货车超速、超限超载、疲劳驾驶的处罚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坚决防止“罚而不管”“管而不严”。要对照通报的涉嫌存在超速、疲劳驾驶等行为的重载货车和所属企业信息,逐车逐企进行核实。对道路货运企业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以及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0%的,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从严处罚。对本市区域1年内公安部门超速和疲劳驾驶处罚记录重型货车数量排名前五位,以及有3次及以上超速和疲劳驾驶处罚记录的重型货车数量超过5辆的道路货运企业,联合公安部门采取上门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企业合理制定运输计划。执法大队要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联合公安部门严格规范查处车货总质量超过《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四、集中整治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隐患

运发中心和执法大队要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作业人员未经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即上岗作业、危险货物运输罐车罐体未经专业机构检测合格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常压液体罐车罐体运输介质超出适装介质范围或超过核定载质量载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运输剧毒化学品和爆炸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含罐式挂车)在消除危险货物危害前到不具备危货车辆维修条件的维修企业进行维修等行为。对查实的重大安全隐患,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罚并督促企业限期改正。依法严查4.5 吨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不具备经营资质违法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为。

五、集中整治长期不上线运营车辆

执法大队要对照通报车辆,综合比对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等数据资源,逐车排查核实,形成疑似脱离动态监控营运车辆清单,开展针对性监管。对查实存在脱离动态监控行为的营运车辆和驾驶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罚;对纵容所属营运车辆脱离动态监控的道路运输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抽查力度,核查处置情况要及时上报。

六、精准打击客运非法违规运营

执法大队要要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加大非法违规运营行为筛查力度,逐条调查核实通报的客运车辆涉嫌跨省违法运营线索,对查实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将核实处理情况上报。依法严查客运班车超越许可运营,客运包车未持有效包车牌运行或末按备案路线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运行等客运车辆涉嫌跨省非法违规运营行为。要依托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系统加强网约车监管,对5至7座小型客车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强化信息比对,进行精准打击。

七、加快提升司乘人员安全防护能力

运发中心和执法大队要要对近三年来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运输企业,逐一督促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特别是防御性驾驶培训,提升驾驶员在车辆爆胎、起火、碰撞、落水,以及湿滑路面行驶、长大下坡制动失效、突遇自然史害、紧急躲避障碍物等场景下的应急处置操作能力。要督促客运驾驶员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从严执行“六不出站”管理规定,确保司乘人员行车中按规定全程使用安全带。

八、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和约谈通报

发生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有关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严格处置,坚决防止警示教育搞形式走过场。

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关心关爱,加强动态跟踪和实地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行动取得实效。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既严格查处道路运输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又真心实意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关心关爱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推动改善行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