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647J/202306-00091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桃州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通知 |
名称: | 关于印发《桃州镇打造“无欠薪”城市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桃政〔2023〕88号 |
生成日期: | 2023-06-07 | 发布日期: | 2023-06-07 |
有效性: | 有效 | ||
政策咨询机关: | 无 | 政策咨询电话: | 无 |
索引号: | 11341723003254647J/202306-00091 |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
发布机构: | 桃州镇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通知 | ||
名称: | 关于印发《桃州镇打造“无欠薪”城市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桃政〔2023〕88号 | ||
生成日期: | 2023-06-07 | ||
发布日期: | 2023-06-07 | ||
有效性: | 有效 | ||
政策咨询机关: | 无 | 政策咨询电话: | 无 |
桃政〔2023〕88号
关于印发《桃州镇打造“无欠薪”城市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镇直有关部门:
现将《桃州镇打造“无欠薪”城市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文件,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6月7日
桃州镇打造“无欠薪”城市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安薪行动”取得实效,落实“追赶江浙、争先江淮”目标要求,积极打造“无欠薪”城市,根据《关于印发<广德市打造“无欠薪”城市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23〕24号)文件要求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及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工程建设领域和新就业形态等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为重点,积极打造“无欠薪”城市,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切实防范化解重大欠薪风险隐患,维护全镇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通过开展打造“无欠薪”城市行动,使欠薪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国有企业、政府投资项目实现“零欠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不发生500万元或100人以上的欠薪案件;企业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不发生50万元或30人以上的欠薪案件;不发生10人以上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根治欠薪各项制度覆盖率达100%,综合治理机制全面建立。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春节前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
二、基本原则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欠薪”原则,行业主管部门强化源头治理,落实根治欠薪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压实欠薪企业或项目所在属地责任;坚持有效防范、依法处置原则,注重源头预防,加大对欠薪打击力度;坚持依法规范、企业自律,强化企业主体意识,督促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参与打造“无欠薪”城市行动。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欠薪防范处置能力。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欠薪问题集中接访,做好源头预防。各社区(村)、镇直有关部门要准确摸清底数,坚持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定人定责、盯住不放、精准施策,能解决的要立行立改,防止隐患“发酵”。对一时难以化解的问题,要明确切实可行的整改举措,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二)健全欠薪问题调处体系。指导规上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交流沟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依法调解的能力。督促企业积极主动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切实维护好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依托“两网化”和基层调解组织,建立覆盖镇、社区(村)、企业的欠薪问题调处体系。
(三)完善欠薪治理工作机制。镇直有关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项目审批、招投标、资金落实、施工许可、工程款支付、劳动用工等信息实时归集,建立风险隐患档案,及时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欠薪事件,发现企业生产经营异常,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快速处置。
(四)明确各部门责任。人社所要统筹组织协调行动各项工作;财政所要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等方面的管理,着力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问题,务必优先划拨各工程项目民工工资,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镇经委、水利站、农路办、农服中心、文明办、新农办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加工制造业、新就业形态等市场秩序,及时协调处理相关领域欠薪案件;公安部门要提前介入相关欠薪案件,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打击力度,对以讨要工资名义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健全公安部门、行政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提前介入、案情会商等制度,对欠薪隐患企业开展行政与司法联合约谈。其他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要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各社区(村)加大摸排力度,对有欠薪苗头或欠薪史的小微型企业重点督察,定期走访,形成欠薪台账,全程参与矛盾调处化解,完善综合治理机制。
(五)迅速反应处置。一经发现企业或项目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各社区(村)、镇直部门要切实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一时间受理和处置,尤其涉及政府性投资项目拖欠工资应在工程款划拨时优先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发现拖欠工资企业或项目有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行为的案件要及时移送人社、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和打击。避免因处置不及时、处置不当、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转化为网络舆情、群体性上访事件或个人极端事件。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成立落实桃州镇“无欠薪”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整体推进阶段(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打造“无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工作规划、统筹协调、指导推进。镇直相关部门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全面推进,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实处。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3年9月至2023年10月)。对各社区(村)、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完成落实“无欠薪”城市任务。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结合根治欠薪工作要求,各社区(村)、各部门认真梳理总结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不断夯实根治欠薪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镇直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要对欠薪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将打造“无欠薪”城市行动摆在突出位置,做到思想不松、行动不停、要求不降、力度不减,按照《方案》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无欠薪”城市工作顺利落实,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树牢底线思维,切实防控风险。要适时召开欠薪风险研判会议,分析问题、研判风险,组织制定应急预案。相关责任单位要盯牢重点行业企业,盯紧欠薪问题处置,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妥善处置,防止发生群体性或极端事件,守住底线、防住风险。
(三)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督查力度。各社区(村)、镇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此次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要积极妥善化解拖欠工资问题。对因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造成严重后果的,镇党委政府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问责处理。各社区(村)、镇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用工管理的日常检查力度。通过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企业及其所承建项目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实施动态监管。
附件:1.桃州镇“无欠薪”城市工作领导组名单
2.广德市打造“无欠薪”城市建设标准
附件1
桃州镇“无欠薪”城市工作领导组名单
组 长:丁继为 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毛云虎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 员:孙家贤 社会事务办公室
许 恒 综合治理办公室
沈于婧 经济发展办公室
刘发勇 新农办
杨大苗 农路办
陈雪松 水利站
李双龙 文明办
周贞贞 财政所
程 莉 工会
张 健 妇联
郭 赟 司法所
储德飞 派出所
孙 义 市场监管所
工作领导组下设专班,办公地点设在镇人社所,由孙家贤同志负责,许恒、储德飞、郭赟、沈于婧、汪露同志为成员。
附件 2
广德市打造“无欠薪”城市建设标准
序号 |
类别 |
标准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
工作机制 |
1.成立打造“无欠薪”城市工作领导组织。 |
治欠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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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台本地开展“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 |
治欠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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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将“无欠薪”行动纳入政府工作考核。 |
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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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宣传打造“无欠薪”行动,企业知晓率达 80%以上(抽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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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编制配足人员,未发生挤占、挪用劳动保障监察编制的情况。 |
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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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依规配备和保障劳动监察人员服装、车辆等,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
人社局、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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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全面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建立覆盖城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企业的欠薪问题四级调处体系。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人社局 |
√ |
||
8.政府按标准安排欠薪应急周转金(不少于 200 万元),出台管理办法,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
人社局、市财政局 |
|
||
二 |
行业主管部门责任 |
9.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欠薪”的包保责任制,加强隐患项目日常监管和排查,并建立台账。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
10.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发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
住建局、水利局、交运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 |
|
||
11.落实重点项目分类监管,建立台账“一项目一台账”,加大日常监管频次。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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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定期开展工资支付情况检查排查,发生欠薪线索及时处置或按程序移交。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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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政府工程项目不得由施工企业垫资建设,工程预付款按比例落实到位。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
二 |
行业主管 部门责任 |
14.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按合同约定计量周期或按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
15.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全部按规定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
||
16.审查备案施工合同关于人工费拨付周期相关约定,人工费按月拨付。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
||
17.督办本领域本行业因违法发包、转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
||
18.对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监管指引》情况进行监管,推进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
||
三 |
日常监管属地责任 |
19.建立并完善辖区内根治欠薪网格管理制度,对辖区内企业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实行网格化动态监管。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 |
20.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多部门联合专项执法检查每年不少于 2 次。 |
治欠办 |
|
||
21.辖区内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全部落实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纳制度,新建项目保函替代率达 100%,有保证金管理办法。 |
人社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
|
||
22.实行三级劳资专管员制度。辖区内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均设立劳资专管员。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
||
23.辖区内企业和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未发生用人单位或其他人员扣押农民工工资卡(社会保障卡)的情况。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
||
24.辖区政府建立并完善欠薪预警机制,根据市场监管、税务、银行、水电供应等部门和单位向当地治欠办提供的监管信息和企业经营相关指标变化,定期研判,及时预警并做好防范,并实施重点监控。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税务局、人行广德支行、供电公司、市场监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
√ |
||
25.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按季度公布重大欠薪违法案件;按规定规范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拖欠农民工工资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做到应列尽列。 |
人社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
|
三 |
日常监管 属地责任 |
26.将恶意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业主管部门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信用)等级。 |
发改委、人行广德支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行业主管部门 |
|
27.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并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釆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
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及各行业主管部门 |
|
||
四 |
部门协同化解处置 |
28.欠薪举报投诉渠道通畅,及时接收举报投诉并规范处理,对举报投诉的处理实行首问负责制,落实城乡联动处理机制,实现“一点投诉,市内转办”。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社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 |
√ |
29.按要求开展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按时上报数据总结。 |
治欠办、各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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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落实欠薪调解仲裁案件快裁快审机制。 |
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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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建立工资争议案件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司法绿色通道制度,公共法律服务相关机构积极参与相关诉讼、咨询、调解等活动,帮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
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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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公安机关及时受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依法处理欠薪引发的治安案事件。 |
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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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辖区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处理机制,健全人社、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间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立案监督、财产保全、涉工资执行等工作有成效。 |
人社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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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辖区政府建立欠薪重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形成快速反应和处置工作合力。发生欠薪重大事件时,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迅速介入,靠前指挥,快速妥善处置,确保事态不激化、不蔓延、不升级、不转化。 |
治欠办 |
|
||
35.落实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发生欠薪重大事件及其处置情况逐级及时上报。 |
治欠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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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积极处理“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线索,动态办结率不低于 95%,不发生超时限办结情况,提高办理质量,审核退回率低于 2%。 |
治欠办 |
|
四 |
部门协同 化解处置 |
37. 一般欠薪线索交办件在 3 个工作日内核实化解,并及时反馈处置情况至市治欠办。对多部门多次处置仍不能彻底化解的事项,由治欠办挂牌督办,一般在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对立案查处的案件, 按法律程序办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 |
√ |
38.重大活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辖区内欠薪案件在 7 日内妥善处置。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 |
√ |
||
39.每年开展欠薪问题集中接访不少于 4 次。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社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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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对欠薪案件中存在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及时处理或移送。未发生案件未移送、移送未立案、立案未查处等情况。 |
人社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及各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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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企业或在建工程项目规范管理(主体责任) |
41.辖区内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专户覆盖率达 100%,有专户管理办法。能落实专户管理规定,每月专户资金能保证足额发放当月工资。 |
住建局、水利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 |
|
42.辖区内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工实名管理制度覆盖率达 100%。各工程项目部建立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进出场登记承诺、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书面记录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 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全员签订劳动合同(临时用工除外)。 |
住建局、水利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 |
|
||
43.辖区内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全部按规定由建设单位按月向工资专户拨付人工费(专户内资金余额足够支付当月工资的除外)。 |
住建局、水利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 |
|
||
44.辖区内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实现分包企业委托总包企业工资专户代发工资制度。分包企业必须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农民工工资。 |
住建局、水利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 |
|
||
45.辖区内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全部按规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月通过工资专户发放工资。 |
住建局、水利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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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依托实名制系统或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信息系统,按要求将项目基本信息、班组信息、农民工信息、劳动合同、考勤信息、保证金信息、工资发放信息等上传监管平台,上传率 100%,实现项目动态监管,并实现省级集中,数据共享。 |
住建局、水利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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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辖区内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开制度,公示信息符合《条例》规定要求。 |
住建局、水利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 |
|
五 |
企业或在建工程项目 规范管理 (主体责任) |
48.总包单位加强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等。分包单位欠薪的,总包单位先行清偿。 |
住建局、水利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 |
|
49.分包单位加强对农民工的管理,未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
住建局、水利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 |
|
||
50.分包单位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对其劳动用工进行监督管理、工作量核算、工资表编制等。不发生虚报工资、以讨要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的情况。 |
住建局、水利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 |
|
||
51.严格落实《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监管指引》要求,推进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 |
住建局、水利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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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工作成效 |
52.辖区内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欠薪案件发生率低于 3% (含 3%)。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 |
√ |
53.辖区内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未发生 500 万 元以上或 100 人以上的欠薪案件。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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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辖区内企业欠薪案件发生率低于 5‰(含 5‰)。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 |
√ |
||
55.辖区内企业未发生 50 万元以上或30 人以上的欠薪案件。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 |
√ |
||
56.积极开展对辖区内恶意欠薪、非法讨薪行为打击,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
公安局 |
|
||
57.严厉打击辖区内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 |
公安局 |
|
||
58.对政府相关部门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的失察失职行为进行问责。 |
治欠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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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无欠薪”城市一票否决事项 |
59.政府、国企工程项目发生欠薪案件情况的。 |
||
60.发生 10 人以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欠薪群体性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极端欠薪事件、重大舆情事件,处置不当并造成严重负面社会影响的。 |
主办: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广德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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